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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銀案僅審結報告就達120頁 公訴意見書建議死刑

甘肅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公告:定於3月30日10時,公開宣判被告人高承勇搶劫、故意殺人、強奸、侮辱屍體一案。

1988年至2002年,犯罪嫌疑人在甘肅省白銀市及內蒙古包頭市連續強奸殘殺女性11人,作案跨度14年,受害人中年齡最小的僅8歲,犯罪分子作案手段極其殘忍,一度在當地造成恐慌。該案偵破跨度28年,被稱為“世紀懸案”。

2016年8月26日,52歲的犯罪嫌疑人高承勇落網,白銀“8-05”系列強奸殺人案告破。2016年11月24日高承勇已被移送起訴,2017年7月18日白銀市連環殺人案在白銀市中院開庭審理。

公訴意見書建議判處高承勇死刑!獨家揭秘"白銀案"公訴團隊

高承勇法庭答辯

7月20日下午,《方圓》記者專訪了該案公訴人、白銀市檢察院副檢察長王護民,他對記者講述了庭審前後的一些細節與感受。

公訴意見書建議判處高承勇死刑

王護民副檢察長在辦公室接受採訪

王護民向《方圓》記者(公眾號ID:fangyuanmagazine)回憶,7月18日上午9點,“白銀案”正式開庭。莊嚴的國徽下,審判長、審判員、國家公訴人、律師、訴訟代理人依次就位。留著平頭、手戴鐐銬、上身穿收據紋T恤衫、下身穿灰白色運動褲、腳蹬黑色平底布鞋的高承勇,頭髮花白,面無表情地端坐在法庭中央被告人席位上。在高承勇身前身後,坐著4名法警。

庭審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依法進行,首先由公訴人宣讀起訴書,發表公訴詞,隨後進行法庭調查,出示證據,在法庭調查之後,進行法庭辯論,最後審理附帶民事訴訟部分。

公訴人在庭審中

公訴人在法庭上強調:“白銀案”是新中國成立以來國內影響最為重大的命案之一,犯罪嫌疑人手段極其殘忍、性質極其惡劣,社會危害極其巨大,犯罪後果極其嚴重。公訴人認為,被告人高承勇用事先準備的彈簧刀、繩子、布兜等工具,殺害11名無辜女性,並以暴力手段強奸婦女、劫取財物、侮辱及故意毀壞屍體,造成嚴重後果,依法應當以故意殺人罪、強奸罪、搶劫罪、侮辱屍體罪數罪並罰,考慮其犯罪情節、手段以及造成的嚴重後果,公訴人建議判處被告人高承勇死刑,並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白銀案”僅案件審結報告就長達120余頁

庭審實況

王護民告訴《方圓》記者(公眾號ID:fangyuanmagazine),白銀市檢察院對此案的公訴工作高度重視,指派了公訴處副處長李向文、檢察官賈桐、蘭俊君擔任公訴人出庭支持公訴。

王護民介紹,開庭前,白銀市檢察院公訴團隊多次召開案件分析會,從案件事實認定、法律適用、出庭公訴等方面做了充分準備,有了扎實預案,並就開庭有關事項向甘肅省檢察院作了多次專題匯報。甘肅省檢察院公訴部門對“三綱一書”(即詢問提綱、舉證提綱、答辯提綱和公訴意見書)的製作等工作進行了細致指導。庭審當天,甘肅省檢察院公訴處派了兩名處長前來指導出庭工作。白銀市檢察院檢察長丁霞敏多次組織召開專門會議,就開庭工作作細致布置與指導,庭審期間也一直在法庭旁聽整個庭審過程。

開庭前,根據刑事訴訟程式,“白銀案”審判人員召開了一次庭前會議,召集了11名被害人家屬及其訴訟代理人,溝通附帶民事訴訟事宜,該次庭前會議,白銀市檢察院出庭公訴的幾名檢察官也參加了。此外,白銀市檢察院公訴處也開了三次會議,進一步做好相關的出庭工作。

王護民表示,在庭審階段,檢察官要在有限時間內完成指控、舉證、辯論等工作,這對公訴人素質提出極高的要求。由於該案歷史久遠、被害人眾多、案情複雜,從4月24日提起公訴起,一直到開庭,白銀市檢察院忙碌準備了近3個月時間,僅案件審結報告就長達120余頁、6萬餘字,詢問提綱80余頁、4萬餘字,舉證質證提綱120余頁、6萬餘字,PPT近千張。

“白銀案”相關公訴文書

王護民告訴《方圓》記者(公眾號ID:fangyuanmagazine),從檢察機構的角度來講,辦理“白銀案”這種團隊模式應該大力推廣,特別是在重大案件的辦理工作中,更要重視和發揮團隊的力量。王護民認為,對於重大疑難複雜的案件,應采取一人為主、多人協助的團隊辦案模式,保證主訴檢察官有充分精力研究案件的難點、疑點,以爭取庭審的主動權。

