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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產權到期怎麽辦?房子還是你的嗎?

現在的建案,多數人擁有的都是70年的產權,那是不是意味著自己花上百萬購買的房子只能居住70年呢?一旦到了70年,房子還是業主的嗎?

一、什麽是房屋產權?

一般來說,房屋產權是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的。

1.房屋所有權

房屋所有權是指房屋所有人獨佔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權利。房屋所有權屬於個人產權,是私有財產權的一種,沒有期限限制,只要房產沒有完全損毀就能一直享有(房產證裡是沒有期限登記欄的)。

2.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則是國家向組織、機構及個人出讓的土地使用權利。根據國家規定,土地的所有權歸國家和集體所有,業主擁有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權利。

3.土地使用權限

根據法律規定,土地使用權限分為40年、50年或70年不等(土地使用權在出讓時根據開發類型分為不同的使用年限,民用住宅用地權屬年限最高為70年,工業用建築用地和綜合類用地最高為50年,商用建築用地最高為40年)。

二、70年產權是什麽意思?

所謂的普通建案產權年限70年,並不是房屋所有權年限,而是房屋所在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國家規定城鎮建設用地土地實行的是國有製,企業和個人可以有償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權。國有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是從該地塊取得之日起算,而所購買的房屋只要擁有合法的房屋產權證,就是個人的私有產。也就是說,只要房產還存在,個人就擁有該房產的所有權。

三、房屋70年產權如何計算?

房屋產權時間是從開發商拿地起就開始計算了,一般情況下,從開發商拿地到買家將房子拿到手至少需要兩到三年左右的時間,而這也就從另一方面表明,買家在房屋拿到手前產權就已經在一定程度上有所縮水。

舉例說明:如果開發商在2006年購買到土地使用權,那麽即便你是從2009年開始交房入住的,但購買者的房屋產權可持續到:2006+70=2076年。

四、產權到期之後怎麽辦?

根據國家規定大致可以劃分為兩種情況:

1、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限的時間屆滿的,可以選擇去相關部分辦理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具體做法是由房屋業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價格應該低於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格,類似於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

2、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不動產,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也就是說如果出現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築物的情況,會對業主進行相應補償,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

總而言之,就算年限到期,房子你也依然可以居住,即使政府要回收你的房屋,也會進行相應的賠償。所以,買房時不用擔心產權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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