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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醫生被批捕!因為做了這件事……

作者 | 大鵬

來源 | 醫學界

據《檢察日報》報導,近日,江蘇省鹽城市亭湖區的2名社區醫生,因涉嫌販賣毒品罪被海安縣檢察院依法批準逮捕。

事情的起因是這樣的,今年2月,江蘇省海安縣警察局在工作中發現黃某存在吸毒嫌疑。根據黃某的供述,警察偵查人員順藤摸瓜,在鹽城市亭湖區抓獲毒品賣家江某。

而這批毒品的來源,則讓偵查人員大吃一驚!

據調查,毒品來源是從鹽城市亭湖區一些社區衛生服務站購買的國家管制類處方葯某品牌止咳口服液,銷售該葯的是多個社區衛生服務站的醫務人員。明知是國家管制類處方葯,在無處方的情況下,社區服務站的醫生竟大肆出售,究竟為啥?

據查,案件起於2017年3月,當時鹽城市亭湖區無業人員江某來到鹽城市某社區衛生服務站,稱自己有點咳嗽,要買一盒30袋分量的某種口服液。而這種藥物是是國家管制類精神藥品,裡面含有可待因。

「醫學界」了解到,可待因又稱甲基嗎啡,是從罌粟植物中分離出來的一種類生物鹼,長期大劑量服用會產生快感和幻覺,並容易使人上癮,產生生理和心理上的依賴,嚴重損害身體健康。

說白了,這種藥物用的好是葯,用得不好,就成了成癮性毒品。

既然容易使人上癮,而且又是國家管制藥品。那這種藥品的流通應該十分嚴格才是。據「醫學界」了解,這種該葯只有哮喘或者嚴重咳嗽的患者才能服用,而江某並不是哮喘患者。即便如此,這種藥品在計量上也有嚴格限制。據了解,執業醫師一般只能開兩天的藥量,即每天3袋,也就是最多可以開6袋,而這名醫生在明知道規定的情況下,依大劑量地賣給江某。只為了江某塞給他的200元紅包。

事情到這還沒完。本以為此事就這麼神不知鬼不覺地過去了,沒想到過了幾天,江某又找上門來,還要大量購買。該醫生怕出事,向當地的衛生站長紀某請示,紀某得知對方以市場價的兩倍購買並且還有紅包後,便同意出售。

經查實,此後的一年時間內,萬某、紀某先後出售給江某至少3000袋。經鑒定,可待因含量共約12.3克,萬某、紀某獲利至少9000元,另外收取紅包900元。

目前,3人因涉嫌販賣毒品被批捕。

其實,近年來醫生因涉嫌販賣毒品的消息屢見報端。

去年,河南省濮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醫生販賣毒品」案件。據了解,改醫生系黑龍江省虎林市一醫院負責人,具有開具管制藥品的處方權。自2014年以來,該醫生違反相關規定,在知道他人購買違禁藥品,並且用於非法用途的情況下,仍為虛假的4名病人違法開具處方,並收受他人現金18000元。最終,法院以販賣毒品罪判處他有期徒刑15年。

2014年風靡網路的「大力哥」,就是因為長期喝「大力」藥水使他神志不清。他喝的葯,俗名「大力」——這也是他被封為「大力哥」的原因——是處方葯,並非毒品,但超劑量的服用會使人產生嚴重的依賴性和成癮性。最終,「大力哥」在花光家財之後,走上了搶劫的路線。然而卻因為搶劫未遂,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兩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他本人也因為「傳奇經歷」和「奇葩語錄」而聞名網路。

如果再往前追溯,《華西都市報》還曾爆出過重慶市江北區精神衛生中心7名醫生集體販毒的新聞,同樣是因為違法售賣這種成癮性咳嗽水。「醫學界」了解到,因為購買方便、隱蔽性強、價格低廉等原因,近年來,止咳水成為一種新型致癮藥物,且日益泛濫。

分析人士指出,作為一種處方葯,止咳水等國家管制藥品的濫用,根本原因還在於藥物管理存在問題。2005年頒布實施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規定,第二類精神藥品零售企業應當憑執業醫師出具的處方,按規定劑量銷售,並將處方保存兩年備查,禁止超劑量或者無處方銷售第二類精神藥品,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

此外,執業醫師未按照臨床應用指導原則的要求使用第二類精神藥品,或者未使用專用處方開具第二類精神藥品,造成嚴重後果的,由原發證部門吊銷其執業證書;最後,加強易成癮藥物採購管道、銷售去向監管,從進貨源頭上把控,掌握全市藥品批發部門銷售流向,對其採購銷售活動實行全程監管都是有效的監控辦法。

參考文章

《檢察日報》:為了紅包竟違規出售「咳嗽水」江蘇鹽城:3人涉嫌販賣毒品被批捕

《法制日報》:青少年濫用成癮止咳藥水被列入精神藥品管理

-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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