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俠客島:誰主香港?

【俠客島按】

昨日,島上發了一篇就香港局勢對談新加坡國立大學教授鄭永年的文章(【解局】對話鄭永年:香港風波將如何收尾?)。不少島友看過後,對鄭教授提到的“二次回歸”探討頗多。

今日再推一文,接續前文思路,將香港局勢的前因後果再做拆解,一起來看。

對香港觀察者來說,香港的局勢發展到今天,並不是那麽令人震驚。

這麽多年來,香港的抗議活動從未間斷,甚至有人說,香港是名副其實的“抗議之都”。 既然如此,真正令人震驚的是什麽?乃是抗議活動的暴力化。

按理說,香港是中產階級居多的富裕城市,民眾較為理性,抗議相對平和。但現在情況完全不同,暴力化已經成為不可扭轉的大趨勢。

局勢發展到今天,人們必須選擇支持哪一邊。人們需要花大力氣去理解“何從何去”的問題:香港發生了什麽?何至於如此不可收場?香港的未來在哪裡?

上述問題終將匯成一個根本性一問:誰主香港?

1

1997年香港主權從英國回歸中國,實行“一國兩制”。那麽,是中國在治理香港嗎?答案是否定的。因為實行“一國兩制”,中國隻享受主權,沒有治權,“港人治港”,治權在行政長官和香港政府手裡。

如此,中國只在大多數領域享有“名譽主權”,實際主權則少而又少,且多表現在有限的外交領域,即使是駐軍也隻具有象徵意義。就治理而言,最具有實質性的法律體系並不在中國的主權之內。

即便在維持“一國兩制”上,中國內地也沒有像西方所說的那樣,積極介入香港事務。實際情形是,為了維持“一國兩制”,內地把大量的好處向香港輸送,以期維持其繁榮,至少是經濟上的。

此外,社會、經濟和民間層面的交流和來往大大增加,這些能夠對香港經濟產生影響,但對香港的治理制度和能力沒有實質性影響。

2

是香港政府在治理這個城市嗎?也不是。這裡涉及諸多制度設計因素。

就權力結構而言,香港在立法方面只有不到一半的權力屬於行政當局,且這部分權力是通過“建制派”達成的。

行政當局對司法則完全沒有權力,整個司法系統幾乎仍舊掌握在“隱居”的“港英當局”手中。在行政系統中,除了特首,其他幾乎均從港英當局“整體”接收而來。

再看政治權力的來源,問題更大。香港基本上“無政黨政治”,也就是特首的產生和政黨之間沒有必然的有機聯繫。在實踐層面,特首不得不把“公務員”體系當作政黨使用;在運作過程中,這使得行政中立成為不可能。

一旦特首被“政治化”,公務員系統也不得不政治化(無論是主動的還是被動的),並且這種政治化更有可能和特首的政治意向背道而馳。這次公務員系統很多人公開向特區政府施壓、分歧表露無遺,便是典型案例。

恰是因為“無政黨政治”抽離了堅實的政治(政黨)支持,特區政府往往很難有所作為。即使是具有善意、實際上也能改善香港狀況的政策,也很難有好的結果。首任特首董建華的住房政策的流產,就是很好的案例。

3

是香港人民在治理香港嗎?也顯然不是。香港人一直在爭取他們理想中的“港人治港”,即“雙普選”。但因為各方面的較量,迄今並沒有什麽結果。

不過,應當指出“雙普選”也只是一個理想的“設想”,因為也有太多的經驗表明,即使實現了“普選”,也並不見得會出現有效的治理。

更為嚴重的是,通過“自下而上”的社會運動來爭取既定目標的達成,這個過程本身就有很大的問題。

其一,“眾口難調”,人們希望“一步到位”,但往往難以使各方達成妥協。在爭取過程中,抗議者並非沒有機會實現他們的訴求,但因為沒有妥協,所有機會都付之東流。

其二,抗議演變成暴力,發展成為破壞性極強的“為了抗議而抗議”的社會運動,或者運動型社會。如此,就形成了抗議者“你不順我意,我也絕對不讓你做事情”的心態,造成了政府和抗議者的嚴重對立。

4

那麽是外國勢力在主宰香港嗎?要清楚地意識到,香港是國際化的都市,外國勢力的存在和介入並不奇怪。

長期以來,這座城市一直是東方信息中心,很多西方國家(尤其是美國)都有強大勢力的存在。只要香港是開放的,外國勢力一定會在,並且會努力地去影響香港的發展。

就外國勢力來說,尤其要強調英國的角色。香港曾是英國的殖民地。很大程度上,九七回歸之後,香港只是從英國的“直接殖民地”轉變成為“間接殖民地”。

除了部分文字和字面文章(甚至包括《基本法》),香港並未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尤其是制度上的變化)來體現港人自治或者中國主權,各方努力秉持的只是香港的“法治”。

無疑,“法治”是香港的制度本質和秩序基礎。但正是這個“法治”系統,儼然成為維持既得利益(尤其是英國利益)的最佳工具。不僅如此,因為是“間接殖民地”,英國或其他外國勢力坐收漁翁之利時,不用負任何責任。

