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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頭婚”家庭的喜與憂:實力均衡才能兩家並一家 最大煩惱是孩子

28歲的張英如(化名)決定暫不要二胎了。

四年前,她和丈夫“兩頭婚”組建了家庭,不娶不嫁。約定要兩個孩子,大的跟爸爸姓,小的跟媽媽姓。婚後,兩邊父母家輪流住。

如今,她跟兩家關係都挺親密的,最大的煩惱,就是孩子。婆婆和媽媽都寶貝孫子,各有各的教育方法,暗自較量;兩家生活習慣,作息起居各不相同,孩子倒來轉去,也有點混亂。

“太麻煩了”,張英如感到疲憊,原定的二胎計劃也只能擱淺。

在張英如所在的江浙地區,所謂“男不出彩禮,女不陪嫁妝”的兩頭婚悄然興起。它與上世紀的獨生子女政策密切關聯,父母不願子女離家,也有所謂“傳宗接代”需求。

“兩頭婚充滿了協商性”,複旦大學社會發展與公共政策學院博士趙春蘭做過研究。她此前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提到,類似“孩子跟誰姓,婚房怎麽做,聘禮要不要下”,都需要協商,婚姻生活的平衡多靠妥協來達成。

那麽,在傾斜的時刻,發生了什麽?協商又是如何達成的?三位“兩頭婚”的當事人向我們分享了家庭生活的喜與憂。

“當婆婆遇到媽”

張英如(化名),28歲,江蘇南通人

我結婚四年了,也是兩頭婚,我們這邊基本上都是這樣,南通話叫“兩邊代管”,獨生子女家庭不想女兒嫁出去,也不想兒子被招出去,就會兩家變成一家。

當初婚宴是跟他同一天分開辦的,早上來車把我接到他家,但我家那邊也有酒席,兩邊互不搭界,各自的費用各自承擔,禮金最後給我們小兩口。

彩禮對方出了十八萬八,放到高堂上作為一個見證,我家隻拿了八萬八,又加了八萬買了車,所以等於這個錢又還回去了,彩禮錢走了個形式。

我和老公都是獨生子女,雙方家庭離得很近,開車大概十五分鐘就到了。因為都是本地人,所以結婚前雙方不需要再去具體談一些細節,只是和老公事先約定好,比如孩子的姓氏問題。

之前還沒有考慮太多,想著第一個孩子隨男方姓,第二個隨女方姓。我們現在只有一個男寶寶,是跟老公姓,但是戶口在我家,孩子出生後我就跟他講,如果戶口在他家的話那孩子就得跟我姓。

結婚後,我會和我老公、孩子在我媽媽家這邊先住上一兩個月,再去婆婆家住一兩個月。有時候在我家這邊住久了,婆婆就會不高興,她希望兒媳婦和孩子都在身邊,這樣會熱鬧一點,所以就經常催我們回去住。

但這樣兩頭住,爭執也是難免的。

比如說一月份在我媽這邊住的時候,小孩子身體是健康的,但是下個月換到婆婆家後,孩子會出現生病的情況,我媽媽就會嘮叨“怎麽孩子在我家還是活蹦亂跳的,到了她家就不舒服,回來病懨懨的?”

孩子的作息也會有很大影響。在我父母這邊住的時候,他們睡得很早,孩子也就跟著睡了,但是一到婆婆家,他們習慣晚睡,小孩子一換環境作息就打亂了,經常又哭又鬧,過上一兩天才能緩過來。

為了不讓孩子哭鬧,有時我們會在一個地方住的稍微久一點,但另一方就會有意見。我婆婆上次還直接發信息質問我說“你好像很久都沒回來住了,這邊也是家,你不能只顧著你那頭啊。”

