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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秀全禁止過春節:在太平天國過春節要被砍頭

1851年秋天,洪秀全率部佔領了廣西永安。

在永安,洪秀全幹了一件大事:分封楊秀清為東王、蕭朝貴為西王、馮雲山為南王,稱七千歲、韋昌輝為北王、石達開為翼王。這就是著名的“永安建制”。“永安建制”明確了太平天國的長官構架和政權結構。

在那以後,太平天國席卷半個中國。最鼎盛時期,佔有半壁江山,控制了18個省、23個州府,面積達150多萬平方公里。

洪秀全在進行“永安建制”的同時,還幹了一件大事:由洪仁軒建立了一套全新的歷法——太平天歷。

洪秀全為什麽要推行太平天歷呢?這是因為,洪秀全、楊秀清等人認為,舊歷是“妖朝歷”“清妖歷”,不能繼續使用,改為使用太平天國自己的歷法,即太平天歷。

由於舊歷被廢除,那麽基於舊歷而產生的春節、端午、中秋、清明等傳統節日,也全部在禁止之列。在太平天國轄區,人們不允許過春節。如果有人膽敢悄悄過春節,輕則杖罰,重責砍頭。

據謝介鶴在《金陵癸甲紀事略》中記載:“鹹豐四年甲寅,正月元旦,金陵城中女館,著裙共相慶賀,偽女官覺拿去,或杖或枷鎖,目為妖。牌尾間有慶賀,為賊所覺,亦多受杖,時賊營十二月二十四日也。”這是什麽意思呢?春節到了,南京有人慶賀春節,被發覺後,要麽杖責,要麽上枷鎖,吃了一番苦頭。

1861年春節到了,嘉應有一個人悄悄在家中祭祖,不巧被巡街的太平軍發現。太平軍將他拖出家門,要砍掉腦袋。幸好他的家人給太平軍塞了銀子,才得逃過一死。

1862年農歷十二月二十四,桐鄉縣柳岸一個叫沈玉珂的茂才家祭祖,太平軍闖入,將沈玉珂的兄長拉走就要殺掉。有人進來勸阻,遭到天明捶打辱罵。後來,有與太平軍關係較好的人出面,送了6元銀元,才得到釋放。

1862年正月初一,一家棺材鋪老闆按照舊歷過年,被上了枷鎖,敲鑼打鼓,遊街示眾,一邊遊街還一邊喊:“有人過年者,與我一體帶械。”

太平天國不遺余力地廢除舊歷和傳統習俗。不管是拜賀、送禮、宴客、換衣冠,還是貼春聯、換桃符、放爆竹等活動,均不被允許;除夕守歲,同樣在禁止之列。如龔又村在《自怡日記》裡記載:“念自賊據吳,十家九破,往年家家畫米囤,貼門神,拜年賀壽,一例刪除。但見野田鵲噪,雪屋雀巢而流郎歌又雲今年大疫,人患為平。”在森嚴的命令下,曾經熱鬧非凡的春節,變得淒淒慘慘。

那麽,春節被廢除後,太平天國就不過節日了嗎?這倒不是。太平天國按照太平天歷,規定了6個節日。

1859年,洪秀全規定了6個節日:正月十三日為太兄升天節,紀念耶穌被釘死於十字架上;二月初二為報爺節,報答上帝派洪秀全“斬蛇妖”之事;二月二十一日為登極節,紀念耶穌與天王洪秀全同在此日“登極”;三月初三為爺降節,紀念上帝初次俯身楊秀清下凡傳言;七月二十七為東王升天節,紀念楊秀清忌日;九月初九為哥降節,紀念耶穌首次俯身蕭朝貴下凡傳言。

在上述6個節日裡,二月初二最為隆重,猶如太平天國的“春節”。根據《武昌紀事》記載,這天到來之際,太平天國將領紛紛向洪秀全和他的嬪妃們敬獻禮物,他們所獻的禮物“皆鋪黃紙案上,羅列巨碗,所盛蔬肴餅果,務期豐滿”。為了犒賞太平軍各營將士,“每營賊給豬一頭,錢數貫,為度歲之需,亦間有給牛羊者。”

第二天,太平天國各將領“皆著梨園衣甲”,前往天王府給洪秀全拜年,“楚垣儼然一大劇場。城內爆竹如雷,街巷地上爆竹紙厚至寸許”。

有意思的是,到了太平天國覆滅前一兩年,太平天國對春節的禁令已經力不從心,管得越來越松弛了。

1863年除夕之夜,一個太平軍的軍官特意告誡部下:“今日百姓過年,不許出門鬧事。”這位軍官親自帶兵巡街時,遇上一個老婦人攔路告狀,聲稱兒子不孝順自己。軍官樂呵呵地說老人說:“今天系爾等除夕,大家歡喜過年,何容告狀?”

【參考資料:《發生在“元旦”的中國近代三大著名事件》《金陵癸甲紀事略》《武昌紀事》《自怡日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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