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公告2018年第49號 關於對原產於美國和日本的進口氫碘酸反傾銷調查初步裁定的公告
【發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發布文號】公告2018年第49號
【發布日期】2018-6-1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以下稱《反傾銷條例》)的規定,2017年10月16日,商務部(以下稱調查機構)發布2017年第62號公告,決定對原產於美國和日本的進口氫碘酸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
調查機構對被調查產品是否存在傾銷和傾銷幅度、被調查產品是否對國內產業造成損害及損害程度以及傾銷與損害之間的因果關係進行了調查。根據調查結果和《反傾銷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調查機構作出初步裁定(見附件)。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初步裁定
調查機構初步認定,原產於美國和日本的進口氫碘酸存在傾銷,國內氫碘酸產業受到實質損害,而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二、徵收保證金
根據《反傾銷條例》第二十八條和第二十九條的規定,調查機構決定採用保證金形式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自2018年6月23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被調查產品時,應依據本初裁‘,’767‘)“ style=”TEXT-DECORATION: none; BORDER-TOP: 0px; BORDER-RIGHT: 0px; BORDER-BOTTOM: 0px; COLOR: blue; PADDING-BOTTOM: 0px; PADDING-TOP: 0px; PADDING-LEFT: 0px; BORDER-LEFT: 0px; MARGIN: 0px; PADDING-RIGHT: 0px“>初裁決定所確定的各公司的保證金比率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提供相應的保證金。
被調查產品的具體描述如下:
調查範圍:原產於美國和日本的進口氫碘酸。
被調查產品名稱:氫碘酸,又稱碘化氫。
英文名稱:Hydriodic Acid,Hydroiodic Acid或Hydrogen Iodide,簡稱HI。
化學分子式:HI 。
化學結構式:
產品描述:氫碘酸是碘化氫的水溶液,新鮮時為無色或淡黃色液體,在空氣和日光下很快析出碘而變為棕褐色。分子量為127.91,常壓下沸點在100℃—130℃之間,熔點範圍在-50.8℃—0℃之間。具有強腐蝕性和強還原性,稀釋的氫碘酸與許多金屬(包括鋁、鋅、鈣、鎂、鐵、錫和所有鹼金屬)反應產生易燃氫氣,並與這些金屬的氫氧化物、碳酸鹽和鹽反應產生金屬碘化物。
主要用途:主要用於合成醋酸的催化劑、製備碘化物、還原氧化石墨烯、集成電路蝕刻劑、化學和醫藥中間體、消毒劑、染料及香料的原料、分析試劑等,是有機化學中重要的還原劑。
該產品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28111990項下。該稅則號項下除氫碘酸以外的其他產品不在本次被調查產品範圍之內。
對各公司徵收的保證金比率如下:
美國公司:
1.艾菲納化工有限公司 118.8%
(Iofina Chemical, Inc.)
2. 其他美國公司 118.8%
(All Others)
日本公司: 41.1%
三、徵收保證金的方法
自2018年6月23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原產於美國和日本的氫碘酸時,應依據本初裁決定所確定的各公司的傾銷幅度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提供相應的保證金。保證金以海關審定的完稅價格從價計征,計算公式為:保證金金額=(海關審定的完稅價格×保證金徵收比率)×(1+進口環節增值稅稅率)。
四、評論
各利害關係方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0天內,可向調查機構提交書面評論意見。
附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對原產於美國和日本的進口氫碘酸反傾銷調查的初步裁定
商務部
2018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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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劉萬裡 SF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