所以我就說太麻煩了還是不生第二個了。我父母也提過再生個二胎跟我姓,但是我不想生,他們也就沒再管。

我們自己的情況是兩邊輪著住,但身邊也有兩頭婚是其他情況,比如自己買一套房,然後接雙方父母各來住一段時間,也會有其他矛盾。

我身邊的一位同事,她是接婆婆和媽各來住半年。屋子裡以前是深色窗簾,但他媽媽住的時候喜歡白色窗簾,說深色在家裡太陰暗了,對小孩眼睛不好,就把窗簾換了。婆婆半年之後搬來又說白色不遮光晚上睡不踏實,兩家人為個窗簾還不高興了很久。

除此之外,我們這邊繞不開的話題還有媽寶男。在兩頭婚裡,當雙方一起住在男方家裡時,女方會覺得你聽你媽話多一點,就會不高興回自己家住去了,男方婆婆就奇了怪了“怎麽我說都不能說了,那你回去你就回去吧。”有時候就不讓兒子再去女方家,兩個人久而久之散掉了。

但我跟我愛人還是比較相互包容的,爭執最多的就是小孩的問題。在他家住的時候她媽媽教識字比較多,在我家住的時候我媽媽教數學教的多,婆婆和媽媽兩個人就要比較,都說是自己教得好,都感覺自己教出來的孩子就是不一樣。

其實我們這邊還是比較喜歡女孩的。我記得我剛生孩子的時候,我婆婆看了第一眼就歎了一口氣說“哎是個男孩,要苦咯”,我那時候還蠻不高興,她說看肚子應該是個女兒,怎麽變成男孩子了。

她可能覺得女孩子比較貼心一點,因為我們這邊女孩子都是當家做主,頂多兩邊代管,招上門女婿的也挺多,很多安徽山東人都願意招到我們這邊來。

我覺得兩頭婚最大的好處就是小孩有雙方父母料理,兩邊都搶著帶孩子,我們兩口子蠻輕鬆的。但是如果像嫁出去的閨女那樣,婆婆要是帶得有點不好的話,說她一下不高興就不給你帶了,你就不能上班了。

當然問題也是有的,除了剛才提到的小孩作息和教育問題,兩頭跑來跑去還真挺麻煩的,像小孩慢慢長大了,如果媽媽在這邊說了幾句她奶奶的壞話,一不小心傳過去了,有時候會拌點口角,容易引起一些誤會。

因為兩頭婚跟兩邊的關係都挺親密的,當婆婆遇到媽,雖然特別親密但總歸會有點矛盾。

“大女兒跟爸爸姓,小兒子跟我姓”

周彤彤(化名),33歲,江蘇揚州人

我和老公是揚州本地人,都是獨生子女,兩頭婚在我們這裡是順其自然的事情。

上世紀八十年代,我們這邊獨生子女政策特別嚴。村裡面二十幾戶只有兩戶人家是生了兩個。一種情況是因為那家有一個哥哥一個妹妹,但是哥哥去世了,妹妹是招婿上門,國家給她政策就是招婿上門可以生兩個。

還有一個是我鄰居,比我大一歲是1986年出生,他舅舅是聾啞人,沒有生小孩也沒有結婚,所以政府就把這個指標給了他家,所以才生下了他。那個時候我聽我爸媽說,八幾年(超生)罰款要罰幾萬,還是挺多的,很少有人敢這樣。

這是上一輩的情況,就造成了我們這邊獨生子女特別多,我小時候上學一個班四十幾個小孩,頂多兩三個是家裡有兩個孩子的,其他人都是獨生子女。那時我們以為全國都是這樣,後來上大學才發現好多人都有姐妹。

