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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裝APP就沒法上學了?APP與高校靠什麽實現“兼容”

導讀

完全“排擠”商業活動並不現實,但建立監管制度,盡量維護高校純潔,維護學生利益,並不難做到。多一些節製和敬畏,少被灰色利益所俘獲,也不難做到。

如今讓高校學生煩惱的不是“卡太多”,而是“APP太多”“掃碼太多”。據報導,從選修課程APP到交電費APP,再到洗衣服APP,部分校園APP頂著“智能”的頭銜,出著各種傻瓜的錯誤;打著“快捷便利”的幌子,卻處處給同學“添麻煩”;軟體頻繁“罷工”、廣告叢生,讓使用者苦不堪言……

推廣資訊化建設、打造“智慧校園”,但泛濫的APP不僅沒讓校園變得“智慧”,反而帶來麻煩,讓學生不堪其累,這就值得商榷了;推廣APP也沒有“原罪”,但強製推廣,在推廣過程中甚至不乏利益輸送就是罪過了。特別是一些APP設定霸王條款,以及廣告叢生、資訊洩露,就更讓人詬病了。

其實,學生吐槽APP橫行校園並非新聞,但吊詭的是,任憑學生質疑,哪怕輿論場中也沸反盈天,高校中的一些問題APP仍能大行其道,一些新的APP仍能長驅直入,這不能不讓人費解,乃至浮想聯翩——APP進校園,誰在“開門揖盜”?不能汙名化APP,但一些APP明顯帶有商業目的,把學生當成“唐僧肉”,比如,“你需要先到校園網裡充值,才能在APP裡給電費充值。”“熱水費一次最少充200元,餘額不退。”諸如此類的霸蠻做法,究竟是軟體商的責任還是商家的責任,抑或與校方主使、縱容有關?

APP與高校實現兼容並不難。進校園前,校方應盡審查之責,不能受軟體商的利益驅使,撿到筐裡都是菜。哪些APP可以進,哪些APP該進,哪些APP該拒之門外,校方應有一筆明白账,起碼應建立基本的核查體系。如果幾個負責人一拍腦袋就敞開大門,不管APP適不適合校園先引進再說,事後必然出問題。構建甄別體系,這是積極履職的體現,也是為學生負責的體現。

APP進校園,與學生直接打交道,作為使用者,學生的知情權不該獲得尊重?無論校方還是軟體商,不應該先聽聽學生怎麽說、怎麽看?遺憾的是,一些高校引進APP,絲毫不顧及學生的合法權益,最該有發言權的學生成了最大受害者,話語權被“肢解”,參與權被廢棄,連表達權都無法充分行使,一旦APP出了問題,學生能不煩惱?

毋庸諱言,當前一些軟體商把校園當成最肥沃的商業“試驗田”,不管APP成熟不成熟,先在校園試運營一番再說;不管APP有沒有缺陷,先把學生當成試驗品再說。與之相對應的是,高校莘莘學子基數大,搶佔了這個地盤便容易攻城略地,打造商業“帝國”。同時,高校學子是未來的消費主力人群,提前布局也有利於APP擁有發展潛力。在這種背景下,拿下高校便是一些軟體商的重要規劃。有網友說,一些軟體商把學校當傻子,學校再把學生當二傻子。學校為了利益什麽廣告都接,只是苦了學生。這樣的指陳很尖銳,或許只是一家之言,但相關校方不能不聽,更不能不省思。

“暴力”,往往與暴利糾結一起。一些APP“強行”融進校園,一些高校強製學生使用APP,並不單純,不排除利益裹挾,正如報導所稱,很多APP商家通過一些優惠獎品、讚助項目或者直接給回扣的方式,讓學校幫忙推廣、引導學生下載使用。所謂的獎品只是看得見的誘餌,該追問的是回扣有多少,究竟落入了誰的口袋?“暴力”推廣,驅動力是暴利,誰享受了暴利,誰又是“暴力”的受害者?

APP與高校實現兼容,還需建立退出機制。如果在運行過程中,技術頻出問題,那就停用好了,校方應果斷亮紅牌,起碼在技術更新前停用。如果商家一再打擦邊球,甚至侵犯了學生權利,比如洩露了隱私,校方也有權拿出懲罰措施,讓軟體商付出應有的代價。就目前而言,對那些中看不中用或者並無實際意義的APP,該清退的清退;對那麽有用處卻頻出問題的APP,該責令軟體商及時完善。

不久前,教育部發出緊急通知,禁止任何商業活動進校園,堅決杜絕任何商業行為侵蝕校園。“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嚴格按照廣告法等法律規定,杜絕企業以任何形式發布不利於中小學生和幼兒身心健康的商業廣告”。通知還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健全日常監管制度,切實減少與學校教書育人無關的各類活動。很顯然,這一通知針對的是中小學校、幼稚園,但是我們的高校也該有所反應。完全“排擠”商業活動並不現實,但建立監管制度,盡量維護高校純潔,維護學生利益,並不難做到。多一些節製和敬畏,少被灰色利益所俘獲,也不難做到。(作者系媒體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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