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殲10CE亮相珠海航展 殲10C戰機可能已被批準出口

殲-10C是中國空軍三代半戰鬥機

2018年珠海航展,航空工業公開了殲-10C戰鬥機參數,最讓人感興趣的就是資料之中出現了殲-10CE這個編號,普遍認為這個E應該是Export-出口型之意,換句話說,殲-10C戰鬥機可能拿到了出口許可證,準備外銷。

從本屆航展來看,國產出口型武器裝備專門編號、命名的做法正在發生改變,除了殲-10CE之外,LY-80飛彈也被標注紅旗-16BE防空飛彈,以前為了保密, 國產出口型武器裝備有專門編號,以便與現役型號相區別,例如殲-10戰鬥機出口編號是FC-20,紅旗-16防空飛彈編號為LY-80,國產PL-12空空飛彈編號是SD-10,這樣做法固然能夠區分現役和自用武器裝備,不過也有較大負面作用,首先國產外貿武器編號隨意比較強,沒有規律可循,外人摸不著頭腦,難以形成品牌效應,還有就是給人專用出口型武器裝備感覺,眾所周知,各國和地區採購武器裝備的時候,一般都不傾向採購這種專用武器裝備,更願意採購與購買國自用型號武器裝備,當然這些自用型號出口的時候肯定會也進行保密處理,以防止技術外泄。

注意圖中殲-10CE編號(感謝原作者)

注意圖中HQ-16BE編號(感謝作者)

此前殲-10出口型編號是FC-20

因此我們看到國外出口武器裝備一般不會刻意區分出口型和自用型武器裝備,例如美國出口型和自用型都是F-16戰鬥機,至多根據採購國進行一些區別,例如F-15SG、F-15K和F-15SA等等,俄羅斯則在自用型後面加一個商業型-K(俄語коммерческий),例如我們熟悉的蘇-27SK,或者出口型-E(Export)例如米格-29SE,R-77E主動雷達製導空空飛彈等,國產出口武器裝備編號應該汲取俄羅斯作法,在自用型號後面加一個出口型後綴,以便與自用型號進行區分,也可以向潛在用戶展現這型武器也是我軍自用型,有助於提高國產武器出口競爭能力。

殲-10C作為中國空軍新一代戰鬥機這麽快就被批準出是出乎外界意料,顯現國產武器裝備出口政策有了變化,隨著國產殲-20戰鬥機投入批量生產,殲-10C這樣三代半戰鬥機在中國空軍裝備序列地位迅速下降,出口這種戰鬥機不會對國家安全產生潛在隱患,從另外一方面來講,中國也需要一種更加先進出口型戰鬥機競爭2020年之後國際戰鬥機市場。

新世紀中國還在出口殲-7戰鬥機

梟龍戰鬥機競爭能力也相對不足

國產戰鬥機出口現在處於青黃不接的狀態,現在出力出口戰鬥機殲-7系列太過陳舊,已經難以繼續找到客戶,FC-1梟龍戰鬥機戰術技術指標也不算突出,在國際市場與F-16、米格-29戰鬥機進行競爭也比較困難,在這種情況下,將殲-10C戰鬥機投入國際市場,增強國產戰鬥機在國際市場競爭能力也是順理成章的事情,殲-10C配備了有源相控陣雷達、新一代機載空空飛彈、空地飛彈、隱身防區外彈藥布撒器、精確製導炸彈、反異塵餘生飛彈、光電瞄準吊艙,具備較強對空、對地和對海打擊能力,還可以執行防空壓製任務,主要戰術技術指標與美國F-16V相當,優於米格-35戰鬥機,並且殲-10C是單發戰鬥機,採購單價、使用成本比雙發米格-35戰鬥機也要低,這一點對於國產戰鬥機潛在客戶來講是非常現實的。

F-16V是殲-10C潛在競爭對手

缺乏有源相控陣雷達,米-35競爭能力就要差的多

可以預見,國產殲-10C戰鬥機對外出口可以有效增強國產戰鬥機在國際市場競爭能力,不過戰鬥機這樣大宗武器採購合約不僅僅要看戰鬥機本身性能,外部因素也非常多,所以要取得較好成果,還需要多方面進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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