小時候我在鄉下住,包括姨娘、舅舅等親戚,住得特別近,大概三公里就都到了,但是現在到了城裡住,離得也就比較遠了,我願意生兩個孩子也是因為覺得一個小孩太冷清了。

結婚的時候是在雙方那兒都辦了婚宴,我們雖然在一個市裡面,但也相差幾十公里,他的親戚過來不太方便,所以我們就連著辦了兩場,各自的費用各自出。

但沒有像人家說的“嫁了”、“娶了”或“結婚了女孩子就屬於外人”這種想法,我們結完婚跟結婚之前是一樣的,回去或幹嘛,父母對我們的態度和結婚前沒有區別。

我們沒有彩禮,也不談彩禮,更不需要彩禮,我也沒有嫁妝。男方來接親的時候有個開門封,比如二十、五十、一百這種,每開一道門要給人家塞封子,當時最大的一個開門封大概有個萬把塊錢,我媽後來也就回了一多萬。

結婚雙方用錢都是差不多的,他家買了房子我家出了裝修並買了一輛車,不會說像傳統婚姻那樣,比如男方給了十幾萬的彩禮,好一點的女方父母可能會把這個錢還回去,不好的可能這個錢就留給家裡面的弟弟哥哥了,但我們這邊沒有這種情況。

所以當時談的時候也沒有跟人家要彩禮,我周圍的人也都是不要彩禮的,也沒有彩禮這一說。兩場酒宴收的禮金歸我們自己組成的小家庭,我公公婆婆他們也是都挺好的,不管大大小小的禮金,哪怕我沒有見面,是親戚給小孩的壓歲錢,他們都不會自己收,也會全部給我。

我們家跟我同輩的全部是女孩,家人完全不重男輕女,就比如我叔叔生我妹妹的時候,當時其實已經有兩個女孩了,做完超音波知道又是個女孩後,我叔叔就說女孩挺好的,也都挺寶貝的。

在孩子姓氏問題上,我會和愛人討論一下,雙方提前說好,生兩個不論男女,第一個跟他姓,第二個跟我姓,後來小孩子出生後,第一個是女孩,第二個是男孩。

一胎是女孩後,我父母當時還問了一下男方那邊。我們就覺得萬一第二個是男孩,可能跟男方姓會好一點,我父母就和男方那邊說“第一個是女孩子,要不要第一個先跟我們姓?”然後我公公他們說無所謂,所以現在大女兒跟爸爸姓,小兒子跟我姓。

我女兒她們班級裡也基本上都是這種情況,老大跟爸爸姓,老二就跟媽媽姓。

我覺得挺好的,也不用擔心兩個孩子會因為姓氏不同而缺乏認同感,孩子現在問兩邊都叫爺爺奶奶,不叫外公外婆,如果分不清他就會在稱謂前面加個姓來叫。

我們對他們也沒啥區別。就像我家老大是我媽帶大的,然後我家老二是婆婆幫我們帶,以前我媽媽跟我們住一起,現在是我婆婆跟我們住一起的,對小孩子都是一樣的好,該買的都買。

像我們今天出去了一趟,買玩具都是給兒子買一份,給姑娘也買一份,不會重男輕女。我老公也跟我說,他說以後如果有房子的話,不可能家裡的東西全部留給兒子,兒子有的姑娘也必須有,我也是這種觀點,我們就達成一致了。

現在我們自己也買了房子,只不過跟結婚之前沒有區別,回去自由。目前我是在男方家跟婆婆住在一起,他們幫我們帶孩子,回去的話我就會去我媽家多一點,像以前我媽跟我們住一起的時候,節假日我就去公公那邊多一點,也沒有什麽顧慮。

因為我們是一個市裡面的,他離我大概40公里,過年的話,除夕中午在我家吃,晚上我就到我老公家,開車幾十分鐘就到了。比如今年在你那邊過年了,明年可以到我家來過年。

這邊男的也都挺理解女方的,回來也會幫忙做事情、帶孩子,我公公也是,如果我婆婆燒飯了,他就會倒垃圾、洗碗,大家都分著做比較輕鬆一點。

我覺得兩頭婚其實沒有什麽麻煩的地方,像我婆婆她像對姑娘一樣對我好,早上如果我睡懶覺,她從來都不會對我嚴厲或者罵,我起來了她就幫我煮早飯然後端給我,大家互相體諒,就像她今天說有點困先去睡了,我就講好啊你去睡把,小孩今晚跟我睡。

