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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禮民間調查:雙方第一天見面,如果相互看中,第三天就定親付彩禮

彩禮是農村重要的文化現象,它關係到農民的婚姻,而婚姻又是農民家庭再生產最重要的環節。改革開放以來,農民流動、社會分化、村莊社會邊界開放、計劃生育政策等因素對農村婚姻產生了劇烈衝擊,並在彩禮這個婚姻締結的重要環節上凸顯出來。

一、“三天同居”

原來聽在贛南調查的同志講過農村閃婚,閃婚是父權、打工經濟及婚姻倫理變動等因素共同形塑而成的,過程中也形成了很高的彩禮。有一個例子說,一個老人生了四個女兒,沒有兒子,按照當地的彩禮平均20多萬元計,四個女兒嫁出去,這個老人就可以獲得100萬元的彩禮收入,農民戲稱四個女兒等於一個“百萬富翁”。

2018年夏天,我在江西贛北余江縣(後改為余江區)調查,發現當地彩禮已經普遍達到18.8萬元,個別農戶結婚付的彩禮更達到28.8萬元,大多是在定親時由男方一次性付給女方的。當地的婚姻通常是春節回家大約一個月後確定下來的,外出打工的男女青年回家,雙方父母最重要的事情是張羅相親。從相親到定親這個過程最短只需要三天,且令人震驚的是定親後女方可以直接留在男方家裡作為“準媳婦”。具體流程是:第一天見面,如果雙方相互看中,就約定第三天定親付彩禮;第二天男女青年可以一起去買菜,籌辦第三天的小範圍親戚之間的酒席;第三天定親給付彩禮,可以先支付一部分比如10萬元,然後女方就留在男方家裡。具體用時長短不一,也有花兩個月時間走完見面到定親這個程序的。

農民胡某家的小兒子高職畢業,學水電技術,媳婦是初中畢業。定親時第一天在女方家談,男方給了2萬元的定親禮,當天就去買了金子花費了3萬元左右;第二天兩個人一起去買第三天辦酒席需要的菜品;第三天男方家舉辦定親宴,女方的父母兄弟、外公外婆、爺爺奶奶、姑舅姨表等30多人到男方家“看人家”,男方親戚朋友作陪。酒席一共8桌,男方支付打發錢2萬元左右,約定彩禮16.8萬元,首付8.8萬元。從第一天到第三天已付彩禮、禮錢和酒席等費用約20萬元,胡某夫婦出了13萬元,小兒子自出7萬元,還有8萬元彩禮延期支付。

在特定社會條件下,余江的彩禮習俗還發揮了女方婚姻保險的作用。“三天同居”在過去的道德體系看來非常不合理, 一般習俗不允許男女青年婚前同居,女方家長更是如此。而在今天,婚前同居在該區域已經合理化了。一筆不菲的彩禮就是女方婚姻安全的重要保證,彩禮暫時由女方父母保管,如果男方違反婚約,女方就將彩禮作為經濟補償,不退還男方。

二、婚禮的減省

在余江還有很多家庭把婚禮省去或拖很久才辦,個中原因包括:等到生兒子才辦、籌不到錢支付剩下的彩禮、工作太忙沒有時間、怕麻煩、感覺沒有必要。

要等到生兒子才辦婚禮,這是很多南方農村共同的習俗。在這些農村的婚姻習俗中,婚姻的主要目的是傳宗接代,如果婦女過門後不能生育兒子,就代表一個完整的家庭還沒有最終形成,也就不辦婚禮。這是一種文化壓力,女方家長也接受。

男方籌不到錢支付剩下的彩禮,這是一些人反映不辦婚禮的理由。結婚後,男女雙方外出打工,無法籌集到足夠多的資金支付彩禮(在贛南地區,支付彩禮不完全是父母的義務,而是父母和兒子共同的義務)。因為結婚儀式的一個細節是男方要檢查女方帶來的箱子中是否有足夠多返還的財物,彩禮沒有達到約定數額,女方就無法足額地返還彩禮錢,婚禮會顯得寒磣,也就不好辦了。

後三種理由較為常見,其中認為婚禮“沒有必要”的觀念最能反映出婚禮意義的轉變。傳統結婚儀式需要辦四次酒席:第一次是定親酒,最後一次是結婚酒,中間兩次則是宴請雙方親戚在一塊吃飯。但是在青壯年普遍外出務工背景下,新的習俗是用金錢代替,酒席省去不辦。“怕麻煩”是因為婚姻越來越私人化,只要通知了親戚朋友就可以了。男方在定親時交付彩禮,雙方就形成了實質婚姻,完成了組建家庭的步驟,可以同居、外出打工、生孩子,結婚儀式就不重要了。

還有一種特殊情形是女方父母把暫時儲蓄的彩禮錢用於投資,沒有錢歸還。支付彩禮的男方家長會仔細計算給付的彩禮(包括多次給的各類現金或實物)及對方所有花費,如果拿回來的錢過於偏離計算出來的理想數目,男方家長會有意見。在當地風俗中,男方給付的彩禮需要女方以嫁妝的方式歸還。如果不歸還或者歸還金額過少,女方父母會被認為是不道德的, 為此還引發了一些婚姻糾紛。

不辦婚禮的後果是女方父母會一直留著彩禮錢。如果雙方關係好,這筆錢會被直接交給女兒;如果雙方關係一般,那麽這筆錢客觀上就成為女方父母的私人財產。因此為了要回這筆錢,有的男方補足彩禮後要求完成婚禮儀式。

