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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禁售背後專利暗戰:“高通稅”引發強烈反彈

新京報訊 (記者 馬婧 陸一夫)12月10日,高通宣布,福州中級人民法院授予了高通針對蘋果公司四家中國子公司提出的兩個訴中臨時禁令,要求蘋果立即停止針對高通兩項專利的、包括在中國進口、銷售和許諾銷售未經授權的產品的侵權行為。相關產品包括iPhone 6S、iPhone 6S Plus、iPhone 7、iPhone 7 Plus、iPhone 8、iPhone 8 Plus和iPhone X。所涉的兩項專利之前已經在專利無效程式中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認定為有效。

蘋果方面提供給記者的一份聲明稱,“試圖禁售我們的產品是高通公司的又一絕望舉措,該公司的違法行為正受到世界各地監管者的調查。中國消費者仍可購買所有型號的 iPhone 產品。高通公司正在就他們以前從未提出過的三項專利提出主張,包括一項已經失效的專利,我們會通過法院尋求所有的法律途徑。”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查知識產權與競爭糾紛行為保全案件適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征求意見稿)》第十三條規定,當事人對行為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定之日起五日內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請複議一次。但值得注意的是,在複議期間該禁令仍然有效,換而言之蘋果多款機型應立即停售。

不過截至記者發稿,蘋果官網、天貓和京東旗艦店依然能夠選購包括iPhone X在內的多款禁售機型。

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的高級合夥人遊雲庭告訴記者,如果對這個禁令申請進行過聽證,那麽複議期間一般不停止執行,但是對於禁令申請沒有進行聽證的,複議期間一般會停止執行。法律上已經生效,但不會馬上執行。從現在公開的資訊來看,還無法判斷。

對此,蘋果公司表示,已提出上訴,要求撤銷中國對iPhone的銷售禁令。

摩根士丹利(Morgan Stanley)分析師凱蒂·休伯蒂(Katy Huberty)稱,這項禁售令隻適用於運行iOS 11作業系統的設備,而這款作業系統已經不再被廣泛使用,為此其對蘋果的影響十分有限。休伯蒂解釋說:“目前,蘋果70%的設備運行iOS 12(只有21%運行iOS 11, 9%運行更早的作業系統)。更重要的是,目前所有設備都是與iOS 12捆綁銷售的。因此,這一禁令的生效範圍相當有限。”

蘋果高通專利戰燒到中國

蘋果與高通之間的專利糾紛案始於2017年1月,當時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指稱高通強迫蘋果使用其基帶芯片以收取更高的專利使用費。3天以後,蘋果對高通發起了一樁索賠10億美元的訴訟。高通表示這樁訴訟沒有根據,並指控蘋果公司歪曲事實。

二者你來我往的幾輪攻防未見勝負,雙方也將“戰火”蔓延到了中國。早在2017年1月,蘋果在中國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訴訟,稱高通濫用在芯片行業的地位,並索賠10億元人民幣。

2017年10月,高通發言人確認已經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三項訴訟,指控蘋果公司在中國侵犯了高通三項中國非標準必要專利,要求禁止蘋果公司在中國製造和銷售相關iPhone產品。

隨後,蘋果公司回應稱,在雙方多年持續談判中,這些專利從沒有被討論過,糾紛也只是在過去幾個月內才出現的。蘋果稱,“高通的這一指控沒有價值,相信和高通其他的法庭手段一樣,這次的法律行為也會以失敗而告終”。同時,蘋果也在反訴高通,確認不侵害專利。

高通方面認為,蘋果公司持續性地使用了高通發明的技術,卻拒絕為此支付費用。蘋果回應稱,一直願為專利付出公平合理的費用,但高通收費不合理。同時他們認為高通的訴訟會失敗。

近年來,高通深陷多起專利糾紛中,這與高通的專利授權模式有很大關係。據相關媒體報導,高通專利費在業內被稱為“高通稅”。每家智能手機廠商都逃不過“高通稅”,即眼下每部4G LTE智能手機需要給高通繳納手機售價5%的專利授權費。不過,如果購買高通的處理芯片和基帶芯片,可以享受專利授權費打折的優惠。

高通在通訊領域擁有13萬項專利儲備,包括芯片、移動通訊等必要技術。這意味著無論智能手機是否使用高通芯片,都不可避免地使用了高通研發的必要專利,需要按照一定比例繳納專利費。

不過“高通稅”亦引起多國監管部門的注意,其壟斷做法已收到不少罰單。2015年,我國發改委處以高通2013年度在中國市場銷售額8%的罰款,合計60.88億元;今年1月,歐盟反壟斷機構裁定高通公司違反反壟斷規定,對其罰款鋼彈9.97億歐元(12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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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族曾被高通起訴,最終達成和解

2016年6月,高通向中國法院提起法律訴訟,稱魅族侵犯了自己的WCDMA / CDMA2000 /4G LTE無線通訊的相關專利,並要求魅族賠償相應損失約5.2億元。隨後高通又在美國、德國、法國起訴魅族,稱魅族侵犯了自己的專利。

2016年6月,魅族針對被高通起訴索賠5.2億元專利費一事召開了媒體溝通會。時任魅族副總裁李楠稱,“我們知道高通跟100多家廠商簽訂了合約,但完全是黑盒子,都不能公開。只有打開高通的黑盒子才能知道,魅族的合約要約是否公平、合理、非歧視。高通到底針對中國手機行業,用哪種方式,找誰收了多少,以及在整個過程中有沒有侵害三星、MTK的利益等等都不能見光。”

為何包括華為、聯想、小米、酷派在內的100多家中國公司都和高通簽訂“不平等條約”,魅族偏偏不簽?

李楠對此的解釋是,魅族很可能是唯一一個可以不依賴高通做大做強的公司,這也是魅族僅有的一點點的資本。“中國手機品牌不能,也不應該沒有和高通博弈的權利。”

2016年12月30日,高通在官網發布聲明稱與魅族達成和解,並簽署專利許可協定,但雙方沒有披露專利費用。

高通在聲明中稱,雙方在平等談判的基礎上達成了專利許可協定,高通授予魅族在全球範圍內開發、製造和銷售CDMA2000、WCDMA和4G LTE(包括“三模”GSM、TD-SCDMA和LTE-TDD)終端的付費專利許可。該協定解決了高通和魅族之間在中國、德國、法國和美國的所有專利糾紛。高通和魅族已經同意采取適當步驟終止或撤回專利侵權訴訟及相關專利無效或其他相關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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