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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政文:房地產稅法擬5年內提請審議

  9月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召開立法工作會議,部署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實施工作。會後,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許安標接受了記者採訪。

  其中,將深化稅收制度改革和全面落實稅收法定原則,修改稅收徵收管理法,制定增值稅法、房地產稅法等10部單行稅法。

  1 圍繞中心工作,編制和實施立法規劃

  問:全國人大常委會每屆都要編制五年立法規劃,請問此次立法規劃編制有何特點?

  答:從1988年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開始,每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都編制立法規劃,統籌安排五年任期內立法工作。圍繞黨和國家中心工作,編制和實施立法規劃,這是黨長官立法工作的重要形式,也是全國人大常委會發揮立法主導作用的重要抓手,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一條重要經驗。本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工作面臨一個新的形勢,就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新時代一個顯著特徵就是我們有了引領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新思想,這就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黨的十九大和憲法將這一新思想確立為需要長期堅持的黨和國家的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全面依法治國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引領新時代立法工作,以新擔當新作為書寫新時代立法工作新篇章。此次立法規劃的編制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是提前謀劃,夯實基礎。去年6月開始,按照2016年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通過的《立法項目征集和論證工作規範》,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啟動了規劃編制工作。梳理上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完成情況,調研聽取中央有關部門、部分省區市人大常委會和專家學者對編制工作的意見,認真研究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及提出的立法項目。

  二是依法依規,穩步推進。2015年修改後的立法法,健全人大主導立法工作的體制機制,明確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通過立法規劃和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加強對立法工作的統籌安排,並對立法規劃的編制和實施作了規定。同時《立法項目征集和論證工作規範》進一步明確了編制立法規劃的程式和要求。本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是首次依據立法法有關規定及上述工作規範,按照“規定動作”規範有序、科學民主開展編制工作。

  三是拓寬管道,征集項目。本屆常委會立法規劃書面發函征求編制工作和立法項目意見的範圍十分廣泛,除了中央有關部門、部門外,還包括省區市人大常委會、有關群團組織、行業協會商會等;采取“走出去、請進來”等方式,向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有關專家學者以及基層立法聯繫點等征求意見。中央有關部門和地方等提出立法項目建議共300多件,為歷屆提出立法項目建議最多的一次。立法規劃吸收采納了其中很多建議。

  四是代表意見,融入規劃。收集整理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期間代表對立法工作提出的意見建議710多條;深入研究全國人大代表有關立法議案、建議和人民群眾來信有關立法建議,將立法規劃編制工作與辦理代表議案建議緊密結合起來。將代表有關立法議案、建議列入立法規劃;對沒有列入的,向代表作出解釋和說明。

  五是深入研究,專項評估。對比較重要但存在較大意見分歧的立法項目,會同中央有關部門、全國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召開論證會,聽取項目提出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議案領銜代表、專家學者的意見建議,共同進行研究評估,提出評估報告,作為是否列入立法規劃的重要依據。

  2 法律體系要根據新時代要求不斷完善

  問: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並不斷完善發展,請問此次編制立法規劃有哪些重要考慮?

  答:到2010年底,經過各方面長期不懈的共同努力,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在新的歷史起點上,我們接續努力,完善法律體系,取得重大成果。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制定修改一批重要法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法律體系要根據新時代要求不斷完善。本屆立法規劃編制,注重把握以下幾點:一是對本屆立法工作目標和任務作出科學合理規劃。根據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目標要求,準確把握新時代立法工作的著力點,通過立法規劃安排,推動在更高層次、更高水準、更高品質上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不斷增強其完備性、系統性、協調性,使之更加成熟穩定定型。二是全面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根據新時代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新形勢、人民群眾對幸福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和全面依法治國的新要求,確定立法規劃項目,保障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三是突出重點,區分輕重緩急。立法資源有限,要充分發揮立法規劃對重點立法項目的組織推動作用,統籌考慮各方面的立法需求,重點列入條件比較成熟且比較重要的立法項目,以及重點領域的立法項目。四是堅持問題導向,緊扣實踐需求。將立法著力點更多放在解決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制度性突出問題上,彌補相關制度規範的短板和缺項,通過制定修改相關法律,推動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精準脫貧、汙染防治三大攻堅戰。五是保持規劃的總體確定性和必要靈活性。在對未來五年立法項目作出明確規劃的同時,也為未來五年形勢和任務的發展變化留下太空,對全面深化改革和其他方面可能提出的立法需求,目前尚不能具體列明的項目,在立法規劃中作出原則性的預期安排,根據實際需要,通過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安排審議。

  3 五年內列入規劃的法律草案116件

  問:圍繞黨的十九大作出的戰略部署,請問五年立法規劃安排的重點立法項目都有哪些?