三、彩禮的類型

各地區的彩禮習俗有很大差異,根據彩禮是否屬於構成婚姻的要件及彩禮流向,可以把全國農村分為四個類型:

第一類,男方向女方支付補償性彩禮的地區,彩禮由男方支付,由女方父母掌握,俗稱“奶水錢”,用於女方兄弟結婚。贛南地區就屬於這種類型。

第二類,男方向女方支付的彩禮又被嫁過來的女兒帶回來的地區,彩禮資金成為新成立的小家庭的原始積累。江西余江農村就是如此。

第三類,在中部原子化地區(如湖北荊門、江蘇蘇州),男女平等程度較高,雙方父母均有義務向小家庭轉移財富,嫁妝和彩禮一起構成小家庭的原始積累。在江蘇蘇州,新婚夫妻洞房花燭夜最幸福的事情是立刻擁有了巨額的現金、獨立的新房和婚車等足以支撐小康生活的物質條件。

第四類,彩禮不構成結婚必要條件的地區,男方父母對子女婚姻是有限責任,父母有幫助的義務。婚姻主要依賴男女雙方自由戀愛和自行進行財富積累,女方看中的是男方的個人條件,比如工作能力、性格、長相等。四川和貴州的農村地區屬於這種類型。

恰恰是在第四類農村地區,年輕男子的婚姻最成問題,尤其一些偏遠貧困山區的農村積累了大量光棍,形成“光棍成窩”現象。而前三類地區,由於父母盡力幫助兒子支付彩禮娶媳婦,光棍很少。由於結婚有剛性的支付彩禮的義務,男方父母很早就注意儲蓄資金,生活比較節儉。對比之下,同樣的收入條件下,貴州農民外出務工多年,存款不多,消費方面顯得十分豪爽,注重吃喝和人情;湖北黃岡的農民普遍有幾十萬元存款,能拿出來為兒子結婚支付彩禮和購房。

四、“天價彩禮”問題

最近幾年,許多地區的農民工回鄉有“三怕”:一怕父母逼婚相親,二怕“天價彩禮”,三怕整酒風。很多媒體報導了一些地區出現“天價彩禮”問題,對此需要深入理解,要區分彩禮是否在合理範圍內,不能一棍子打死。

彩禮是自古以來的習俗,有多樣化的社會功能,在當代被賦予了一些新的內涵和社會功能,越來越表現為純粹的貨幣。很多地區把彩禮要求概括為“萬紫千紅一片綠”,指1萬張5元紙幣,1000張100元的和不定數的50元的,合計金額15萬元以上。有的地方流行“三斤三兩”:1張新版100元人民幣重約1.15 克,三斤三兩也就是1650克,算下來是14.35萬元。所謂“天價彩禮”,指的是有的地方彩禮上漲過快,第一年10萬元,第二年就漲到20萬元,明顯超出一些貧困地區農民家庭的承受範圍。更沉重的負擔還不在於彩禮本身,而是在女方要求的城市購置婚房和汽車。如一些地區講究“三斤一動不動”:三斤百元鈔票(約13萬元)、一輛轎車、一套房,這個成本就有點高了。有的地方,這一套房是由男方父母支付首付甚至償還貸款的。

“天價彩禮”由多種因素互動形成。一是宏觀上人口結構失衡造成適齡婚配女性稀缺,婚姻市場對中下層男性婚姻造成擠壓的問題凸顯。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人口發展“十一五” 和2020年規劃》的數據顯示,預計到2020年,20 ~ 45歲男性將比女性多3000萬。二是農民大規模流動背景下傳統婚姻圈被打破,貧困地區容易成為婚姻市場的窪地。為了能留住有限的女性資源,男方父母願意支付高昂的彩禮。三是隨著經濟發展及生活水準的提高,不少農村地區的攀比風氣使彩禮習俗異化。高額彩禮成為農民心理滿足的手段,彩禮多少成為衡量女性地位高低的標準,成為“我家女兒值錢”的象徵表達。四是缺乏倫理支撐的市場化婚媒一定程度上影響彩禮的定價,如在江西寧都縣某鄉鎮有20多個職業媒人合作哄抬彩禮價格,從中抽利。

因此治理高價彩禮,在辯證看待彩禮習俗的同時需要多種力量介入。第一,政府應嚴厲打擊非法鑒定胎兒性別的行為,從根本上治理性別比畸高。在男女性別平衡的地區,彩禮數額一般不高,惡性彩禮攀比也很少存在。第二,要通過政府介入、黨員幹部帶頭,主動作為,形成文明新婚俗。“天價彩禮”作為一種區域性的文化現象,是集體行動的結果,不是一個人、一個村能解決的問題。政府作為外力介入,就能打破不良文化內部的平衡。第三,要善於運用村民自治方式,發揮紅白喜事理事會的作用,形成村規民約的約束。移風易俗本質上是群眾工作,需要依靠群眾性組織。

【編者按】

當前,中國農村正處在轉型之中。尤自新世紀以來,城市化成為轉型的根本動力,中國特色的土地制度、鄉村治理制度和農業經營制度等是轉型的體制、機制因素,傳統文化和農村社會形態則構成了轉型的社會因素。中國社會結構亦由此呈現出城鄉互構、亦城亦鄉的中間特徵。在《亦城亦鄉:城市化進程中的鄉村突圍》一書中,武漢大學社會學院副教授夏柱智通過走訪考察全國多地,分析和總結各地經驗之得失,努力探索一條具有主體性的中國社會科學的道路。本文摘自該書,澎湃新聞經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授權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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