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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APP藏隱憂:家長模式形同虛設,推“契約萌妻”廣告

近日,教育部辦公廳印發《關於嚴禁有害APP進入中小學校園的通知》,要求各地采取有效措施,堅決防止有害APP進入中小學校園。《通知》強調,要開展全面排查,凡發現包含色情暴力、網絡遊戲、商業廣告等內容及鏈接,或利用搞題海、公布成績排名等應試教育手段增加學生課業負擔的APP,要立即停止使用。

2018年12月7日,在中宣部指導下,網絡遊戲道德委員會在京成立,該委員會由研究網絡遊戲和青少年問題的專家、學者組成,負責對可能或者已經產生道德爭議和社會輿論的網絡遊戲作品及相關服務開展道德評議。

網絡遊戲道德委員會的成立說明人們正對中國網絡遊戲市場中存在的網癮、誘導消費以及不適當內容等問題感到擔憂。目前,各種各樣的手遊APP一方面成為哄孩子發愁的家長們的福利,同時也有許多針對兒童的手遊存在扣費陷阱、不適宜廣告以及獲取隱私等問題。

2018年12月19日至26日,新京報記者通過採訪案例及兒童相關關鍵詞搜索,在華為應用市場下載了15款受兒童歡迎的APP。應用市場年齡分級顯示,這些APP的年齡分級大多在3周歲左右,個別如冰雪皇家婚禮、我的心動小狗雖為12周歲,但均有年齡不滿7周歲的兒童使用這些APP的案例。新京報記者發現,15款APP中,13款APP有付費內容,11款APP有廣告,13款APP收集了至少一項隱私權限。記者在測試水果傳奇之旅APP時,一分鐘內看到6則廣告。冰雪皇家婚禮、我的心動小狗、精靈公主美衣秀等APP中則出現“腹黑老公太囂張”“闊少的契約萌妻”等廣告推送。此外,部分APP沒有家長模式或“征得監護人同意”相關條款。

有專家認為,由於目前我國沒有遊戲分級制度,面向兒童的手遊APP與面向成人的手遊APP在審核上是“一視同仁”的,這導致了“一刀切”的問題。對成人來說司空見慣的扣費道具和誘惑性廣告,放在兒童面前就可能成為扣費陷阱以及不適當內容。

兒童遊戲內含付費選項,部分家長模式形同虛設?

“孩子經常會拿手機下載一些小遊戲玩,有的是換裝類遊戲,有的是消除類遊戲,都可能導致手機被扣費。”2018年12月24日,孫女士向新京報記者反映。

根據《青少年藍皮書——中國未成年人互聯網運用和閱讀實踐報告(2017-2018)》顯示,近年來未成年人首次觸網年齡持續走低。截至2017年底,7歲(學齡前)兒童觸網比例達到27.9%,10歲前兒童觸網比例約70%,而小學生“擁有自己手機”的比例達64.2%。

2018年12月19日至26日,新京報記者通過安卓手機自帶應用市場下載了排名靠前的15款兒童APP,發現其中13款APP都有付費的選項,付費方式包括遊戲道具付費,購買“完整版”付費等。

其中,一些遊戲的付款環節讓人“防不勝防”,如東方可兒百變彩妝在遊戲進行環節中會對玩家進行新手提示,在提示中玩家點擊其他地方都沒有反應,只能按照提示操作。但在遊戲進行中,系統也會提示玩家點擊支付選項,此時玩家雖然可以點擊關閉,但在此前新手提示點擊其他地方沒有反應的慣性下,一般都會進入支付頁面。

“手機APP內有付費選項我理解,但孩子不懂得遊戲和實際金錢的聯繫,會造成盲目消費,給家人帶來不必要的損失。”孫女士說,“我就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扣走了錢,好在及時發現只有十幾塊錢,雖然不多,但孩子不懂事,很怕在沒發現的情況下被扣更多款。”

此前的2018年3月,就有關於一名10歲兒童使用奶奶的手機刷走了7000元的報導。

根據《網絡遊戲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條,網絡遊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企業不得為未成年人提供交易服務。在2017年9月的國家網絡安全宣傳周高端智庫論壇上,騰訊遊戲總監王磊曾表示,若接到不理性消費投訴,認定是未成年人行為,將一律退費。

針對上述案例,北京盈科(杭州)律師事務所律師方超強對新京報記者表示,如果消費行為確實是10歲以下的無民事能力行為人做出的,監護人可以追認或撤銷。但在實際操作中,家長首先要證明消費行為是否為孩子所為,這一點很難。

“畢竟孩子進行消費,必須使用家長的手機,同時也要解鎖手機、知道家長的支付密碼。因此證明消費是否是孩子的行為,舉證責任在家長,如果證明不了,遊戲公司不給也是很有理由的。另外,家長是否盡到了監管責任也值得討論。”方超強說。

