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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的我們》把知識版權、發行、創作上的雷區都踩了

近日,網友“出品人布衣翁”發表微博,內容顯示,武漢光亞文化藝術發展有限公司訴電影《後來的我們》“不正當競爭”,導演劉若英以及製片方被列入被告人名單,索賠金鋼彈7000萬元。據《後來的我們》的片方回應,原告方與被告方的爭執點主要在於影片內容的知識產權問題。

在影視行業當中,由於創作的特殊性,知識產權的問題一直是關注的重點。《後來的我們》在“鎖場退票”風波後,再次因為疑侵權被推上輿論的風口浪尖。影視寒冬中,如何選擇好創作內容,保證自己的創作權益,讓影片走上良性的發行路線,《後來的我們》都有著警示價值。

17個被告、賠款7000萬,是碰瓷還是侵權?

據“出品人布衣翁”的微博內容,武漢光亞文化藝術發展有限公司一氣之下將《後來的我們》的導演劉若英、製片人葉茹婷以及背後的15家出品公司,總共17個被告推上法庭。光案件的受理費就鋼彈近40萬元。而其實早在《後來的我們》上映後的2018年5月22日,原告方就曾起訴被告,但因為“未在七日內預交案件受理費”,被撤回訴訟。這一次,原告方不僅準備好了高額的訴訟費,甚至不顧“碰瓷”輿論直接網絡開懟。

該案件主要有兩個重要資訊點:首先是,原告方已經通過索尼公司購買了劉若英歌曲《後來》的電影改編權。但是,劉若英和團隊最後創作了《後來的我們》,疑似對《後來》這個IP構成侵權;其次,原告方曾將《後來》的劇本和策劃案,都發給過劉若英及其經紀人葉茹婷,並想聘請劉若英擔當導演。但是最後劉若英是《後來的我們》的導演,葉茹婷則是該片的總策劃和總製片人,疑似該片抄襲了原告方的創意

但是針對該網友的侵權指責,劉若英方則對侵權一事做出細致回應。主要資訊是,《後來的我們》是根據劉若英早年的小說《過年,回家》改編而成,收錄在上海文藝出版社的《我的不完美》一書中(ISBN9787532134656),而該書的著作權歸劉若英所有

雖然事情的真相還有待法律去公正,但從搜集的資訊來看,是碰瓷還是侵權,抑或是另有隱情都還值得再觀察。

原告方根據劉若英歌曲改編的電影名叫《後來.懂得如何去愛》20152月在廣電總局備案,該片的主題是圍繞80後一代人的感情、價值及人生來寫的。一代人有一代的人的青春故事,本劇從開始到結局只想完整呈現出一個真摯的感情故事。

而雖然劉若英方稱電影《後來的我們》改編自其短篇小說《過年,回家》,但其實《過年,回家》其實是一篇2000余字的書信體的小說,與影片《後來的我們》的內容相比,其實改編了很多

影片《後來的我們》備案時間在20173,故事梗概是——小曉和見清是同鄉,他們在過年回家的火車上相識。機緣巧合之下,小曉在見清家吃了一頓年夜飯,從那之後,小曉和見清的命運便糾纏在一起:戀愛、分手、錯過、重逢……後來的他們再也回不去了。

從立項的時間點來看,原告方的《後來.懂得如何去愛》確實要早於《後來的我們》,但從提交給電影局的故事梗概來看,兩部電影在內容上則是完全不同。而且根據網絡資訊顯示,《後來.懂得如何去愛》曾在2017年7月5日正式舉行了簽約儀式,可見,這是一個成熟度很高的項目,如其所說的邀請劉若英當導演等資訊確實存在可能。

如果按照原告方已購買《後來》歌曲的版權使用授權,按照我國的《中國音樂著作權管理與訴訟》和行業規定,那確實可以對《後來》這首歌曲進行使用,但至於《後來的我們》是不是在劇情內容上抄襲被告方這一點,還得等法院對劇本進行專業比對後才會有結果。

風波不斷,直指“不正當競爭”,電影產業的哪一環來背鍋?

劉若英確實如爆料人所說的一樣憑借《後來的我們》贏得了13.61億元的票房,成為國產電影女導演中票房最高的一位,賺得盆滿缽滿。在劉若英方的回復當中第三點提到:《後來的我們》在創作、策劃、發行等環節均依法合規,不存在不正當競爭行為。但其實影片自上映起也風波不斷。

作為“五一檔”的中小體量影片,《後來的我們》預售便破億,在當時被看成是國產文藝片的崛起。但在4月28日,微博账號“電影票房”發布消息稱,《後來的我們》疑似出現票房“注水”行為,遭到大面積退票。29日凌晨,出品兼發行方貓眼發布聲明,稱平台遭到了惡意刷票,退票數量約38萬張,涉及約1300萬元票房,且惡意刷票訂單集中在19.9元特惠票等,導致最後萬達、貓眼等相關購票平台都陸續關閉了退票功能。

