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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改委:逐步將居民用水價格調整至不低於成本水準

  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副司長周伴學回答記者提問 (中國網 郭天虎攝)

  中國網財經7月2日訊 國家發展改革委定於2018年7月2日(周一)上午10:00,在中配樓三層大會議室召開專題新聞發布會,發改委相關司局負責同志出席,介紹“創新和完善促進綠色發展價格機制”有關工作情況並回答記者提問。

  以下為文字實錄:

  記者:我國水資源非常短缺,之前頒布的階梯水價一定程度上培育了大家節水意識。這次頒布新的政策,不知道在節水方面有哪些創新的舉措?

  發改委價格司副司長周伴學:我來回答這個問題。節水非常重要,水資源也非常寶貴,大家知道,以色列利用冷凝技術,耗費一定的能源將空氣中的水分轉化成液態水。我還看到一個報導,日本設計一種產品,把蓄水池擱在水箱上,洗過臉、洗過手、刷過牙的水,可以循環利用衝馬桶。這些很小的方面都很有必要,現在一方面需要調整政策體系,另一方面是形成全民節水的意識。

  如你所說,我國是一個水資源嚴重短缺的國家,人均水資源量只有2100立方米,僅為世界平均水準的28%,就是三分之一不到。1998年以來,國家相關部門陸續印發了《城市供水價格管理辦法》、《水利工程供水價格管理辦法》、《關於加快建立完善城鎮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制度的指導意見》等一系列規章、規範性檔案,督促指導各地積極推進水資源價格改革。2016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意見》,這些改革措施頒布後,對保障城鎮供水和農業用水、樹立全民的節水意識、提高用水效率,都發揮了積極作用。

  但是也必須看到,當前城鎮供水價格和農業用水價格總體依然偏低,且調整周期長,價格與成本普遍倒掛,多用水、多付費的累進價格機制尚未全面建立,既不利於城鎮供水行業健康發展和農田水利工程的良性運行,也難以調動用戶節水積極性。此外,促進再生水利用,有利於水資源優化配置的價格機制尚不健全。針對這些問題,《意見》提出了四項政策措施:

  一是深入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明確2020年底前北京、上海、江蘇、浙江等省份,農田水利工程設施完善的缺水和地下水超采地區,以及新增高效節水灌溉項目區、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要率先完成改革任務。

  二是完善城鎮供水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動態調價機制。明確居民非居民和特種行業用水調價的原則和目標,強調逐步將居民用水價格調整至不低於成本水準,非居民用水價格調整至補償成本並合理盈利水準。進一步拉大特種用水與非居民用水的價差,缺水地區二者比價原則上不低於3:1。激勵提升供水品質,促進節約用水。

  三是全面推行城鎮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對標先進企業,科學制定用水定額,並動態調整。特別是提出對“兩高一剩”(高能耗、高汙染、產能過剩)行業實行更高的價格標準,加快淘汰落後產能,促進產業結構轉型更新。

  四是建立有利於再生水利用的價格政策,促進再生水利用。

  通過上述措施,建立健全補償成本、合理盈利、激勵提升供水品質,促進節約用水的價格形成和動態調整機制,保證供水工程和設施良性運行,促進節水減排和水資源可持續利用。謝謝。

責任編輯: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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