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評論:設生育基金制度 這主意太“餿”

  設生育基金制度,這主意太“餿”

  ■ 觀察家

  與其考慮設生育基金制度,不如考慮完善國家兒童監護制度,更有力地減輕民眾生育成本。

  近日,有媒體發表了《提高生育率:新時代中國人口發展的新任務》的專家署名文章,引發廣泛關注。其吸睛的點,不僅在於“立刻全面放開生育”的呼籲,更在於“設立生育基金制度”的建議。

  針對未來“我國人口出生率面臨斷崖式下跌”的形勢,該文章為提高生育率開出了藥方——“可規定40歲以下公民不論男女,每年必須以工資的一定比例繳納生育基金,並進入個人账戶。家庭在生育第二胎及以上時,可申請取出生育基金並領取生育補貼,用於補償婦女及其家庭在生育期中斷勞動而造成的短期收入損失。如公民未生育二孩,账戶資金則待退休時再行取出。”一時間,網上吐槽的聲音如潮般洶湧。

  以前生二孩要交社會撫養費,這筆費用去向長期被質疑為“收得爽快,用得糊塗”,但好歹是二孩家庭自己承擔自己的社會撫養費。現在該專家建議,40歲之前要繳納生育基金,不生二孩不能領取,這其實就是要為其他人生二孩交社會撫養費。公眾的疑問難免隨之而來:別人生孩子,關我什麽事?

  這顯然不是鼓勵生育的正確方式。鼓勵靠的是因勢利導,而不應是用收費的方式催逼。而要因勢利導,就該從減輕民眾生育成本上下工夫,而不是變相增加其負擔。有些專家提出的提高適齡夫妻生育意願建議,是非獎即罰,這就是成本轉嫁給民眾的思維。繳納生育基金,實際上就是對不生二孩的家庭的變相“罰款”。

  與其考慮設生育基金制度,不如考慮完善國家兒童監護制度,由國家承擔孩子從出生到成年的部分教育、醫療費甚至基本生活費用。

  在放開二孩政策後,我國出生人口並沒有如有關專家預測的那樣呈井噴之勢。有個重要原因就是,我國社會的傳統生育觀——“多子多福”、“養兒防老”,已經變了。而生育觀的轉變,與生育成本有直接關係。現在無論是城市還是農村家庭,都面臨不小的生育成本壓力——生孩子不是隻把孩子生出來,還必須養育甚至“優養”。

  要鼓勵適齡夫妻生育孩子,需要讓國家替家庭承擔更多生育成本。在發達國家,具體的制度就體現在國家兒童監護制度上:在加拿大,孩子一出生,就會領取政府每月300加幣的牛奶金,孩子成年之前的教育費用、醫療費用由國家承擔。該制度不但意在減輕家庭生育成本,還旨在切實保障未成年人的權利,讓剝奪未盡到監護職責的父母監護人資格沒什麽障礙。

  從現實國情出發,我國要一步到位實施國家兒童監護制度,困難不小。但不妨借鑒“他山之石”,減輕所有家庭的教育和醫療費用支出負擔,並對貧困家庭孩子率先實行生活補貼。在教育方面,可考慮將一年學前教育納入義務教育等。

  鼓勵生育,應先尊重民眾選擇生育與否的權利,再多些人性化方式引導。也只有國家和社會層面多為家庭生育分憂,才是提升生育意願的正道。

  □熊丙奇(教育學者)

責任編輯:李鋒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