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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ST康得與控股股東內鬥升級

作者:木木

曾經白馬股康得新在經歷大股東佔用資金、董事長辭職、債券違約等一系列問題後,股價也從最高點26.71元出現一路下跌,最大跌幅已經近9成,公司股票名稱也由康得新變成了*ST康得。不過尷尬的是,雖然股價跌幅已經較大,但困擾公司的問題依舊不斷,尤其是*ST康得現任管理層和控股股東康得集團之間的衝突愈演愈烈。

此前,*ST康得管理層通過官方微信公眾號連續發布三則《致公眾股東書》和一則《中小股東來信》,譴責康得集團“掏空上市公司”。而在6月26日下午,康得集團一紙聲明列出了*ST康得現任管理層“七宗罪”,不僅指責董事會和管理層未勤勉盡責,更是舉報*ST康得現任管理層與注冊資本金僅為1元的香港公司簽署了一份《專項谘詢協議》,並已轉款近2000萬元。對此*ST康得也不示弱,公司雖未正面回應被指責的問題,但在6月26日晚間拋出“重磅炸彈”,直指康得集團通過虛構債權債務關係、關聯交易等方式共佔用公司175.57億元。

除此之外,關於公司被證監會立案調查的事件進展也備受市場關注,雖然調查的最終結果還需等待證監會的認定,但根據《證券法》及最高法院虛假陳述司法解釋規定,一旦認定上市公司因虛假陳述受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權益受損的投資者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民事賠償訴訟。如果投資者是在2018年10月28日收盤時持有康得新,並在2018年10月29日賣出或仍持有並曾產生一定浮虧(無論是否解套)的,或者是在2019年1月22日收盤時持有*ST康得,並在2019年1月23日之後賣出或仍持有並曾產生一定浮虧(無論是否解套)的投資者均可發起索賠,只需將姓名、聯繫電話與交易記錄(建議為Excel文件)發送到[email protected]的郵箱,參與由《證券市場紅周刊》“民間維權”欄目組織的索賠預征集活動,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廣大投資者在獲得賠償前無需支付任何律師費用。

針對*ST康得現任管理層與一家注冊資本金僅為1元的香港公司簽署了一份《專項谘詢協議》的問題,從康得集團的官方網站的聲明中看到,該公司為香港金石資本公司,康得集團已於2019年6月21日,就*ST康得現管理層簽署的《專項谘詢協議》並以此為由向香港金石資本公司轉款近2000萬元的事實,正式向張家港警察報案。在2019年6月25日,康得集團又委派專人赴江蘇證監局,就現任管理層簽署的涉案金額約1億元的《專項谘詢協議》,正式遞交了舉報材料。

而針對康得集團違規佔用175.57億元的問題,從*ST康得的公告中看到,根據瑞華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ST康得複合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驗資報告》,康得集團的出資金額約為35.41億元人民幣。由於康得集團佔用公司款項遠遠大於其實際出資額,康得集團已實質構成了股東抽逃出資,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乾問題的規定(三)(2014修正)》第12條規定股東通過虛構債權債務關係、關聯交易將其出資轉出且損害公司權益的構成股東抽逃出資、第16條規定“股東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或者抽逃出資,公司根據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對其利潤分配請求權、新股優先認購權、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等股東權利作出相應的合理限制,該股東請求認定該限制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鑒於康得投資集團已構成股東抽逃出資且嚴重損害了公司權益,公司有權根據《康得新公司章程》對其股東權利作出相應的合理限制。

從雙方的相互指責中可以看到事情的複雜性,接下來,對於相關事件的進展我們也將持續跟蹤,而符合維權條件的中小投資者,也可以通過相關合法途徑積極進行維權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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