今天,這套“法治”體系已經演變成外國勢力固若金湯的“話語權”,它既是特區政府最有效的“監督者”,也是香港變化最有效的阻力。

不過,這絕對不意味著這套“法治”需要退出歷史舞台。這裡的問題也是“誰主”“法治”?比較一下二戰之後從殖民地獨立出來的國家的不同作為,就可以清楚看到要如何處理殖民地遺留下來的制度遺產了。

一些國家完全保留了原來殖民地的制度,並且跟著原宗主國實行西方式民主,但成功案例寥寥,失敗案例比比皆是。

也有國家實行“去殖民地化”。不過,因為方式不同,結果有好有壞。一些國家簡單粗暴,廢除了所有制度遺產,但新的制度建立不起來,不僅影響了和西方的關係,最終製約了本地的發展。

也有正面案例,新加坡最為典型。在獨立之後,新加坡進行了有效的去殖民地化,保留積極遺產,去除消極影響。新加坡的“法治”體系,就是在殖民地遺產的基礎之上發展起來的。

新加坡的成功經驗只有幾個字:牢牢把“法治”掌握在自己手裡。新加坡自獨立以來,在涉及主權和國家重大利益的問題上,從來毫不含糊,總是竭盡全力保護之,甚至不怕“得罪”任何一個國家。

這和香港的“法治”形成了鮮明的對比。在很大程度上說,香港的“法治”能夠有效保護原來殖民地者利益,但很難增進香港本身的利益。

5

自然,這套“法治”的維持也和香港本身的既得利益有關。這裡的問題是,香港是這些既得利益在統治嗎?可能也不是。

很顯然,他們理論上是香港的統治精英,並且香港的發展是他們的切身利益。但同樣是因為制度設計缺陷所致,這個既得利益階層隻追求利益,不用承擔任何政治責任。

這些年來,往往出現既得利益者“有利益一哄而上,面臨問題全身而退”的局面。“法治”對既得利益而言具有同樣的邏輯,即“法治”是保護他們利益免受損失的最有效武器。

考慮到現在香港根深蒂固的既得利益,是在港英當局時期成長起來的,這個邏輯並不難理解。

對所有這些情況,中國內地並非不了解,也因此想要做出改變。但從現實來看,因為實行“一國兩制”,所以內地很難改變往日香港的殖民地遺產,只有香港本身才有這個能力。不過,現實似乎剛好相反。

如上所述,因為各種制度因素,治權並不在香港人手裡,也不在特區政府或者香港社會。更為嚴重的是,一些香港人把這種局面歸咎於中央政府,也因此把矛頭對準了中央政府。

在實際層面,回歸之後,殖民地式的教育不僅沒有改變,反而變本加厲。從前的民主運動還有些“反英”的味道,現在則轉向了反祖國大陸。國家認同完全走向了反面。

要清楚地意識到,這些年來抗議者的主體便是九七回歸之後成長起來的年輕一代,他們也是現在“港獨”力量的主體。

正因為如此,本來是一體的“一國”和“兩制”便分離開來,內地方面強調“一國”,香港方面則強調“兩制”,而特區政府夾在中間,無能為力。

6

為了化解這種僵局,這些年中國內地也開始進行積極主動的政策調整。大灣區建設便是很好的例子。這無疑是正確的方向。

在“一國兩制”遇到困局的時候,對內地來說,需要回答的問題是:“一國”能夠做些什麽?大灣區這樣的發展計劃,本就是通過內地的單邊開放政策,通過社會經濟的方式來逐步化解矛盾,以期最終解決問題。

不過,在官僚層面,人們並沒有深刻理解這個問題。官僚層面趨向於想通過改變“兩制”來解決問題。這次推出的“逃犯條例”就是典型的例子。

因為之前有“23條”的經驗,推出“逃犯條例”的社會回應應當是預期中的,但官僚層面沒有足夠的考量,還是匆匆忙忙推出來了。

無論如何,在不存在一個有效的治理主體的情況下,香港產生今天這樣的“權力真空”局面並不奇怪。

香港特區政府不僅受製於來自內部的各種製約,包括源自制度設計的權力製約和來自社會力量的製約,更受製於外部外國勢力在“法治”旗號下的製約,導致了實際上的“無政府狀態”。

同時,儘管追求“公益”成為不可能,但還是有人在大力追求“私利”,那就是隱形的老殖民地者和既得利益者。追求公益的“不作為”和追求私利的“有作為”,便造成了今天香港的現實。

今天,經過如此長期激烈的社會抗議運動,香港所面臨的諸多矛盾都已經充分暴露出來了,即使那些沒有浮上台面和隱藏在背後的,人們對它們也有了比較清晰的認識。

但這並不等於問題可以得到解決。香港問題的有效解決,仍然取決於回答“誰主香港?”的問題。

既然所有這些問題是香港缺失政治主體的結果,在沒有一個政治主體出現之前,沒有人會天真地認為,香港會出現穩定的局面,這些問題會得到解決。

更為重要的是,今天的香港已經完全不是回歸之初的香港了,事情已經發生,香港也不能再回到原點。對中國內地的挑戰便是:如何使香港實現“二次回歸”

文/新加坡國立大學教授鄭永年

編輯/雲中歌

文章原載於《聯合早報》2019年8月20日

經作者授權發布,略有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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