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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和:無人駕駛是汽車保險的終結者?

  文/新浪財經意見領袖專欄(微信公眾號kopleader)專欄作家 王和

  在未來相當長的一個時期,社會和保險業需要面對的一個問題是“平行存在”,即路線上會有不同“等級”的智能駕駛汽車“共處一路”,它們能夠“和平共處”嗎。

  “無人駕駛”一直汽車保險“隱隱的痛”,但一直以來,人們不願更多地談論,直到巴菲特喊出了“無人駕駛將顛覆保險業”時,才使“無人駕駛”成了一個不得不面對的熱點話題。一時間,不管有關,還是無關的,明白,還是不明白的,都希望能夠“說幾句”。於是乎,對保險業而言,大有“黑雲壓城”的味道。但“無人駕駛”究竟是什麽,它會對社會和汽車業產生怎樣的影響,它會成為汽車保險的終結者嗎?別人,也許只是“茶余飯後”的說說而已,但保險人,則需要靜下心來,深入進去,把這個問題捋捋清楚,弄弄明白。

  無人駕駛,一直是人類的一個夢想,也是科技發展的重點。在科技發展,特別是人工智能技術的推動下,近年來,無人駕駛取得了突飛猛進的進步。但與此同時,也帶來了許多問題和挑戰。人們漸漸感到,無人駕駛並不像想象的那麽簡單。因此,我們需要對無人駕駛的現在與未來,特別是技術與法律做一個梳理並清晰。

  近兩來,人們不僅看到無人駕駛技術的突飛猛進,也遭遇了前所未有的挑戰。接二連三的無人駕駛汽車事故,不僅是車毀人亡,更引發了許多思考。原來人們認為天經地義的事,如無人駕駛肯定更安全,好像也不那麽靠譜。更重要的是事故發生之後,汽車製造商的種種“托詞”和“說法”,讓人有點“大跌眼鏡”,同時,也讓社會陷入深深思考。

  一開始,製造商總是把無人駕駛說得“天花亂墜”,幾近“神話故事”,但一到“出事了”,他們就換了一副面孔,開始“討論”諸如使用環境、使用者能力和方法等。說來說去,無非是一個意思:與我無關。讓消費者在無奈的同時,更有點無語的感覺。此外,無人駕駛車輛的上路,也包括路測,使得相關法律制度的建設與完善擺上了議事日程,且刻不容緩,因為,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更值得注意的是:隨著無人駕駛車輛路線事故的發生、糾紛和爭議,人們開始質疑有人駕駛與無人駕駛,誰的風險更大的問題。如果製造商“不管”,那麽,面臨的風險和損失怎麽辦?保險,也因此回到了人們的視線

  林林總總問題背後的原因,在於簡單地使用“無人駕駛”,而這個概念是不科學的,科學的表述應當是“智能駕駛”。關於“智能駕駛”,國際汽車工程師協會(SAE International)和美國國家高速路安全管理局(NHSTA)均將其進行了“分門別類”,即進行了等級劃分,如分為:完全手動駕駛、輔助駕駛、部分模塊自動化、特定條件下自動化、高度自動化以及全自動駕駛。這種分類,不僅是一種標準,更揭示技術的局限性,特別是感測與響應技術。它告訴我們兩個道理,一是智能駕駛不是一個定式,存在不同的層級,因此,需要一個發展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二是等級就意味著差異,差異就可能產生矛盾,就不能一概而論

  智能駕駛的一個重要基礎是計算。網遊,特別是賽車遊戲,是建立在汽車運動“三維計算”基礎上的,即“人”、“車”與“境”。通俗講,就是“人在車上,車在境中”。這種計算重要特徵是實時、動態與疊加。汽車智能駕駛的計算,也包括車聯網保險的計算,需要學習借鑒賽車遊戲的思維模式與技術。就當前而言,“人”與“車”的計算相對成熟,而“境”的計算,特別是基於“境”的疊加計算,也包括相關數據的獲取,需要高度關注。

  從智能駕駛的發展看,完善相關法律法規迫在眉睫。從總體上看,建立和完善與智能駕駛技術相關的法律制度,確保有法可依是當務之急。同時,在相當長的一個時期內,“路測”是智能駕駛的一項基礎性工作,如何從法律層面規範“路測”是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此外,在智能駕駛時代,相關責任主體增加且複雜,如何定義主體和界定責任也是一個新挑戰。