但我也聽說過有人是因為姓氏起爭執的,可能之前談好了,到時候又不遵守,看生了個男孩可能就會去搶男孩了,但我覺得沒有這個必要,婚姻也不是說為了利益去的,生活的好就可以了。

“實力均衡,才能兩家並一家”

吳江川(化名),32歲,江蘇蘇州人

我們九月份剛結婚,雙方都是獨生子女,蘇州是叫“兩家並一家”,但不是像網上說的那樣分開居住。

雙方都是蘇州本地的,兩邊父母也都比較喜歡這種方式,有一個默契在,家庭條件也相當——這是很重要的前提,當時我爸媽給我買了一套婚房,然後她那邊在婚前也會給她買好婚房。

像擺婚宴,都是請各自同學、同事、家人,我這邊請過來的人我出錢,她那邊請過來的人她那邊出。也有一些是可以商量的,比如婚慶我們來出,那酒水就他們出,這個是在雙方都比較和氣的情況下進行的,兩家實力比較均衡就會出現兩家並一家的情況。

我父輩這邊很開明,基本上都是由我們自己來做決定,他們不太干涉這一方面。這可能跟我們這邊的社會環境有點關係,從早期老一輩來講,沒有重男輕女的思想,我從小到大的環境都是女性說了算,我爸就聽我媽的話。

他們之前其實也知道兩頭婚這種形式,而且已經流行好多年了,但是上一輩還沒有這麽誇張,因為他們畢竟還都不是獨生子女,家裡面都有好幾個兄弟姐妹,但到了我們這一代,“ 80後”基本都是獨生子女。

籌備婚禮的時候是雙方父母,包括我跟我老婆都會坐下來聊,婚車、結婚照這些畢竟都是小頭,無所謂的,幾千塊的東西相對來講還是不需要掛到台面上去說,最後是我們出的,不過她們也總歸出點,像香煙、喜糖、伴手禮之類的,雙方是在一個比較和諧的環境下去討論這些問題,沒什麽爭端。

我們不會談婚嫁這種觀念,按正常來說,結婚前男方是要出點彩禮,女方會賠點嫁妝,但在兩頭婚裡面沒有這種形式。我當時出了3萬多,但愛人那邊又還回來給我,他爸媽給我五萬,我爸媽也會給她五萬,然後歸我們兩個小家庭所有。

兩個人結婚之後肯定是在一起住的,一般來講我們會一個禮拜分別住,有時會住我老婆家幾天,然後再住我家幾天,周末的話我們會在外面吃,再回新房子住,不會在一個地方住半個月甚至更久。

我爸媽跟我說,孩子只要是我的骨肉,哪怕全部都跟我老婆的姓都沒有任何關係,不用把這個姓氏看得太重。

倒不是說一定要生兩個孩子,但是總歸生兩個雙方會更平衡一點。姓氏在結婚前就事先說好,既然涉及到兩家並一家,就是約定俗成的,不管第一個是男孩子或女孩子,第一個孩子跟我姓,第二個跟她的姓。

但不排除有個別會出現這種情況,比如第一個是女兒,第二個是兒子,有的人就要第二個兒子跟男方姓,蘇州這邊也出現過中間反悔的情況,但還是比較少的。就我身邊而言,關係都挺好的。

孩子明年三月出生,準備讓我爸媽帶半個月,然後她爸媽再帶半個月,這樣輪著來盡量避免誰帶得多孩子跟誰親這個問題。

我覺得兩頭婚對我而言基本上沒有什麽弊端,雙方的財務都比較透明,我爸媽和她爸媽都會給我們買保險,我們自己也會成立一個小金庫,雙方會放一些錢進去,我這邊的朋友也都是這樣操作的,兩家並一家,已經很常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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