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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讀懂港交所谘詢總結:上市新規發布 4.30日起生效

  新浪港股訊 香港交易所2018年4月24日(星期二)舉行新聞發布會,發表新興及創新產業公司上市制度的市場谘詢總結。香港交易所集團行政總裁李小加及集團監管事務總監兼上市主管戴林瀚主持發布會,並介紹新上市制度的內容。香港交易所發布IPO新規允許雙重股權結構公司上市,IPO新規允許尚未盈利的生物科技公司赴港上市。新上市規則將於4月30日生效。以下是內容重點:

  針對新規申請方面:

  港交所發布新經濟股上市新規 下周一起可申請

  港交所今日發布上市規則修訂谘詢總結,新規則將於4月30日下周一生效。港交所表示,發行人目前可以向港交所提交上市前查詢,但4月30日才可提交正式申請。

  李小加:已有許多公司計劃提出正式申請 至少是雙位數

  港交所總裁李小加在上市規則修訂谘詢總結發布會上表示,目前難以估計下周一能收到多少查詢或正式申請,但已經有許多公司都已明確表示他們有興趣提出申請,這個數量至少是“雙位數”。

  李小加:預計在6月或7月之前看到新規之下第一份IPO

  港交所總裁李小加在上市規則修訂谘詢總結發布會上表示:預計在6月或7月之前看到新規之下的第一份IPO。

  關於不同權方面:

  港交所:創新板分兩個板塊 均容納不同權公司上市

  創新板分為兩個板塊,針對不同類型的發行人及投資者,兩個創新板均容許接納不同投票框架權的公司上市。

  港交所:不同權上市公司最低預期市值一般需達到400億

  港交所24日發布的市場谘詢總結中指出,對於不同股權架構的發行人,相關擬上市公司上市時最低預期市值需要達到400億港元;如果市值少於400億港元,則需要在最近一個財政年度,收入不低於10億港元。

  針對生物科技公司方面:

  李小加:允許未有收益企業上市 生物科技以外不覆蓋

  港交所今日發布上市規則修訂,允許未有收益和盈利的公司來港上市,但李小加在發布會上明確表示,這一新規並不會擴大到生物科技領域以外的公司。

  尚未盈利生物科技公司IPO時必須擁有一名資深投資者

  港交所今日宣布,對有關尚未盈利的生物科技公司,在IPO時必須擁有一名資深投資者和提供相當數額投資的要求,設立參考標準,但不會設立明確的身份定義和金額門檻。

  李小加:港交所已成立生物科技谘詢小組 名單基本確定

  李小加在參加新經濟股上市規則修訂谘詢總結發布會時表示:“港交所已成立生物科技谘詢小組,該谘詢小組已基本確定一個名單,成員人數在12至14人,還有同樣人數的備份名單,名單預計下周一將公布。”

  針對將港作為第二上市地方面:

  港交所:香港作為第二上市地預期市值最低100億港元

  港交所24日在谘詢總結中公布將香港作為第二上市地的標準,針對的目標則主要是創新產業公司,相關公司需在包括紐交所、納斯達克以及倫交所等地最近至少兩個財年有良好的合規記錄,在香港作為第二上市地時,預期市值最低100億港元。

  關於內地新規是否跟香港競爭:

  李小加:CDR等內地市場新規不是為了跟香港競爭

  港交所總裁李小加在今日上市規則修訂總結發布會上回應關於兩地市場新規是否有“競爭”時表示,內地監管機構絕不是為了跟香港競爭而頒布新規則,這之間絕非因果關係。

  關於投資者保護:

  港交所:不同權公司重大事宜必須按“一股一票”表決

  港交所表示,針對不同股權架構上市公司,提出了“額外的上市規定及股東保障措施”,包括:上市後不得提高不同投票權比例;同股同權股東必須佔投票權的10%;重大事宜必須按“一股一票”的基準投票表決;加強披露;加強企業管治等。

責任編輯:張海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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