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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歲梅媽想花20萬辦壽宴,要求從梅豔芳遺產中取錢

藍潔瑛去世讓人唏噓不已,也令不少觀眾想起娛樂圈中的薄命紅顏,譬如陳寶蓮以及梅豔芳。梅豔芳在在2003年12月因患宮頸癌去世,至今已經離開我們整整15年。

讓人唏噓的是,梅豔芳去世這15年來始終不得安寧,事關其母親覃美金(梅媽)一直想奪回女兒的全部遺產,多次因生活費及破產等問題鬧上法庭。

11月15日據港媒報導,最近梅媽又出招了,她到法院要求從梅豔芳遺產中取出一筆錢來辦91歲大壽!梅媽聲稱,女兒在世時,她都有舉辦61歲及71歲大壽。梅媽說:“朋友說我還有幾個91歲?難道鬼鬼祟祟擺兩圍嗎?”她透露自己打算在灣仔某酒店辦壽宴,暫定擺30桌,預料花費20多萬元。

不過因為梅媽沒有上交申請檔案,所以法院將案件押後再排期處理。對此,梅媽表示十分不滿,稱“酒店不能等我那麽久”。她又哭窮,自曝為了省錢現在已經沒有請保姆照顧,而每月10萬元生活費“不算大手大腳“。梅媽又質疑遺產信託基金管太多:“多花了一點點(錢)而已,要問那麽多東西!”

梅豔芳去世時留下價值約3000萬至3500萬港元的資產,後來隨著物價上漲,其遺產被認定升值到近1億港元。梅姐生前立下遺囑,並成立信託基金管理其遺產,寫明母親每月可領取7萬港元的生活費,另外贈送170萬元的教育經費給其二哥及姐姐的子女,供他們讀完大學。

梅豔芳生前與母親及姐姐合影

不過梅媽並不滿足,她與兒子梅啟明多次向法院指控有外人侵吞“原本應該屬於梅家”的遺產,但每次都被法院判敗訴。因累積律師費鋼彈200多萬港元,梅媽自稱窮人無力支付,最終於2012年申請破產。當時她曾向法庭申請要求取回12萬元的生活費,更稱自己每月只有3萬元生活費“熬得很辛苦”,結果連法官都看不過眼,當面反駁她,“香港有幾百萬人比你更辛苦!”

2013年,梅媽與梅啟明到香港高等法院申領被拖欠的7個月生活費。她在法庭上多次爆粗,揚言:“我怎麽冷靜?勒緊褲腰帶過活,我90幾歲的人,這條老命,還怕什麽,同你一起死!”當時她更氣得把手上的保溫瓶蓋扔向對方律師,甚至脫掉鞋子砸向律師和書記。

2016年,梅媽的破產令終於解除,生活費恢復到每月12萬港元。沒想到她仍訴苦稱自己日子難過,最終法院為其增加至20萬港元。然而梅媽依然不滿足,竟然提出申請想一次領走女兒所有財產,用來買房、買地,還抱怨法院和信託公司耽誤她領遺產!而結果可想而知,法院駁回了梅媽的申請。

沒想到梅媽一直不拋棄不放棄,如今又想出如此方法來取錢,作為一位90歲老人家,這份“毅力”實在讓人驚歎!只是讓人心疼九泉之下的梅豔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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