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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車三電系統問題多,車主權益如何保障?

近年來,隨著新能源汽車的快速普及,涉及充電起火、實際續航裡程縮水的投訴頻發,三電系統已成為新能源汽車質量問題“重災區”。

起火?失速?消費者安全受威脅

近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通報了2021年全國汽車和消費品召回情況。數據顯示,2021年新能源汽車召回次數與召回數量激增,分別比上年增長31.1%和75.9%。

問題頻次多,故障集中是新能源汽車2021年召回的最大特點。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數據顯示,2021年,我國共實施汽車召回232次,涉及車輛873.6萬輛。其中,新能源汽車召回59次,涉及車輛83.0萬輛,新能源汽車召回次數超過總數四分之一。

據中消協資料,新能源汽車三電系統成為了問題的“重災區”。2021年,市場監管總局收到新能源汽車缺陷線索報告3033例,在汽車產品缺陷線索中佔比7%,而動力電池、電機、電控系統問題佔新能源汽車缺陷線索的52.5%。

電動機、動力電池、電控系統並稱新能源汽車核心三部件,三者合稱三電系統。三電系統是新能源汽車的核心所在,一旦發生故障,則會導致非常嚴重的安全問題。

電機故障將導致動力消失,進而引發交通事故;電池故障則會引發短路、起火等事故,給公共安全造成影響;而電控系統故障,則會引發車輛無法正常執行操作指令,在車輛行駛過程中會造成嚴重的安全隱患。

“自動駕駛”涉嫌過度宣傳

而在中消協統計的2021年投訴情況中,智能汽車自動駕駛系統失靈赫然在目。中消協表示,隨著新能源汽車智能化水準的提高,相關數據均由廠家壟斷,容易發生爭議。

以新能源汽車普遍配備的自動駕駛功能為例,不少廠商在推廣過程中,為了引起消費者的注意,採用了誇張宣傳的方式,誇大了自動駕駛系統的功能,致使車主在使用過程中誤以為“輔助駕駛”=“自動駕駛”,出現交通事故。

例如,2021年8月,某新能源汽車品牌的汽車在啟用輔助駕駛功能後,在沈海高速涵江段發生交通事故,導致駕駛員不幸逝世。

同濟大學汽車學院教授朱西產曾表示,目前高級駕駛輔助系統(ADAS)是毫無價值的。L2+級別輔助駕駛就是“一瓶子不滿半瓶子咣當”,再加上廠商在宣傳中誇大、暗示其自動駕駛能力,導致用戶期待超過了系統能力,進而出現事故。

而在上汽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陳虹看來,制定人類駕駛員與“自動駕駛系統”的責任劃分標準規則和處置機制是當務之急,應盡快建立“自動駕駛系統”的等級評價認證體系和準入機制。

消費者權益如何保障?

對於投訴和召回頻發的新能源汽車,消費者就沒有辦法了麽?結果當然是否定的,新版《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將為消費者權益保駕護航。

2022年1月1日,新版《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以下簡稱《汽車三包規定》)開始施行。相較舊版,新《汽車三包規定》針對新能源汽車大範圍普及的趨勢,增加了多條涉及其售後服務的內容。

新《汽車三包規定》動力電池、驅動電機作為與發動機、變速器並列的家用汽車主要零組件,納入免費更換總成的規定範圍。當動力電池、驅動電機屢發故障並屢修不好時,在三包期限內還將觸發退換車條款。

乘聯會秘書長崔東樹表示:“過去電池、電機、電控等產品並沒有完全納入三包政策,而新版三包政策增加了相關內容。”他認為,新《汽車三包規定》對於消費者是利好消息。(葛成)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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