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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裡的人生》(173 幸福是什麽)

   《故事裡的人生》173

   幸福是什麽

  很久以前,在一個偏遠的小山村裡,有三個牧羊的孩子,他們彼此很要好,常常一起把羊群趕到很遠的樹林裡去放牧。樹林裡有一口老噴泉,由於山體滑坡被堵塞,泉口上堆滿了泥土和枯枝敗葉。有一次,一個牧童說:“來,咱們把這口噴泉的淤泥清理出來,再把泉口清理一下,好不好?”

  “好!”兩個同伴快樂地讚同。

  第二天,他們帶著鎬頭和鐵鍬,到樹林裡去清理那口噴泉。噴泉裡的泥土和枯枝敗葉實在太多,他們揮汗如雨,用了一天功夫,才把泉眼疏通了,又挖了一條小水溝,讓泉水流進茂密的森林裡,去澆灌花草樹木。

  又過了一天,他們把泉口用石頭壘起來,又搬來一塊大石板將泉口蓋上,防止塵土敗葉落進去,同時在四周鋪上石板,以便過往的人喝水方便。三個小孩看著乳白色的泉水汩汩地從石縫裡冒出來,又快樂又興奮。孩子們正在拍手慶祝的時候,從樹林裡走來一位美麗的姑娘,她金黃色的頭髮一直垂到腳跟,頭上還戴著一個白色的花環。

  “你們好,孩子們!”她說,“我可以喝你們泉裡的水嗎?”

  “你喝吧!”孩子們說,“我們砌這口泉井就是為了讓人喝的。”

  姑娘彎下身來,就著井口,用手捧起一捧水,喝了三口。“為你們三個的健康,我喝了三口。”她微笑著說。停了一會兒,她又說:“你們做了一件好事,我代表樹林,代表在樹林裡居住的所有動物和在樹林裡生長的一切花草,感謝你們。祝你們幸福!再見!”她向孩子們揮揮手,向密林深處走去。

  孩子們互相看了看,他們又快樂又激動。一個孩子喊著問那位漸走漸遠的姑娘:“你祝我們幸福。請你告訴我們,幸福是什麽?”

  “你們現在就分手,到各自願意去的地方,會弄明白什麽是幸福的。二十年以後,咱們再在這口小泉井旁相見,假如到那時候你們還不知道幸福是什麽,我就告訴你們。”姑娘的聲音柔柔地飄來,說完,突然就不見了,正像她突然來到一樣。

  孩子們都詫異地互相看著。一個孩子說:“從明天起,咱們就按照姑娘的指點,分頭到自己願意去的地方,弄明白幸福究竟是什麽吧,二十年後的今天,咱們一定要在這裡相聚,我相信那位姑娘會來的。我往東走。”

  “我往西走”另一個孩子說。

  “我留在村子裡等你們”,第三個孩子說,“也許在村子裡,我就能弄明白幸福究竟是什麽。”

  第二天,他們都照著自己說的去做了。

  花開了又落,樹綠了又黃,轉眼,二十年就過去了。到了約定的時間,他們又在小泉井旁相聚了。三個人都長成了強健有力的青年。清涼的泉水仍舊靜靜地流著,小泉井旁的樹苗已經長成了枝葉茂密的大樹。小井周圍有許多條小路,還看得清人走過的腳印,他們一定是到這裡來喝水或者打水的。周圍的沙地上還有小鳥的爪印,草地上還有鹿和兔子跑過的痕跡。三個青年快樂地看著這一切,沒想到自己隻做了這麽小的一件事,卻給他人和動植物帶來這麽大的好處!他們坐在原來的那塊大石頭上,期待著那位神奇的姑娘。可是她沒有來。

  “你們知道這二十年我都幹什麽了嗎?”第一個青年說,“咱們分手以後,我就去了一個城市,在那裡進了學校,學了很多東西,現在成了一個醫生。”

  “你弄明白幸福是什麽了嗎?”另外兩個問他。

  “弄明白了。幸福其實很簡單,當我治好了一個個病人,看著他們恢復了健康,心裡別說多幸福了。”

  “我,”第二個青年說,“我走了很多地方,做過很多事。我在碼頭上當過搬運工,在店鋪裡當過夥計,在花圃裡當過花匠,還做過許多別的事情。但不管做什麽,我都勤勤懇懇,不管到了那裡,別人都親近我、誇獎我,也給了我優厚的報酬,我感到很滿足、很幸福。”

  “那麽你呢?”兩個外出的青年問留在村子裡的那位。

  “我耕地,地上長出麥子來。麥子養活了許多人。我的勞動,你們看,也沒有白費。我也感到很幸福。”

  突然間,那位姑娘又出現了。她沒有變樣,還是金黃色的頭髮,還戴著白色的花環。她顯得那麽謙虛、美麗、善良

  “我很高興,你們都依照我的話,又來和我見面了。”她說,“你們的話我全聽到了。你們三個都明白了:幸福要靠勞動,要靠盡心盡力做事,要靠做出對人們有益的事情。”

