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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賣高買貴金屬套取資金 交行前員工侵佔2000多萬獲刑

每經記者:李玉雯 每經編輯:劉 野

黃金等貴金屬銷售作為銀行中收的重要來源之一,在銀行內部通常設有專項運作系統。而在熟悉一整套業務流程後,有人竟能夠瞞天過海從中套取上千萬元,這是怎樣的操作?

日前,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的一則刑事判決書顯示,原交行海南省分行員工潘某德利用其擔任該行個人金融部市場推廣經理管理、操作貴金屬系統的職務便利,通過低價賤賣、高價貴買等操作,在採購、銷售貴金屬過程中,通過修改貴金屬產品價格、調換訂單和實物的手段,將部門款項近2100萬元非法佔為己有。而這也最終為其換來了九年半的鐵窗生涯。

“低價賤賣”套取資金

案發前,潘某德在交行海南省分行個人金融部擔任市場推廣經理5年多,負責特許商品(貴金屬產品)銷售業務的管理。

2015年6月至2016年5月期間,潘某德利用職務之便,將中國黃金集團黃金珠寶(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黃金珠寶公司)給交行海南省分行的10公斤沃德金條墊貨,采取不入庫的方式據為己有,先後6次讓黃金珠寶公司回購,循環套取回購款項用於炒股和消費。

不過,這10公斤的金條並沒有讓潘某德就此滿足。

接下來的一年裡,即2016年5月24日至2017年5月9日期間,潘某德通過管理操作貴金屬系統的職務便利,從後台修改(調低)貴金屬產品價格,虛構貴金屬產品交易訂單,以韋某、潘某德等人的名義在交行海南省分行營業部(海口)先後15次以超低價向黃金珠寶公司、中鈔長城貴金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鈔公司)、北京工美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工美公司)、國金黃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金公司)購買貴金屬產品856件,總計購買價格198.67萬元,然而交行訂貨實際支付款項遠遠高出這一數字,為1628.90萬元。

當然,由於上述交易訂單乃潘某德虛構而來,其在實際操作中也並未按照訂單信息來進行交易。

事實上,潘某德僅向中鈔公司、黃金珠寶公司發出前述15次同等金額訂購沃德金條訂單。收到沃德金條後,其再讓中鈔公司、黃金珠寶公司進行回購,並將回購款轉入其控制的銀行账戶中,用於炒股、炒黃金期貨,購買金銀紀念幣、金銀工藝品、奢侈品及各類日常消費。

經統計,潘某德炒股虧損約600萬元,炒黃金期貨虧損約40萬元,購買金銀紀念幣、金銀工藝品、奢侈品及各類日常消費約1460萬元。另查明,其多次在網店購買各類絲巾用於收藏,價款達二百多萬元。

拆東牆補西牆

錢到手了,銀行財務上卻還存在著虧空。那麽,如何去填補交行海南省分行账目上的“窟窿”呢?潘某德來了一招“高價貴買”的反向操作。

2016年9月29日至2017年12月29日期間,潘某德再次從後台修改(調高)貴金屬產品價格,以韋某、梁某等人名義在交行海南省分行營業部(海口)先後8次以超高價購買貴金屬產品21件,總計購買價格為1685.61萬元,而交行訂貨實際支付款項僅為4.04萬元。

先低價賤賣,然後又通過高價貴買反向操作的方式歸還侵佔款項,如此一來,之前該行的財務虧空便得以填補。

需要注意的是,這當中關鍵的一環在於高價貴買中“買”的錢從何處來?

套取而來的資金已被揮霍,為籌集填平銀行账目虧空的巨額資金,潘某德又打起了交行三亞分行的主意。

2017年12月18日、19日,潘某德故技重施,虛構採購貴金屬產品交易訂單,指令交行三亞分行付款購買貴金屬產品22件。在實際操作中,潘某德則向中鈔公司發出訂購70公斤沃德金條的訂單,收到沃德金條後再讓中鈔公司回購,所得回購款項便用於交行海南省分行海口營業部高價貴買的反向操作。

為了掩蓋犯罪事實,潘某德還向三亞分行寄送一批與虛構訂單上類似的貴金屬產品,但與訂單描述貨不對版,且價值懸殊。

海口市龍華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潘某德犯職務侵佔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六個月。扣押在案的贓款979950元以及利用贓款購買的物品折價後退還被害部門交行海南省分行,不足部分繼續追繳。

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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