針對兒童容易點擊付費按鈕的行為,不少APP推出了家長驗證機制。如KaDa故事中,有些故事需要付費訂閱,而點擊訂閱選項後會出現成語填詞形式的家長驗證選項,只有驗證通過才會進行購買;寶寶巴士裡有詢問兒童年齡的選項,同時在充值VIP的時候會跳出圖片驗證,通過驗證後才能充值。

不過,一些APP的家長模式孩子也可以輕鬆通過。例如在小伴龍APP中進入商城消費需要家長模式,但在小伴龍APP中,只要輕輕右滑即可開啟家長模式。

“即便孩子並不識字,也可以劃開。”邢台市的張女士(化名)對新京報記者說。張女士5歲的孩子童童(化名)就是自己“摸索”進了小伴龍的家長模式。

2018年12月26日,新東方在線兒童產品事業部總經理、酷學多納品牌創建人陳婉青對新京報記者表示,目前國內每個兒童APP都在探索著符合自身實際情況的變現模式,例如:傳統的廣告變現方式、電商變現模式、“流量+服務”的形式變現。

“兒童APP中,作為使用者的兒童和作為消費者的家長是分開的。對於兒童APP領域來講,現在好奇、嘗鮮和試試看的消費心理已經過去,家長願意為真正優質的內容付費,同時也對產品的品質、服務、知名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這樣的商業環境下,開發者應該沉下心來,關注產品體驗的提升,一切運營和銷售的手段(如彈屏、付費道具等),只能解決短期的收入增長,長期看,理性的消費市場下,只有真的優質的產品才能得以存活並長期發展。”陳婉青表示。

一分鐘內現六則廣告,有的推送“腹黑老公”“契約萌妻”

除了付費選項外,廣告是兒童APP盈利的一種主要方式。在新京報記者測試的15款APP中,11款APP有各式廣告。例如冰雪皇家婚禮、莉比小公主的瘋狂派對夜、精靈公主美衣秀等APP既有開屏廣告,每打開一個頁面,也會有新廣告彈窗跳出。

一些遊戲的廣告頻率很高,如新京報記者打開“我的心動小狗”APP頁面並進行操作5分鐘後發現,該遊戲的頂部頁面幾乎始終懸掛著橫幅廣告,只要點擊就會跳轉到其他網站。

而在另一款名為水果傳奇之旅的遊戲中,記者在進行一次正常遊戲時,從開屏廣告、螢幕下方懸掛廣告到遊戲失敗時跳出的彈窗廣告,一分鐘內看到了六則廣告,廣告投放主包括美團、58同城、搜狐等。

其中,有一些廣告極易誤觸,如有用戶反映冰雪皇家婚禮的廣告懸浮頁面的關閉選項顏色很淺,只要誤觸到廣告界面,就會自動下載廣告中的APP。記者1月2日測試該APP時,就誤觸彈窗廣告後自動下載了一款名為“好看影片”的APP。

新京報記者調查發現,兒童類APP的開屏、置頂或彈窗廣告中,一般大部分是推薦自家APP的,如兒歌多多的廣告導向其同系列APP多多超市。但也有不少APP的廣告內容並不適合兒童。

如冰雪皇家婚禮、我的心動小狗、精靈公主美衣秀等APP中帶有的廣告五花八門。在記者測試期間,上述APP曾出現“腹黑老公太囂張”“闊少的契約萌妻”或者畫有漂亮美女圖片的廣告推送,記者點擊之後發現均為APP安裝鏈接,包括閱讀類APP、直播類APP等。

事實上,詬病兒童APP中存在不適宜內容的觀點存在已久。如2018年10月,有用戶在微博吐槽愛奇藝兒童板塊裡有豐胸廣告。12月19日,記者登錄愛奇藝APP發現,該影片APP中有綜藝、動漫、兒童等多個板塊,每個板塊的下拉目錄中均有資訊流廣告,但當選擇兒童板塊時,資訊流廣告已經消失。同樣將兒童板塊取消廣告的,還有騰訊影片APP。目前,搜狐影片的親子板塊還有資訊流廣告,廣告內容為保健品回收以及生活服務類廣告。

陳婉青表示,兒童APP的廣告一定要克制,最重要的是保證孩子不受到不良資訊的干擾。

多個APP用戶協定中未要求監護人同意

根據《資訊安全技術個人資訊安全規範》,收集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資訊,應征得其監護人的明示同意。

