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武漢推出住房租賃政策更新版:租賃合約期不得超20年

  新華社武漢7月28日電(記者徐海波)在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試點一年後,武漢市推出“政策更新版”,進一步加快住房租賃市場發展。武漢市房管局日前下發通知,就增加租賃住房供應、培育租賃企業、規範租賃住房管理等方面提出一系列具體支持政策。

  武漢市將通過系列舉措有效增加租賃住房供應。租賃住房選址將充分考慮產業發展、交通配套等因素,合理建設人才公寓、藍領公寓、青年公寓等租賃住房;產業園區配套建設的服務用房可用於建設租賃住房,其建築面積可提高至工業用地總建築面積的15%,並探索城中村改造產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

  武漢市要求,新建的成套租賃住房應當以中小套型為主,原則上建築面積不大於90平方米。新建的職工宿舍,人均使用面積不低於5平方米,根據實際需求完善公共食堂等生活配套設施。

  同時,武漢市將積極培育專業化、機構化住房租賃企業,鼓勵國有企業充分利用整合現有各類閑散房源,集中進行改造後,統一委託國有租賃企業出租,或通過招投標方式實行社會化運作,面向社會出租。在符合城市規劃的條件下,國有企業可利用劃撥取得的商業、辦公、住宅等存量土地建設租賃住房,可按協定出讓方式供地。

  武漢市還將加強租賃住房銷售管理。租賃合約租期不得超過20年,不得一次性收取5年以上租金,或以收取保證金等其他方式變相出售。國有企業自建租賃住房、房地產開發企業和租賃專營企業自持租賃住房、利用城中村改造產業用地建設的租賃住房,應面向社會出租,不得對外分割銷售或轉讓,並在不動產登記證書中予以注記。對於通過招拍掛方式取得的商品住房開發項目轉為租賃住房的,10年內不得對外銷售。

責任編輯:牛鵬飛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