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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抓捕”凶犯被查出還有命案 再審再獲死刑

新京報訊(記者王巍)王佔領系此前網絡熱傳的“彩虹抓捕”照片中被警方抓獲的犯罪嫌疑人。2016年,王佔領因對一名女子搶劫拋屍,被判處死刑。判決後,檢方發現他也是同時期發生的另一宗搶劫棄屍案的凶手。記者今日(7月27日)獲悉,檢方追加起訴後,北京市高院日前對該案再審二審宣判,以搶劫罪判處王佔領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王佔領被抓捕時,天邊出現彩虹,該照片走紅網絡後,王佔領被稱為“彩虹逃犯”。 資料圖

賭博輸光積蓄 快遞員搶劫被判死刑

據新京報此前報導,2008年開始,王佔領到北京做快遞員。2016年4月,賭博輸光積蓄的王佔領產生了搶劫的念頭。在網上購買刀和噴霧器後,他想起曾經負責海澱某小區的快遞收發工作時,一個叫“秦秦”的女用戶家境富裕,於是起意搶劫。案發當天,“秦秦”家中無人應門,反而倒是隔壁一名30多歲的女子劉某開門詢問王佔領是否有快遞,隨後王佔領對劉某實施搶劫。

一中院審理查明, 2016年5月20日12時至15時間,王佔領假借送快遞之名進入海澱區某小區內,持刀對居住在此的劉某實施搶劫,搶得劉某現金人民幣1200元、蘋果5S手機一部及劉某工商銀行卡一張。在搶劫過程中,王佔領用隨身攜帶的膠帶纏繞劉某口鼻及四肢,致劉某因機械性窒息死亡。此後,王佔領將劉某屍體棄置於水溝內。2016年5月20日至22日,王佔領通過劉某的銀行卡取款共計41900元。

王佔領於2016年5月23日被警方抓獲歸案。他被抓捕時,北京恰好出現了彩虹,王佔領雙手被銬看彩虹的照片在網上廣泛傳播。

2016年12月30日上午,北京一中院對該案一審宣判,法院一審認定王佔領構成搶劫罪,判處其死刑。

2016年12月,該案一審在北京一中院宣判,當時法院判處王佔領死刑。 資料圖

死刑後被查出另一搶劫命案 再審仍獲死刑

根據判決書顯示,宣判後,王佔領提出上訴。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於2017年7月21日裁定撤銷一審判決,將案件發回北京一中院重新審判。後北京市檢察院第一分院對王佔領追加起訴,一中院依法另行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合並審理。

根據檢方指控,除了上述搶劫案外,王佔領還有另一起命案在身:2016年5月,王佔領在北京市海澱區某地,對27歲的被害女性葛某實施搶劫。在搶劫過程中,王佔領將葛某殺害。此後,王佔領將葛某屍體棄於海澱區畫眉山路太舟塢村口東100米路南綠化帶內。

2018年9月,一中院再審一審以搶劫罪判處王佔領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一審宣判後,王佔領再次提出上訴。

7月19日,北京市高院對此案作出二審判決。北京高院經審理認為,王佔領因沉迷賭博不能自拔,先後以暴力方法實施兩起搶劫致人死亡的犯罪事實,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

王佔領第一次搶劫被害人葛某並致其死亡,後將屍體拋棄、掩埋;第二次在進行了充分的準備工作之後,對被害人劉某實施了入戶搶劫行為,並再次採用膠帶纏繞口鼻的方式致其死亡,後將屍體拋棄。

王佔領兩起搶劫行為間隔時間短,在被害人葛某死亡後,仍不思悔改,利用其從事快遞業對承包小區較為熟悉的特點,精心挑選作案目標。在進入被害人劉某的屋內後,雖然劉某已清楚地表示願意配合,但王佔領為防止被害人報警對劉某實施了捆綁,並用膠帶纏繞劉某的口鼻致其死亡。劉某死後,王佔領仍窮盡各種手段非法牟取被害人財產,並將錢財繼續用於賭博,毫無悔意,上述行為漠視他人生命、無視國家法律。

王佔領所犯搶劫罪,犯罪情節特別惡劣,危害後果特別嚴重,主觀惡性極大,依法應判處死刑。據此,北京市高院裁定駁回王佔領的上訴,維持原判。

新京報記者 王巍

編輯 康佳 校對 李世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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