在新京報記者測試的15款APP中,有11款APP內有家長模式或相關隱私條款。

如我的心動小狗APP首頁的右上角,有明顯的“致家長”選項,點進去後可以見到“青少年特別是13歲以下的兒童上網與使用Libii系列軟體應該在其家長或監護人指導下,正確使用Libii軟體,我們鼓勵未滿13歲兒童的家長和監護人定期檢查和監控他們使用電子郵件及參加其他在線活動的情況。”

兒歌多多則在其隱私條款中稱,“我們鼓勵父母或監護人指導未滿十八歲的未成年人使用我們的服務。我們建議未成年人鼓勵他們的父母或監護人閱讀本《隱私政策》,並建議未成年人在提交的個人資訊之前尋求父母或監護人的同意和指導。”

但記者發現,這15款APP中,冰雪皇家婚禮、兒童兒歌換裝遊戲、水果傳奇之旅、東方可兒百變彩妝4款APP並沒有家長模式或“征得監護人同意”相關條款。

在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看來,不管APP本身有沒有相關條款,都不能忽視監護人自己的職責。

“《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規定了監護人的職責,兒童下載APP一定是監護人幫他下載的,監護人必須要對APP的內容進行全面了解,不能輕易下載給孩子使用。實際上,我國的很多家長沒有在孩子選擇APP、使用APP時進行指導和監護,使得很多孩子接觸到一些不良的資訊,此時就需要家長履行監護職責。”熊丙奇表示。

在他看來,對於廣告內容不適宜的問題,也需要相關部門加強監管和審核。但一大問題在於,由於我國沒有外國在兒童產品上採用的分級制度,而是直接不允許色情暴力內容,使得一部分產品進入了“灰色地帶”。

“比如同樣都是合法的產品,一些廣告公眾瀏覽是適合的,但讓未成年的孩子看卻未必適合。這就需要我們制定針對未成年人產品的政策。”熊丙奇說。

為“個性化服務”?13款兒童APP收集隱私權限

在互聯網中,位置、撥打電話、錄音、攝影頭、通訊錄五項權限涉及個人隱私,是較為敏感的權限。在新京報記者測試的15款兒童APP中,除滾動的天空與KaDa故事沒有收集任何隱私權限以外,其余13款APP均收集了至少一項隱私權限。

對於收集兒童的資訊,多數APP表示是為了“個性化服務”的需求。如小伴龍收集了位置、電話、錄音、攝影頭四項權限,其在隱私條款中表示,收集資訊是為了使其更加了解用戶如何接入和使用服務,從而有針對性地回應個性化需求,例如語言設定、位置設定、個性化的幫助服務和指示,並向用戶提供更加相關的廣告以替代普遍投放的廣告。

在收集隱私權限的APP中,有一些APP雖然收集的權限較多,如少兒趣配音收集了位置、錄音、攝影頭、通訊錄四項權限,但其本身作為配音類APP,錄音與攝影頭是基本功能,所以相對正常。但瘋狂萬聖節派對、我的心動小狗、精靈公主美衣秀也開啟了攝影頭和錄音權限,記者卻並未在APP中直接發現與攝影頭和錄音有關的功能。

根據《資訊安全技術個人資訊安全規範》,個人資訊收集、使用要保證收集資訊的合法性要求,也要滿足收集個人資訊的最小化要求。

瘋狂萬聖節派對、我的心動小狗、精靈公主美衣秀的開發方均為Libii遊戲。上述三款APP的隱私協定顯示,其允許第三方收集不可辨認的匿名資訊,即“兒童非個人資訊”,該資訊包括作業系統、地理位置等,收集的目的是為了分析遊戲從而為用戶提供更好的遊戲功能和性能,以及為用戶提供適用隱私法允許的廣告,並承諾“僅將所讀取到的資訊用於軟體開發”。

對此,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對新京報記者表示,未成年人網絡安全是我國網絡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未成年人是網民中的弱勢群體,對商家中的霸王條款,比如要求位置、使用通訊錄等,孩子們往往很天真,要就同意,但是沒有想到自己的資訊可能會被濫用,甚至危害自己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所以我認為媒體要把這個危害性講清楚,侵害成年人的隱私權和個人資訊是違法的,侵害未成年網民的隱私權和個人資訊也是違法的。”

長期關注個人隱私保護的河北經貿大學副教授霍崢則對被采集數據的安全性提出質疑,“個人數據被采集來做什麽,如何分析挖掘,企業會不會和其他平台共享用戶資訊等這些問題,用戶並不知情。”在其看來,一些隱私權限如精準位置的獲取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企業的服務品質,但是另一方面也導致用戶隱私的洩露,“在高品質的服務和隱私保護之間需要有一個平衡。”

新京報記者 羅亦丹 [email protected] (新京報記者李大偉亦有貢獻)

編輯 李薇佳 校對 柳寶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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