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訊 西安瑞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瑞聯新材)一名員工向供應商受賄10萬元後繼續追索好處38萬元,結果反遭舉報。今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裁決書。
據悉,瑞聯新材系新三板掛牌企業,現正欲謀求轉板,並於2017年7月申報IPO,現處於排隊階段。
資料顯示,涉案人劉岩剛,男,漢族,1982年2月28日出生。
據介紹,2017年5月23日,劉岩剛在西安市雁塔區丈八東路高新管委會附近,利用擔任西安瑞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瑞聯新材)安全環境管理部環保技術崗位的職務便利,以幫助投標方西安藍某環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藍某公司)與瑞聯新材簽訂本公司科研樓廢氣治理項目合約為由,收取藍某公司的好處費現金10萬元後存入個人銀行卡。
在此之後,因劉岩剛繼續向藍某公司索要剩餘的38萬元好處費,被該公司舉報。2018年1月29日,被告人劉岩剛到警察機構投案。案發後,被告人劉岩剛家屬已上繳非法所得。
法院做出以下判決,劉岩剛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宣告緩刑一年;贓款十萬元依法予以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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