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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失業了,這些知識你要明白!

昨天,海弟吃著瓜,刷著朋友圈。

突然一條朋友圈飄來:

WHAT!!!

房產證不再實行?

怎又開始傳了,5月初就各種消息滿天飛,然後又有聲音出來辟謠。

原本不想理了,結果隨意考了幾個朋友,竟然都連珠炮式發問啥是不動產權證?

我們是不是要去辦證?

住宅70年,公寓40年,別墅50年,期限統統作廢,到期自動續年限?

現在要不要買買買呢?

沒想到啊沒想到,關於房產證和不動產權證的變化,還有這麽多人都不知道。

海弟胸前的紅領巾開始飄揚~

好吧,義務知識普及工作開始了。

?房產證廢除了?

早在2015年3月1日,《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就已經正式實施。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透露,廣東、江蘇、陝西三省率先全面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提前完成全面頒發不動產權證書的任務。

2016年6月30日,西安市不動產登記局在市政府掛牌成立,當天發放了首批4本不動產權證書。按照規定,從當年7月1日起,西安市範圍內集體土地所有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房屋等建築物、構築物所有權、地役權和抵押權等都要到不動產登記部門設立的不動產登記視窗統一辦理。

同期,西安市不動產登記服務中心在西安市二手房交易市場門前掛牌,在不動產登記視窗主要辦理上述不動產權利的首次登記、變更登記、轉移登記、注銷登記、更正登記、異議登記、預告登記和查封登記等。

據統計:截至2016年底,全國335個地市州盟、2808個縣市區旗已經開始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累計頒發不動產權證書1400萬本,不動產登記證明1300萬份,全國全面實現了“發新停舊”。全國1700多個縣(市、區)順利接入國家級不動產登記資訊管理基礎平台,四個直轄市、河北、江蘇、浙江、廣西等地率先實現接入範圍全覆蓋。

當然,房產證並沒有廢除。根據國土部規定的“不變不換”原則,只要不動產權利不發生變動,市民就無需更換新的證書。只有在權利人申請辦理變更登記、轉移登記等手續時,原有的權屬證書才會被不動產權證書所替代。

也就是說,如果不需要辦理變更業務,我們手中持有的房產證依舊有效,它雖然以後必定失業,但目前並不會作廢。

?不動產權證對比房產證來說有啥不同?

不動產權證較房產證來說,細節多的不是一點半點。內容更詳細:房產證的內頁內容僅包括房屋所有權人、共有情況、房屋坐落、登記時間、房屋性質、規劃用途、房屋狀況和土地狀況;不動產權證的封面為紅色,證書的全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書》,裡面除了權利人、共有情況、坐落位置等原來房產證內容外,還增加了鐳射區、不動產單元號、使用期限等內容。

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是已於2007年頒布實施的《物權法》中的規定。分部門登記導致不動產權利相互交叉、重疊,不利於權利人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和不動產交易安全,還有

如果這兩年買房,不動產權證上可都記載的清清楚楚。

?年限作廢?自動續期?

NO!謠傳!

“房產證”對房屋使用年限和房屋價格采取了規避態度,而“不動產證”則對使用年限進行了明確規定。

央視財經頻道法學專家北京市不動產研究會副會長尹飛表示:40年50年產權的用地和70年住宅用地是明顯不一樣的,70年產權用地按照《物權法》的規定,期滿自動續期,而非住宅用地,在土地使用期限屆滿之後,產權人要主動申請去續期,而且申請續期的話,也有可能續不成。如果一旦你沒有申請或者你申請續期被駁回的話,不但要收回土地,而且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連房屋都有可能被國家無償收回。

就目前而言,對於40年產權年限到期的問題,官方還沒有具體的政策出爐,如果有新的政策,我們將會及時跟進報導。

今年年底前,將實現不動產登記由市縣全部納入國家級資訊平台,作為一個大數據和基礎資訊掌握:

短期內可以更好的為樓市調控打基礎,還可以依靠數據制定更好的稅收政策。長期發展也可以全面掌握全國住房情況,對於住房制度以及政策更有幫助。

還有你還以為房產證寫你名房子就萬事大吉了嗎?現在開始,房產所有權最高效力來源於房產登記,所以,房產登記簿上有你名字才靠譜。

最後,貪官以及囤房炒價一類的人也沒有辦法再逍遙法外了!

你在全國買過幾套房,只要進行過登記,都可以在平台上查到。

誰是貪官汙吏,誰在大規模炒房,誰涉嫌在房產上偷漏稅,紀委、反貪局、央行、銀監會和稅務部門將一目了然,一清二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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