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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臟毒性,一個癌症患者很容易忽視的不良反應!

在抗腫瘤治療中,除關注療效,更需保證治療安全和減少不必要的不良反應。就抗腫瘤治療的不良反應看,人們更多關注的是白細胞、血小板、脫髮、肝腎功能等變化;但另一個常被忽略的臟器毒性,是心臟毒性。

氟尿嘧啶、蒽環類等化療藥物、胸壁放療、赫賽汀、某些抗血管生成治療的分子靶向治療藥物等,都可能導致心臟毒性;影響心臟泵血功能、傳導功能或冠脈供血。臨床上可表現為各種類型的心律失常、心肌酶譜異常、心肌供血不足、心臟泵血功能下降、血壓異常等,嚴重是可能導致不可逆的心臟毒性,需加以關注。

所以,對以往有各類基礎性心臟疾病的患者,

(1)在接受抗腫瘤治療前,需向醫生充分告知以往的心臟疾病情況,並建議做較全面的心臟功能檢查,以做到治療前的充分評估。在選擇方案的時候,盡量避免使用心臟毒性明顯的藥物。

(2)在治療過程中,能定期監測心功能,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識別心臟毒性相關信號或癥狀,對後續治療非常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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