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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代會上的憲法宣誓,歷史首次!

撰文 | 高語陽 編輯 | 趙紅信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的首場憲法宣誓活動,3月17日舉行。

這樣的宣誓活動,18日、19日還將舉行。在此前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的新聞發布會上,發言人張業遂介紹,這是憲法宣誓制度實行以來,首次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舉行的憲法宣誓活動。

憲法宣誓從無到有

中國的憲法宣誓制度始於2014年10月。

當月,十八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建立憲法宣誓制度:“建立憲法宣誓制度,凡經人大及其常委會選舉或者決定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正式就職時公開向憲法宣誓。”

1個多月後,2014年12月4日,首個“國家憲法日”,全國各地紛紛開展憲法宣誓活動,但當時因為尚未統一規範,各地宣誓的形式、內容不一。

半年後,2015年7月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實行憲法宣誓制度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以立法方式確立了我國憲法宣誓制度。

早在提出建立憲法宣誓制度之初,2014年11月,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副主任袁曙巨集曾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我國建立憲法宣誓制度,也是借鑒國際慣例。世界上142個國家有成文憲法,97個國家都有向憲法宣誓制度。

《決定》通過之後,向憲法宣誓的國家多了一個。

誓詞從70字到75字

“我宣誓:忠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履行法定職責,忠於祖國、忠於人民,恪盡職守、廉潔奉公,接受人民監督,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努力奮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歷史上的第一次憲法宣誓,誓詞75個字。

這比宣誓制度初確立時多了5個字。

2015年6月24日,《決定》草案提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時,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韓曉武在說明中說,公職人員宣誓是否用統一的誓詞,目前世界各國做法不一。

他提到,調研中多數同志認為,目前規定的宣誓人員雖然在級別、種類、工作任務等方面各不相同,但在忠於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履行憲法職責的要求上是相同的,誓詞應當一致。而且,統一、規範的誓詞也有利於保證宣誓的嚴肅性。

一周後正式確定的宣誓制度,誓詞共70字——

“我宣誓:忠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履行法定職責,忠於祖國、忠於人民,恪盡職守、廉潔奉公,接受人民監督,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國家努力奮鬥!”

對比不難發現,這次宣誓的誓詞多了5個字,變化主要在努力奮鬥目標上,“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國家”改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張勇受委員長會議委託作相關修訂草案說明時說,這是根據一些地方、部門和同志的建議,根據黨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屆二中全會修改的。

“建議把‘擁護’改為‘忠於’”

可能很多人不知道,憲法誓詞還有一個版本是65字——

“我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履行憲法職責,恪盡職守、廉潔奉公,忠於祖國、忠於人民,自覺接受監督,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努力奮鬥!”

這是提交審議時《決定》草案的版本。

不過,在草案審議中,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辜勝阻提出,建議將宣誓誓詞中“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努力奮鬥”,改為“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現代化國家而奮鬥”。

“為什麽這樣改?”辜勝阻說,“因為‘富強、民主、文明、和諧’是現代化國家的建設目標,也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發展方向。”

“應把‘忠於憲法’作為誓詞最重要的內容來表述”,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徐顯明提出的建議更細,“第一句‘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的‘擁護’這個詞顯然分量不夠。建議把‘擁護’改為‘忠於’。‘忠於’中包含著遵守和捍衛的含義。”

他還建議將“履行憲法職責”改為“履行法定職責”,“並不是所有的公職人員都在履行憲法職責”。

這些意見,最終都體現在誓詞裡,從65字到70字,字數上看只是5個字,但變化卻不只一點。

首次憲法宣誓儀式

2016年1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式實行憲法宣誓制度,據沈春耀介紹,迄今已舉行了12次45人次的憲法宣誓。

憲法宣誓制度確定後,2016年2月26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首次舉行憲法宣誓儀式,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主持並監誓。

當時,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任命了全國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常委會工作委員會副主任等6名國家工作人員,6人依法進行憲法宣誓。

下午5點,張德江宣布憲法宣誓儀式開始,全體起立同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之後,領誓人、新任命的十二屆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劉源走到宣誓台前,將左手撫按在憲法上,右手舉拳,宣讀誓詞,其余5人並排站在領誓人身後,舉起右拳,跟誦誓詞。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兼秘書長王晨和全國人大機構有關負責同志、全國人大機構幹部等約50人參加。

在這之前,2016年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舉行新任法官憲法宣誓儀式,這是最高法首次舉行新任法官憲法宣誓儀式。在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的監督下,最高人民法院常務副院長沈德詠帶領45位新任法官方宣傳讀70字誓詞。

2016年9月18日,國務院首次舉行憲法宣誓儀式,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監誓。2016年以來國務院任命的38個組成部門、直屬特設機構、直屬機構、辦事機構、直屬事業部門的55名負責人依法進行憲法宣誓。

具體到地方,據《中國人大雜誌》報導,截止至2016年2月底,我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已全部制定了實施憲法宣誓制度的辦法。

校對 | 李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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