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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搖號買房”公平性受質疑 如何嚴防“漏洞”成焦點

  “搖號買房”公平性受質疑 如何嚴防“漏洞”成焦點

  每經記者 唐潔 每經編輯 曾健輝

  在西安“搖號門”事件曝光後,“搖號買房”過程中存在的漏洞顯現出來,作為遏止“茶水費”“號子費”的最有力的措施,搖號的公正性也開始受到質疑。如果搖號環節中也能弄虛作假,無疑觸及公眾容忍的底線。如何最大程度保證買房人公平參與搖號,嚴防搖號漏洞成為當前熱議的話題。

  在“搖號買房”過程中,房企、軟體商、公證部門的職責和角色是怎樣的?如何有效防止搖號買房過程中的漏洞,保證“搖號買房”的公正性?

  浙報房地產研究院院長丁建剛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是表示,搖號“漏洞”的產生一方面是制度問題一方面是權力尋租,搖號環節應該公平透明,利用技術手段去除暗箱操作的可能性,而最終還要回歸搖號政策的根源性問題。

  搖號應去除“人為操作太空”

  6月2日,西安市長安區調查組發布了《關於網傳“南長安街壹號項目部分搖號購房者資訊登記表”調查處理情況的通報》,追責了35名公職人員,西安天磊置業有限公司和武漢矩陣科技有限公司在4月29日公開搖號銷售“南長安街壹號”項目過程中,涉嫌破壞電腦資訊系統犯罪。提供搖號系統的矩陣科技,其開發的搖號軟體遭到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禁用。

  根據西安市房管局頒布的商品住房銷售管理相關規定,在采取公證搖號方式公開銷售的過程中,由公證機構全程“監督”,而非同樣實行搖號的上海、南京等城市所規定的“主持”,且搖號軟體由誰決定,亦無明確要求。如此規定,也導致此次西安“南長安街壹號”房產項目銷售過程中,作為公證機構的陝西省西安市漢唐公證處雖有監督,但在實際過程中,依舊出現“相關工作人員涉嫌破壞電腦資訊系統犯罪”的行為。

  與西安在購房搖號中公證處的“監督”職能不同,上海、南京、長沙同樣實行公證搖號,均明確規定搖號必須由公證機構主持。同時,在搖號軟體的選取上,這些城市亦有明確規定,基本均由公證機構提供搖號軟體。而在“南長安街壹號”項目銷售過程中,購房搖號系統是由開發商採購的。

  除搖號軟體的選取之外,政府部門對於各個環節的控制是否嚴格,各執行以及監督部門的落實工作是否到位對搖號的公平與準確無誤同等重要。去年由於限價,南京一二手房價倒掛,熱門板塊建案一房難求,在實行搖號的情況下依然有“房號費”的消息流出,2017年11月份,南京司法局發布的一則通告表明,要想在搖號過程中投機獲利已沒有可能了。

  這則通告顯示“在全部搖號過程中,公證機構和公證員主導控制,絕無任何部門或個人干涉;公證機構採用自主開發經有關部門檢測合格的電腦軟體搖號,絕不使用第三方搖號軟體;搖號電腦絕不接入任何外部網絡;搖號電腦絕無事先預裝搖號軟體及申購人序號的可能;電腦搖號各個環節絕無人為操縱的太空。”

  南京房地產學會副會長李子墨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如果說過去南京市場上存在虛假搖號現象,有“號子費”一說,那麽自南京公證處主持搖號以後,就沒有這種現象了。現在搖號是真的在搖號而不是形式上的。

  資訊充分披露是重點

  6月5日,長沙市中國電建地產湘熙水郡四期觀瀾海賦家園8、9、10號棟預售建案搖號開盤,而在該建案對外公示的剛需搖號排序名單中,一名12歲購房申請人和一名85歲購房申請人引發質疑。同策研究院總監張巨集偉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我認為搖號之前,買房資格的審核要前置,不僅有官方公正的記錄,最好也有參與搖號代表的監督,確保整個過程的公平合理性。

  記者注意到,在買房過程中資訊的不對稱會使“漏洞”有出現的可能,據媒體報導,有熱門建案在開盤之際,銷售人員不通知客戶甚至全體關機,部分購房者直接失去購房機會。去年記者在南京走訪調研的過程中,有中介機構的銷售人員表示:“過去每次開完盤看似全部售罄但開發商會保留一部分房源,加上幾十萬不等的房號費再對外出售,具體不知道如何操作,但每次都有。”

  新城控股高級副總裁歐陽捷認為:“從企業自身角度而言,要防止‘漏洞’的產生就要嚴格把控房源資訊,及時對外披露,在政府部門的監督下公開購房人資訊,使用公證機構的搖號軟體進行搖號。同時在搖號結束後進行複查,包括企業自身自查以及各監督部門的複查。”

  不少業內人士表示,要解決搖號背後帶來的一些列問題還要回歸本源,張巨集偉進一步表示“還是要增加土地供應量增加市場供給,如果供應量足夠多,房源量充足就不需要搖號,根本問題是是市場供需矛盾的問題。”

責任編輯:李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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