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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100擬5.13億元出售東莞松山湖物業項目股權及貸款

觀點地產網訊:8月4日,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發布公告表示,於8月2日,陽光100間接全資附屬公司深圳首佳控股發展有限公司(賣方)與深圳市誠進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買方)及東莞市清園孵化器有限公司(目標公司)訂立股權轉讓協議,賣方有條件同意出售而買方已有條件同意購買目標公司100%股權及貸款,須以現金支付總代價為5.13億元。

觀點地產新媒體查閱獲悉,轉讓代價中包括購買目標公司100%股權的權益代價1.17億元、貸款代價3.48元及債務代價4864.8萬元。

貸款代價包括目標公司分別欠付陽光100集團及北京信託的貸款2.82億元及5960萬元以及溢價590.4萬元。債務代價包括目標公司欠付第三方的債務3839.05萬元,及目標公司應付北京信託的利息1025.75萬元。

據了解,目標公司的主要資產為位於東莞市松山湖的物業開發項目,面積約為102畝,計容建築面積約為8.78萬平方米,可開發作辦公用途。物業開發項目包括六幅土地,目前正處於不同建設階段。

根據陽光100信託融資協議,於協議期間,目標公司所有股權應以北京信託的名義持有。然而,賣方應保留對目標公司的運營及管理控制。就會計處理而言,目標公司被視為陽光100的附屬公司。於交割後,目標公司將不再為本公司的附屬公司,且目標公司的財務業績將不再合並入陽光100集團的账目。

截止2018年底,目標公司未經審核綜合財務報表所示的資產淨值為人民幣1.2億元,稅前淨利潤為虧損774.9萬。

陽光100表示,此次出售使得公司提前退出,有利於改善公司的經營性現金流,出售事項錄得現金流入4.64億元,將持續降低公司的財務風險,進而改善集團的財務狀況。

同時,陽光100還表示,出售事項是集團收回於目標公司的投資並將其資源集中於其他業務及潛在投資的良機,股權轉讓協議乃按正常商業條款訂立,且此次交易屬公平合理,並符合公司及其股東的整體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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