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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健委放開電子處方,藥師數量不足成最大問題

近期,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聯合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連發《互聯網診療管理辦法(試行)》《互聯網醫院管理辦法(試行)》《遠程醫療服務管理規範(試行)》3個檔案,互聯網+醫療再次成為熱點。

其中《互聯網診療管理辦法(試行)》中提出的關於「電子處方「的消息受到外界關注。《辦法》提出,醫師掌握患者病歷資料後,可以為部分常見病、慢性病患者在線開具處方,在線開具的處方必須有醫師電子簽名,經藥師審核後,醫療機構、藥品經營企業可委託符合條件的第三方機構配送。

在9月14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醫政醫管局副局長焦雅輝表示,電子處方對醫療機構的資訊化程度提出了很高的要求,「醫院沒實現功能合一的話,就不能線上開處方」。

不過焦雅輝強調,目前最大的問題不是技術,而是藥師數量不足!

我國有300多萬醫師隊伍,藥師卻只有幾十萬,醫療資源更好的三級醫院的藥師數量也未必能滿足臨床合理用藥的需求,二級更少了。如今要增加電子處方的審核工作,面臨的壓力更大。

焦雅輝透露,推動藥師立法,加快藥師人才隊伍的培養是下一步的重要工作,不僅僅是為了促進互聯網診療的發展,也是為現有的臨床工作合理用藥培養人才。

除了藥師審核環節,醫生想要在線開具電子處方,還有其他很多限制,比如——

醫師具有3年以上獨立臨床工作經驗,並經其執業註冊的醫療機構同意。

開展互聯網診療活動的醫師不僅要在國家註冊系統中查詢到,還要進行電子實名認證,同時鼓勵有條件的醫療機構通過人臉識別等人體特徵識別技術,加強醫務人員管理。

醫師不得對首診患者開展互聯網診療活動,在線開展部分常見病、慢性病複診時,可以針對相同診斷進行複診。一旦患者出現病情變化需要醫務人員親自診查時,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應當立即終止互聯網診療活動,引導患者到實體醫療機構就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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