而從貓眼這一管道所遭遇的情況來推算,整部影片出現惡意退票的票房金額可能鋼彈2000萬元左右,需要明確的是,這部分票房幾乎都是預售票房。也就是說在1億元多的預售中,這些票房佔比將鋼彈20%。

早在“鎖場退票”事件發生之後,同檔期影片《幕後玩家》等就紛紛發表聲明,《尖叫直播》更是立即起訴《後來的我們》用不正當行為擠佔院線排片,呼籲健康的產業生態環境,但最後都沒有了下文。

以上聲明中,一句“既是主辦方,又是裁判和運動員”其實一語道破了《後來的我們》的出品方兼發行方,還是主要票務平台貓眼對於該片在市場層面的不合理作為。貓眼娛樂COO康利曾回應到,在一個商業環境裡,大家應該投入更多的去在某個環節上創造核心價值,去提供比原來更好的產品和服務。“我認為我們具有核心能力和優勢,來推動這個環節繼續完善和發展,比原有的一些模式和方法能夠有一些新的創新”,然而康利所說的“創新”在事件爆發了半年後仍沒有苗頭。

雖然《後來的我們》的“退票”事件有可能與創作團隊無關,但它也暴露出我國電影產業中的大問題,即產業的無序和結構失衡。當一方資本能夠橫跨影片創作的多個環節,那它就是在製造壟斷,發動不公平競爭行為,會讓影片本身、院線方給觀眾以失信的印象,進而讓整個產業生態趨於畸形。

在美國,藝人經紀不能參與製作,院線公司不能參與發行和製作,但是在目前的中國電影市場中,產業還沒有完全成熟有序,一切都只能逐步摸索或者自律。不能說“鍋”丟給產業鏈的一方,而是一部影片的上下遊都應該為自己的任務負責。

創作方夯實了影片品質,自然會有“自來水”,而不用靠花式行銷,結合今年《地球最後的夜晚》上映前後的票房對比便更能洞察其中要義。而出品和發行方面更要有有關部門對壟斷限制的監管。即使我國現在已經在推行《關於電影票“退改簽”規定的通知》,但很多平台、影院也都有著自己的“潛規則”,這也是不正當競爭行為的一種。

600億已經不是夢,良好的產業生態才是重中之重。

經典歌曲IP、“前任”情懷,但為什麽總是被詬病?

康利在答疑會中最讓小官印象深刻的一句話是,通過與國家電影專項資金辦公室的後台系統核對,《後來的我們》退票率比起剛剛過去的春節檔最高退票率影片還要高出0.6%。為什麽一個傳唱度很高的音樂IP,加上“前任”情懷打造的電影,會有這麽高的退票行為呢?且一直飽受詬病呢?

縱觀音樂IP衍生過來的電影,《同桌的你》《睡在我上鋪的兄弟》《梔子花開》等也都不算IP改編中的上乘之作,且內容都是青春故事,雖投資風險較小,但同質化嚴重。且因為要依靠原歌曲的人氣,所以會由原唱者來擔當影片的主創,而其在電影製作上卻並沒有豐富的經驗,又導致了影片內容和觀感上的失敗

雖然市場上《前任》系列《失戀33天》《同桌的你》《匆匆那年》等都憑借“前任”情懷收獲過很多觀眾的眼淚,但從票房和口碑上也可以看到,並不是所有“前任”電影都能叫好又叫座。

在《前任3》上映之前,當年有馮小剛的《芳華》和陳凱歌的《妖貓傳》,後面兩部電影都是資深導演的巨製,但市場反響都不及《前任3》,但是部分影評人認為《前任 3》是在給中國電影市場帶來倒退。

但其實電影這種消遣方式下沉到非一線城市是大勢所趨,而且好的電影市場是需要兼顧“陽關白雪”和“下裡巴人”的,不是強硬的要求達到一種“藝術群賞”的狀態,做好垂直細分、打造圈層文化已是必然。縱觀今年的電影市場,只要內容足夠有特點,無論是主流意識色彩濃厚的《紅海行動》、現實題材的《我不是藥神》和《無名之輩》、港式類型片《無雙》、文藝片《地球最後的夜晚》都會吸引到觀眾。

華誼兄弟副總裁葉寧在今年的上海國際電影節的論壇上談到,中國電影市場要更注重真實的情感衝突和社會衝突,還要滿足觀眾的雙重需求,第一是觀眾的外在需求,“就是觀眾覺得有意思的事物,從未看到過、經歷過的東西”;第二是觀眾的內在需求,“以前的人物塑造太臉譜化了,現在的人物塑造要豐滿扎實、有人性,不再是簡單的表面化人物”。葉寧還表示:“滿足觀眾雙重需求,既是創作問題,也是行銷問題,兩個問題一脈相承。”

在當下的電影市場,IP噱頭、個人情懷、花式行銷都是一戳即破的泡沫,市場和觀眾都開始注重版權和影片品質,掀開面紗後,影片成色幾何,大家自有公斷。同時,好的產業結構也亟待建立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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