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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畫家在淘寶賣底稿,是走投無路還是鬧劇一場?

  6月12日,有網友在微博上爆料,漫畫家愛歐在淘寶上出售其代表作《血族Bloodline》(下稱“血族”)漫畫原稿。ACGx在愛發電上也查詢到愛歐的打賞頁面,在頁面上,愛歐本人發起了4項眾籌,同時闡述了此次出售漫畫原稿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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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愛歐所述,漫友從2016年底開始就扣下了《血族》手遊的分成金和單行本版稅,現在賣原稿、眾籌資金的目的,也是為了和漫友打官司。

  通過“打贏官司,我就把後一半血族劇情畫了”這一句,可以看出此次雙方糾紛的重點,可能在於《血族》的版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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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血族》是由國內著名漫畫家愛歐(本名葛重葳)所創作,於2008年4月開始在漫友《少年s》上連載,2010年1月轉載於漫友雜誌社旗下《漫畫show》,2013年10月轉載至漫友雜誌社另一本雜誌《漫畫世界》。2015年初,《血族》系列漫畫停止更新,隨後作者愛歐轉向其他漫畫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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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血族》這部連載了7年的漫畫,曾經是中國紙質漫畫出版行業裡的暢銷作品。然而持續了3年的停更,加上網絡連載漫畫的流行,《血族》的影響力已經大不如前。如果不是此次“賣原稿”事件,《血族》大概會定格在中國00後漫畫讀者學生時代的美好記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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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知乎上,不少網友在給予《血族》漫畫極高評價的同時,也沒有回避另外一個問題,即愛歐創作漫畫的抄襲問題。此次“賣原稿”事件被網友們轉載發酵後,有關作者抄襲日漫分鏡和壓榨助手的八卦也引發了吃瓜群眾的好奇。

  但是,本次事件的核心並不在於漫畫家本人在創作品行方面的問題,而是動漫行業在發展階段產業不發達、結構不完善而產生的歷史遺留問題。

  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可以查到2016年11月16日由廣州知識產權法院下達的(2016)粵73民終590號判決書。根據這一判決書的詳細內容,葛重葳提起二次訴訟,請求確認其與漫友公司2010年12月7日簽訂的《著作權轉讓合約》已於2013年12月16日終止。2013年12月16日,葛重葳和漫友簽訂了《著作權授權書》,最終法院認定《著作權轉讓合約》與《著作權授權書》的合約性質、合約內容、合約目的均不一致維持一審判決,駁回葛重葳的訴訟請求。

  在《血族》貼吧,網友的分析更容易讓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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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關此事,ACGx聯繫了漫友公司的人員,對方表示一切以法庭判決為準。

  根據法院判決書,《血族》的著作權仍舊在漫友手中。在“賣原稿”事件,愛歐中提到的2016年年底漫友克扣《血族》遊戲分成金和單行本版稅,可能和作者於2015年停止更新漫畫有一定關係。

  而2016年年底愛歐和漫友走進法院,並不是雙方第一次對簿公堂。雙方第一次決裂的時間點,是在《血族》手遊上線之後。

  2014年7月23日,由盛大遊戲代理運營的《血族》手遊公測。

  在中國,由紙質漫畫改編的遊戲屈指可數,盛大遊戲獲得授權代理的《血族》手遊在當時的漫畫改編手遊中,就營收方面來說算得上是裡面的佼佼者。不過,根據網友在《血族》貼吧裡的爆料,手遊的營收分成,幾乎沒有愛歐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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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後,盛大遊戲預備開發手遊續作《血族2》,卻遇到愛歐和漫友對簿公堂,《血族》的著作權歸屬不明朗。相關人員向ACGx表示,由於沒有拿到IP,《血族2》最終變成了如今《神無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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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底夏達與夏天島解約,一乾作者離開夏天島,漫畫作者紛紛自立門戶,和新平台簽約作品,然而《子不語》、《長歌行》等經典作品的長期全版權,都留在了夏天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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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際上,紙媒時代依靠雜誌稿費和單行本版稅這些較為單一的變現途徑,在中國的娛樂行業進入到了以動畫、遊戲和真人改編授權為主的網媒時代後,漫畫作品的授權交易帶來的營收大幅度增長,快速凸顯出紙媒作者當初和漫畫平台之間的合約矛盾。

  漫畫作者和平台之間的版權糾紛問題,愛歐和漫友肯定不會是最後一家,而《血族》的粉絲,可能很難再看到這部作品的更新。

  站在粉絲和讀者的角度來看,優秀作品的停更和版權的糾紛是令人遺憾的。但是站在動漫產業和版權著作的層面來看,按照合約流程和法律法規,卻是正確的。《血族》著作權的事件,為以後動漫產業以及IP開發運作的完善和健全,提供了很大的參考意義。只有處於一個成熟完善的產業結構下,作者、平台等各個方面在法律和合約、行業規範的共同約束下,才能為市場、讀者才來真正持續的有價值的經典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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