  答:本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的任期正值“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的歷史交匯期,立法規劃既著眼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需要,又放眼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的需要。立法規劃項目分為三類,共提出一類項目和二類項目116件,其中一類項目69件,即條件比較成熟、任期內擬提請審議的法律草案;二類項目47件,即需要抓緊工作、條件成熟時提請審議的法律草案;三類項目是立法條件尚不完全具備、需要繼續研究論證的立法項目。重點領域立法主要包括:

  一是貫徹新發展理念,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修改鐵路法、礦產資源法、電力法、產品品質法、計量法,制定能源法、原子能法;堅持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修改專利法、科學技術進步法;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修改農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制定鄉村振興促進法;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修改公司法、企業破產法、海商法、反壟斷法,制定外國投資法;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和防範金融風險,修改證券法、商業銀行法、中國人民銀行法,制定期貨法;深化稅收制度改革和全面落實稅收法定原則,修改稅收徵收管理法,制定增值稅法、房地產稅法等10部單行稅法。

  二是完善國家機構組織,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加強人民當家作主制度保障,修改全國人大組織法(全國人大議事規則、全國人大常委會議事規則修改,一並考慮)、地方組織法、國務院組織法、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監督法;深化行政體制改革,修改行政處罰法、行政複議法、公務員法;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和完善仲裁制度,修改人民法院組織法、人民檢察院組織法、法官法、檢察官法、人民警察法、律師法、仲裁法,制定看守所法、民事強製執行法。

  三是堅定文化自信,推動社會主義文化繁榮。建立網絡綜合治理體系,制定個人資訊保護法、數據安全法、電信法;推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發展,修改著作權法、檔案法、文物保護法、體育法,制定文化產業促進法。

  四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落實“兩步走”方案,審議民法典各分編,完成民法典編纂;加快教育現代化,修改職業教育法、教師法、學位條例,制定學前教育法;加強對特殊人群的保護和打贏脫貧攻堅戰,修改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一並考慮)、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制定社會救助法;實施健康中國戰略,修改藥品管理法、農產品品質安全法、執業醫師法、動物防疫法,制定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保護公民財產權,修改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制定不動產登記法;加強社會治理制度建設,修改海上交通安全法、安全生產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刑法、路線交通安全法、天氣法,制定社區矯正法、法律援助法。

  五是加快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建設美麗中國。實施主體功能區和用途管制制度,制定國土太空開發保護法;著力解決突出環境問題,修改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環境影響評價法;加大生態系統保護力度,修改森林法、草原法、漁業法,制定國家公園法、長江保護法。

  此外,立法規劃還就加強國家安全法治保障、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軍事制度、健全國家監察體制等方面的立法作了安排。

  4 立法規劃應適應改革對法治的需求

  問:全面深化改革,與立法的關係十分密切,請問立法規劃是如何適應改革對法治的需求?

  答:改革與法治,如車之兩輪,鳥之兩翼,要在法治的軌道上推進改革,在改革的進程中完善法治。全面深化改革,對立法的需求很多,要通過多種形式予以保障。對一些制定比較早不適應改革發展需要的,要及早作出修改安排;個別條款不適應的,可以通過“打包”修改方式快速完成;還有些需要根據新情況進行解釋,過時的要廢止;在有些領域,要根據黨和人民事業發展的需要,制定頒布新的法律;有些實踐條件還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試的,要按照法定程式作出相應授權決定。立法規劃中,很多立法項目都是全面深化改革需要的,有的立法項目本身就是改革任務,有的立法項目包括了改革的內容或者體現了改革的要求。

  總結立法與改革決策相銜接的經驗,在本屆立法規劃中特別明確,落實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部署要求,對涉及國家機構改革、國家安全法治保障、監察體制改革、完善產權保護制度等需要制定、修改或者廢止法律的,或者需要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有關決定的,適時安排審議。

  5 立法數量超往屆,新制定法律的項目48件

  問:本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立法項目多,落實立法規劃的任務很重,請問有什麽具體舉措?

  答:同過去幾屆常委會立法規劃相比,本屆立法規劃確定的立法項目,一是數量多,列明的立法項目比近幾屆都多,二是分量重,在一、二類項目中屬於基本法律的項目有10多件,屬於新制定法律的項目有48件;其中,民法典編纂十分矚目。同時,人民群眾對幸福美好生活的向往對立法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剛剛召開的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工作會議,栗戰書委員長對加強和改進立法工作,落實立法規劃作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確要求,要認真抓好落實。下一步,要分解任務、層層落實,形成合力、壓實責任。

  立法規劃明確了立法項目的提請審議機構或牽頭起草部門。落實的關鍵在於法律起草和牽頭起草部門。承擔牽頭起草任務的部門要按照“任務、時間、組織、責任”四落實的要求,擬定起草工作計劃,包括工作進度安排,主要問題的解決思路和步驟,起草工作負責人、參加部門和工作班子等。要改進起草工作,著力研究立法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力爭把重大問題、重大分歧解決在起草工作階段。對於列入立法規劃一類的立法項目,原則上應當完成,因情況發生新變化,確實難以按計劃提請審議的,或者需要作出調整的,有關方面要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書面說明。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將按照立法規劃要求認真完成各項任務,包括協助全國人大常委會做好實施立法規劃的督促、協調、指導、服務工作,完成承擔的立法起草工作任務,負責研究和完善提請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審議的法律草案工作等。

責任編輯:陳合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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