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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色老照片:精致挺拔的孝子牌坊,備受嘲諷的三寸金蓮

今天給大家帶來幾張上色老照片。

原片都是德國女攝影師赫達·莫裡遜於1933-1946年之間拍攝的。

1

破舊的的房屋,稀散的雜物,氈子下蓋著的柴草……

但這些都擋不住那塊孝子坊精致挺拔的身姿。

說起來,孝子坊遠比不上貞節牌坊那麽有名。

我讀書少,這是第一次見到孝子牌坊。

古人著史,帝王將相,才子佳人,但老百姓,很難入他們法眼。

除了一類。

那就是有異行的女人們。

比如,無鹽,比如孟光。

不一般的女人,被西漢劉向編入了《列女傳》。

然而,隨著社會對女人的要求越來越嚴,束縛越來越多,列女傳,成了烈女傳。

儘管,正史裡還是寫著列女傳,實際上,能入傳的女人,不是為夫守節,就是為國盡忠。

其他的女人,也許有著種種本事,都沒資格入列女傳。

2

所以,絕大多數的女人,就像洗衣服的這幾個一樣,平平凡凡過一生。

其實這樣挺好的。

誰願意做烈女啊?

年紀輕輕守寡,含辛茹苦帶孩子,如果能找個幫襯自己的男人,不是挺好嗎?

多數女人,都是這麽做的。

只有極少數的,她們聽著貞烈的故事,看著堅硬的牌坊,決心也替自己掙一座。

歷朝歷代,都是這樣的人。

正史之中,列女傳裡的烈女,最多的,大概要推明朝。

3

如果說做烈女,還是自己的選擇,那麽,包小腳,就是集體的摧殘。

古代男人,對女人最過分的,就是讓她們把腳搞斷,還美其名曰三寸金蓮。

《清稗類鈔》中記載:

閩中婦女,惟居城鎮者皆小腳婦。自縉紳以至小家,莫不以小腳相尚,妝飾與他處無甚異。此等婦女,率多不任步履,故街市中初不恆見。偶一見之,亦必拄杖而行,或倩人扶掖,與殘疾者無異。其居邨野者,呼為鄉下妹,則完全天足,入城者恆為人充擔負役。

實際上,並非只有城裡的大家閨秀或者小家碧玉才會如此,便如上圖這位,就個勞動婦女,卻也是小腳。

我奶奶生於1919年,常說,如果不是孫中山推翻了清朝,她肯定也是小腳。

放腳拯救了婦女,卻又竟然形成了對小腳的歧視。

還是上面那本書,內中有寫——

小腳而今不雅觀,強裝大腳也難堪。皮鞋半塞棉花絮,撇去歪來總覺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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