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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談判破裂?幣安否認紅杉中國所有指控

4月26日,全球最大加密貨幣交易所幣安對“紅杉資本中國(SCC)起訴趙長鵬”作出官方回應,公告稱由於紅杉中國於2017年12月底在未獲通知幣安CEO趙長鵬的情況下取得單方面強製令,獲取資訊方式不當且涉嫌濫用程式,經雙方法律代表於2018年4月出席聽證會後,香港高等法院現已駁回紅杉中國的訴求。

在此基礎上,紅杉中國被責令支付趙先生的法律訴訟費用。趙長鵬還否認了紅杉中國關於目前爭議的所有指控。同時由於雙方之間爭議的實質性問題需要進行保密的仲裁程式,趙長鵬將不會就此事發表進一步的評論。

此前,由於投資談判破裂,幣安因一起融資糾紛而遭到紅杉中國的起訴。4月24日,香港高等法院對此做出一審判決。界面新聞記者獲得了這場訴訟案件的判決書全文。

檔案顯示,2017年8月25日,紅杉中國和幣安代表何一簽署了名為《A輪優先股出售條款》的投資意向書(Term Sheet)。在到期日之前,雙方將進行排他性合作,就A輪融資進行談判並簽署交易檔案。未經持有人事先書面同意,支付方不得在到期日前進行預付,並宣布完成A輪融資。“到期日”為協定生效日期起計六個月,即2018年3月1日。

投資意向書規定,紅杉中國向幣安投資價值約6000萬元人民幣的A輪融資,佔股10.714%,幣安此輪估值為約5億元人民幣。同時,紅杉中國同意將向幣安的日本分公司提供價值約人民幣3000萬元人民幣的過橋貸款。

幣安和紅杉中國的融資談判一直持續到2017年12月中旬。之後幣安對紅杉中國提出,現有股東、天使投資人認為紅杉中國在A輪融資中給出的估值太低了。

紅杉中國認為,趙長鵬團隊在12月14日接觸了IDG資本,並談到了融資協定,雖然IDG最後並沒有投資幣安,但根據協定,幣安違反了與紅杉中國簽訂的排他協定。

幣安在法律檔案中承認確實接觸了IDG資本,但雙方所談的並不是A輪融資,而是B輪融資。IDG給幣安的B輪投資總計為1800萬美元,將分B1和B2兩輪完成。B1輪幣安的估值為4億美元(約25億元人民幣),B2輪幣安的估值將達到10億美元(約63億元人民幣)。

2017年12月27日,紅杉中國單方面向香港法庭申請了一項禁令,禁止幣安公司跟其他投資者進行談判。香港法庭批準了禁令。

幣安對禁令提出了抗議。幣安認為,紅杉中國不通知幣安單方面申請禁令是在濫用訴訟程式。同時幣安聲稱,紅杉中國曾提出有利於紅杉中國的排他性條款,在雙方協商的過程中被幣安給拒絕了。紅杉中國如今指出的“排他性”條款是一種錯誤的解讀。

紅杉中國則稱,禁令沒有通知對方是因為擔心,如果一旦通知幣安會緊急與IDG簽署投資合約。這將造成紅杉中國無法解決的問題。

2018年4月24日,香港高等法庭在一審判決書中宣布將撤銷禁令。法院方表示,十分有必要進一步聽證,以判斷趙長鵬是否存在過錯。目前香港高等法院尚未對此案件做出終審判決,雙方仍不排除繼續上訴可能。

此前趙長鵬在接受彭博社採訪時曾表示,幣安發展的很好,並不需要外部資金,只有在風投可以幫助幣安與監管機構合作、獲取運營許可證的情況下,他才有興趣談後續的合作。而IDG在接受彭博社採訪時則表示並未投資幣安。

趙長鵬曾表示,幣安的保守估值大約是在30億美元,該公司第二季度的收入為2億美元,而他拒絕公開交易所的財務報表或提供個人財富證明。

目前,公開資料裡能找到的幣安融資資訊只有去年9月由泛城資本和黑洞資本參與的一輪千萬美元天使輪融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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