足以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

“證據會說話。”對於庭審結果,王護民很有信心。王護民介紹,在法庭調查階段,公訴人出示了證人證言、鑒定結論、勘查筆錄、物證、書證、視聽資料等在案證據,所有證據均來源合法,與案件具備關聯性,經當庭質證,均具有證明能力,且各證據間能夠相互印證,能夠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足以證明被告人高承勇的犯罪事實。

庭審調查階段,公訴人採用多媒體示證系統進行示證,示證環環相扣、條塊清晰;同時借助了谷歌地圖、實景照片還原案發現場,細節再現被害人遇害過程,以直觀生動的方式模擬還原案件全過程,整個過程縝密流暢。庭審時,負責此項工作的公訴人展示了以11起案件的主要論據材料製作而成的PPT,當著高承勇、辯護律師、被害人家屬的面,非常直觀。(方圓公眾號ID:fangyuanmagazine)

王護民認為,正是因為前期細致、扎實、專業的工作,在兩天的庭審中,被告人高承勇對公訴人指控的事實沒有異議,對故意殺人罪、強奸罪、搶劫罪、侮辱屍體罪等4項罪名全部認罪。

王護民強調,檢察機構在依法懲治犯罪的同時,還要保障被告人的訴訟權利,這是檢察機構參與刑事訴訟活動的基本原則。作為該案的公訴人,既要以懲凶除惡為己任,更要體現法治的精神。

據李向文介紹,在對被告人高承勇的詢問過程中,公訴人始終注意對其訴訟權利的尊重和保護,給他充分時間為自己辯解,同時,也不在詢問、質證中使用有情緒或者具有壓製性、攻擊性、強製性的語言。

李向文指出,公訴人在文明、理性、平和展示相關證據、闡述相關法規的同時,也對高承勇所犯罪行的殘忍性以及對社會的危害性給予了譴責。

法庭辯論階段,公訴人圍繞辯護律師提出的辯護意見進行了答辯,充分發表了意見。公訴人扎實細致的工作和有理有據的辯論,也得到合議庭的認可。

據悉,當天參加庭審的旁聽人員向公訴人反饋說,“情、理、法交融的公訴意見,是本次庭審的亮點”。

法庭上,高承勇的態度發生了一些變化

因為庭審過程非常緊張,以至於王護民在庭審結束後,長長舒了一口氣。王護民說,庭審後,他接到了法官、辯護律師、被害人家屬、警察機構、檢察院上級長官的電話,大家均反映對檢察院公訴工作非常滿意,認為這是一場高水準的訴訟。聽到這些,王護民緊張的心情才瞬間放鬆下來。

採訪中,王護民還對《方圓》記者(公眾號ID:fangyuanmagazine)介紹了法庭上高承勇的一些變化。事實上,隨著法庭調查的深入,現場的氣氛也越發凝重。許多年前的那一幕幕血腥殘忍的畫面重新浮現在人們的面前的時候,令人窒息。當被害人的屍檢照片、作案現場照片、大量證人證言以及高承勇在警察機的供述一一展現時,旁聽席上,被害人家屬在抽泣,甚至有人情緒崩潰,試圖擊打高承勇。高承勇本人的情緒、態度也從庭審第二天開始出現了一些明顯的變化,他沒有了往日的鎮靜、冷漠,不但當庭承認自己所犯罪行,而且言辭懇切,在庭審結束後,甚至展現出少有的一面,變得善談起來。

王護民分析,庭審的過程,對高承勇的心理應該也是一種壓抑情緒釋放的過程,他背負那些罪惡近30年,可想而知,並不輕鬆。

通過庭審,王護民感覺,高承勇雖然罪不可赦,但並沒有完全喪失人性。高承勇在大量證據面前,承認了自己的罪惡和錯誤。在最後陳述中,高承勇還站出來給被害人家屬鞠躬道歉,表示願意捐獻身體器管,賠償受害人家屬,能賠多少算多少。

王護民透露,直到庭審結束,他本人對高承勇為何從一個受過高中教育的普通農民變成一個殺人不眨眼的惡魔都很是困惑。因此,庭審結束後,王護民特意走上前,跟高承勇交談了10多分鐘。

王護民問:你最初的犯罪動機是什麽?

高承勇說:當初是因為貧窮,想找點錢。找錢時被人發現,就殺了人。

王護民問:為什麽犯下那麽多案子?

高承勇說:有了第一起就有了第二起,後來就失去控制了,不但不害怕,反倒有點欲罷不能了。再後來就純粹殺人奸淫取樂,享受這個過程了。

王護民問:為什麽殺害的都是普通家庭女性?

高承勇說:我的身份所能接觸的,也就是基層普通家庭的女性。

王護民問:為什麽後來終止犯罪了。

高承勇說:一是因為歲數大了,沒有那麽多的衝動了;二是因為體力不行了,控制被害人越來越吃力;三是,因為自己倆孩子都在白銀生活、學習,不想因為自己影響他們。

王護民問:想起以前的事,後悔過嗎?

高承勇說:歲數大了以後,想起以前的事,知道錯了,後悔過。但是,後悔也不解決問題了。

王護民問:你對今天的庭審有沒有意見?

高承勇說:沒意見,我認罪,對指控心服口服。

編輯丨靖力 肖玲燕設計丨劉岩

記者丨張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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