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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希淼:補齊住房租賃信貸管理的短板

  中新經緯客戶端9月5日電 題:《董希淼:補齊住房租賃信貸管理的短板》

  作者 董希淼 (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中新經緯特約專家。)

  近段時間,部分城市房租上漲較快,這背後既有住房租賃市場供給不平衡的影響,也存在資本大規模進入競相抬高租金等問題。住房租賃市場的健康發展離不開金融的支持,但其中形形色色的“租金貸”等住房租賃信貸產品蘊藏著較大的風險,需引起關注。

  當前,在個人住房租賃市場主要有三類信貸產品:

  第一,商業銀行提供的住房租賃貸款。如中國建設銀行推出的全國第一款個人住房租賃貸款產品“按居貸”,該產品主要基於借款人資信狀況,採用“信用+保證”的形式,根據借款人的工作年限、收入、征信等情況,給予期限最長10年、額度最高100萬元的貸款,利率基本上為基準利率。該模式下,房東一次性收取租金,租客按約定向銀行還款付息。

  第二,長租公寓託管機構聯合第三方機構推出的住房租賃信貸產品。如“自如”聯合信託公司、京東金融推出的房租“分期貸”。以選擇“京東收據”支付方式為例,租客需同時簽訂兩份合約,即租房合約和貸款合約。該模式下,貸款機構發放的貸款一次性付給“自如”,租客按月向貸款機構還款,房東基本上按月收租。由此,長租公寓託管機構佔用房東一部分租金,形成資金池。

  第三,中小房產中介機構的“租金貸”。如一些中小房產中介機構夥同網貸平台,在未經租客同意情況下,誘騙租客簽訂借貸協定。租客也需簽訂租房合約和借款合約,但一般情況下租客並未意識到借款合約的存在。該模式下,表面上租客按月付租金,實際上是每月向網貸平台還貸。同時,還存在中介機構非法侵佔他人財物等隱患。若中介機構將資金挪作他用,風險進一步加大。

  對租客來說,規範的住房租賃信貸產品通過“月付”的形式,能一定程度上減輕租客的經濟負擔;對長租公寓的託管機構或中介機構來說,也能為其補充一定的流動性資金。而違法的“租金貸”,則大大增加了租客的成本,成為不法機構實施詐騙的工具。住房租賃信貸產品的風險也不容忽視。若託管機構或中介機構資金鏈出現問題,租賃企業無法按期向房東付款,房東和租客的權益都會受到影響,如近期爆倉的杭州鼎家長租公寓。若託管機構或中介機構將上述“資金池”資金挪作他用,其所蘊含的風險危害也會很大。

  當前,金融監管部門對商業銀行、消費金融公司的個人貸款在受理調查、風險評價、受託支付、貸後管理等方面都有嚴格規定,對個人住房貸款還有首付比例等要求。但目前尚無住房租賃信貸的統一管理規定,對中介機構聯合信託公司等發放的租房貸款要求並不明確,對網貸平台發放的“租金貸”等管理存在空白和模糊。因此,應加強制度建設,盡快補齊住房租賃信貸管理的短板。下一步,應根據《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制定統一的管理細則,明確從業機構管理要求,規範住房租賃信貸行為,加強住房租賃信貸審慎經營,促進住房租賃市場健康發展,維護好消費者合法權益。

  具體來看,對第一類產品,應大力鼓勵。采取正向激勵等措施,推動正規金融機構進一步創新產品和服務,綜合運用住房租賃貸款、信用卡分期等方式,更好地滿足租賃市場需要。但也應做好資金監控,防範房東利用住房租賃信貸產品套現。對第二類產品,應進行規範。如明確借貸條件、申請方式,既要方便租客借貸,也要防止過度借貸,將借貸杠杆控制在合理水準。同時,要對沉澱在長租公寓運營機構的資金進行託管或集中存管,減少資金被挪用的可能。還要制定相應的操作規程,減少監管套利。對第三類產品,應嚴厲打擊。在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的框架下,深入實施網絡借貸風險整治活動,大幅度提高違法成本,加大對違法房產中介及網貸平台的打擊力度。(中新經緯APP)

  董希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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