  “你是誰呀?”三個青年同聲問道。

  “我是智慧的女兒。”說完,姑娘又不見了。

  作者感言:勞動是幸福,盡心盡力做事是幸福,做對人們有益的事也是幸福,這就是智慧女兒告訴三個青年並被三個青年花20年時間找到的“幸福”答案。

  這個小故事告訴我們的不僅僅是這些,三個青年尋找幸福的實踐還啟示我們,幸福不是遙遠天際飄浮的白雲,不是深山空谷綻開的幽蘭,幸福就在我們身邊,只有勤於尋找、勤於創造,你就能獲得幸福。

  我們說這個故事,是想借此聊聊“幸福”這個話題。

  幸福是人人都希望得到並努力追求美好東西。但什麽是幸福?簡而言之,幸福就是身體無痛苦心靈無困擾和社會適應能力良好的精神狀態,具體表現為滿足感、舒適感、暢達感、愉悅感等。不難看出,幸福是由三個要件構成的:

  要件一:身體無痛苦。滿身都是病,痛苦不堪,天天跑醫院,打針吃藥,何談幸福。

  要件二:心靈無困擾。一大堆鬧心事、煩心事、痛心事堵在心頭,想高興也高興不起來。

  要件三:社會適應能力良好。生活和工作到處都是難題,人際關係緊張,工作困境重重,肯定不會有好心情,也談不上幸福。

  三者缺一不可,都是充分必要條件,看來,想獲得幸福,需要做多方面努力。

  關於對幸福的解讀,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體驗和不同的回答。縱觀人類對幸福的種種看法,宏觀上可以概括為兩種觀念:

  觀念一:神道主義幸福觀。這種幸福觀把人的幸福置於對上帝的皈依和對某種神秘信仰的不斷追求和永恆嚮往之中。如遠古人對圖騰、祖先、鬼魂以及自身生殖崇拜所獲得的依賴感和安全感等的幸福體驗,虔誠的基督徒、佛教徒對耶穌、釋迦牟尼頂禮膜拜所感受到的釋然情懷,均屬此類。

  觀念二:人道主義幸福觀。這種幸福觀認為人的幸福應該到人的生活世界中去尋找。由於對人本性的不同理解,這種幸福觀還可以細化為以下四種類型:

  類型一:以滿足生理需要為目標的生理幸福觀。這一觀點認為,餓了吃飽時、冷了穿暖時、性需要得到滿足時所產生的快樂體驗等,就是人生幸福,吃大餐、穿名牌、住別墅、開寶馬、擁美女就是最幸福。

  類型二:以滿足理智、情感需要為目標的心理幸福觀。這種觀點認為,觀賞一幅優美的畫、誦讀一首深情的詩、聆聽一曲動聽的歌,悠閑地散步等獲得的愉悅體驗就是幸福,能自由自在地盡情地享受精神上的快樂,就是最幸福。

  類型三:以滿足社會性需要為目標的倫理幸福觀。這種觀點認為,人被群體接納、受到尊重,有好名譽、有高地位、有大功勞、有強自尊、有助人助社會為樂的情懷和成就體驗,就是幸福。

  類型四:以全面關照人的生理、心理和社會倫理體驗,實現“主觀生理心理體驗”與“客觀倫理規定”動態平衡和有機統一的科學人道主義幸福觀。這種觀點認為,幸福是人生理、心理和倫理三種幸福的辯證統一,是人性諸要素“平衡”和“優勢”的統一,也是人性諸要素“質”和“量”的統一。生理、心理、倫理三種幸福各有特點,在人完整的幸福中發揮著無以替代的作用,人追求人性完善的過程即是幸福的過程,人生幸福的最高境界是人超越“小我”“私我”,升華為“大我”“公我”,實現了人生價值最大化,體現了自我實現時所產生的滿足感、成就感和愉悅體驗。如,饑寒的滿足是幸福,孤獨苦悶的消解是幸福,為他人、為集體、為國家犧牲個人利益所生成的成就感、榮譽感是幸福,為捍衛真理慨然赴死所產生的自豪感也是幸福。

  智慧女兒和三位青年對幸福的看法、標準,基本屬於科學人道主義幸福觀。

  幸福是人的一種主觀感受,人生以追求幸福為目的。幸福的追求是一個過程,人在積極去尋找、去發現、去創造幸福的經歷中,享受著幸福;幸福的追求也是一種能力,這種能力是在追求幸福的實踐中生成的。一個有幸福能力的人大體有以下個性特徵:

  特徵一:有幸福能力的人充滿愛心和忠誠,熱愛生活,關心他人和社會。

  特徵二:有幸福能力的人樂於擔當,具有較強的責任心和事業心。

  特徵三:有幸福能力的人自尊,對自己多持肯定態度

  特徵四:有幸福能力的人自製,有較強的克服困難和抗挫折能力。

  特徵五:有幸福能力的人思維取向積極,常看到生活中美好的東西、積極的東西,所以心胸豁達,樂觀向上。

  特徵六:有幸福能力的人不貪欲,在個人生活方面很容易滿足,且不自私,樂於助人。

  特徵七:有幸福能力的人善待別人、寬待別人,易與他人共處,人際關係良好。

  特徵八:有幸福能力的人善於反思,能在反思中發現並主動消除自己個性中卑劣、齷齪、不健康的東西,能不斷自省自新。

  努力培養自己的幸福能力,這是獲得人生幸福的要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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