  從智能駕駛技術的發展看,最初的應用場景是一些特殊和專門的領域,如公共交通領域、廠區、港區等。就私家車領域而言,不可能是一夜之間的“改朝換代”,人們對於駕駛樂趣的追求,使得人工駕駛仍有其存在的土壤。同時,智能駕駛並不等於未來交通的全部,在綠色交通的背景下,各種出行方式,特別是公共交通、共享出行等方式的出現,也將對智能駕駛帶來直接,或間接的影響。

  隨著智能駕駛技術的發展、推廣與普及,對汽車保險產生的影響,甚至衝擊是毋庸置疑的,因此,智能駕駛時代,汽車保險需要思考“何去何從”的問題。

  目前,在我國財產保險業務中車險的佔比超過70%,其地位不言而喻。研究表明,智能駕駛技術應用將大幅度減少交通事故。在這一大的背景下,汽車保險的風險保費降低將成為一個“大概率”事件。風險保費降低並不可怕,可怕的是保費規模降低,可能帶來了“附加保費”的同比例減少,挑戰了財產保險行業的存在基礎,即運營成本的分攤。這個問題遠比風險保費降低來的更“可怕”,因為,離開這部分風險保費產生的附加費用的支撐,許多保險公司將不得不面對“難以為繼”的挑戰。

  對於保險而言,智能駕駛帶來的變化,集中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風險性質和特徵的變化。傳統的汽車保險,面對的更多是財產風險。智能駕駛時代,需要面對的是設計和責任風險。同時,風險之間關係複雜,不僅是交錯,更有疊加和融合。二是責任主體和歸因的變化。智能駕駛時代,整車廠更多是扮演“集成商”的角色,合作生產帶來的問題是責任主體的多元與複雜,許多“關鍵零組件”的品質是整車廠難以知曉和控制的。同時,在使用過程中,智能駕駛還需要依賴許多“車外因素”,如地圖的準確性,通訊系統的穩定性等。所有這些因素一旦出問題,對於智能駕駛而言,無疑是“滅頂之災”。在如此複雜的風險性質,如此複雜的責任主體背景下,汽車保險面臨的挑戰不僅是簡單的“不言而喻”,更重要的是如何面對,不僅是條款和定價,更包括理賠與服務層面。

  對於智能駕駛,人們還存在有一個認識誤區,即智能駕駛來了,汽車就絕對安全了,就不再有損失了。殊不知,作為一個“財產”,無論是人工駕駛,還是智能駕駛,汽車還是汽車,物質損失還是物質損失,許多風險依然存在,如火災、洪水、冰雹等。但與此同時,物質損失的特徵也在發生變化,如智能駕駛的維修工藝將更複雜,因為,修複不再是“鈑金工”能夠解決的,需要“碼農”的參與,其費用增加就不言而喻。還有,汽車作為一種交通工具,修複期間的“間接損失”,也是一個需要關注的“痛點”。

  在未來相當長的一個時期,社會和保險業需要面對的一個問題是“平行存在”,即路線上會有不同“等級”的智能駕駛汽車“共處一路”,它們能夠“和平共處”嗎。這種“平行存在”帶來的不僅是風險識別和反應能力的不同,這種不同會相互影響,更有不同“責任主體”歸責邏輯的不同,還會讓法律、制度和技術,面臨“雞同鴨講”的尷尬,而保險將“首當其衝”。

  汽車保險需要思考並解決的第一個問題是“狀態管理”,即如何確定出險時的車輛狀態,因為,不同狀態決定了責任主體以及法律適用。

  毫無疑問,智能駕駛時代的到來,將對傳統汽車保險產生“重大影響”。但這種“影響”不能簡單化,也不能概念化,更不應妖魔化。古人說:知己知彼。保險,特別是汽車保險業需要做的是:深入並專業地了解和理解“智能駕駛”,與時俱進,因勢而動,用更加理性的智慧和寬大的臂膀去擁抱“智能駕駛”時代。

  (本文為作者2018年5月27日在“上海論壇之保險科技論壇”上的發言)

  (本文作者介紹:保險學者,中國人保財險執行副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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