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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貸公司監管新規落地,發出了什麽信號?

  意見領袖丨蘇寧金融研究院

  本文作者:孫揚 蘇寧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

  銀保監會的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12月末,全國共有小額貸款公司法人機構9074家,全行業實收資本9478億元,貸款餘額10043億元。

  小額貸款公司是中國金融體系面向縣鄉鎮區域、面向場景生態、面向農業和小微客戶的金融服務的主力軍,是對於銀行機構在下沉市場的金融服務的重要補充。

  本文比較了《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銀監發〔2008〕23號,以下簡稱《意見》)和《關於加強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的通知》(銀保監辦發〔2020〕86號,以下簡稱《通知》)這兩份重要文件的表述,發現了一些監管思路的變化。

  2020年9月發布的《通知》,相比2008年的《意見》,對於小貸公司在業務範圍、資金來源、同一借款人貸款資本佔比方面的政策有所放寬;在面向借款人信息披露、負面清單方面的政策有了加強;明確了貸款利率、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的監管職責;首次提出了貸款禁止用途、貸審分離、規範債務催收、經營區域放寬條件。

  下面我們就來看看2020年《通知》相比2008年《意見》,到底有哪些具體變化?

  業務範圍、融資渠道、資本佔比放寬

  1、經營業務範圍擴大

  2008年《意見》:

  小額貸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業法人與其他社會組織投資設立,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

  2020年《通知》:

  小額貸款公司應當主要經營放貸業務。經營管理較好、風控能力較強、監管評價良好的小額貸款公司,經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批準可依法開展發行債券、以本公司發放的貸款為基礎資產發行資產證券化產品、股東借款等業務。

  【點評】業務範圍擴大最終是為了幫助小貸公司拓寬資金來源。

  2、資金來源放寬

  2008年《意見》:

  小額貸款公司的主要資金來源為股東繳納的資本金、捐贈資金,以及來自不超過兩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融入資金。

  2020年《通知》:

  小額貸款公司通過銀行借款、股東借款等非標準化融資形式融入資金的餘額不得超過其淨資產的1倍;通過發行債券、資產證券化產品等標準化債權類資產形式融入資金的餘額不得超過其淨資產的4倍。

  【點評】小貸公司雖說融資來源增加了債券、ABS等渠道,但是同業拆借等較低成本的融資渠道目前還沒有向小貸公司放開,最終客戶的貸款利率的降低,有賴於未來為小貸公司提供更多價格更低的融資渠道。

  3、同一借款人貸款資本佔比提升

  2008年《意見》:

  同一借款人的貸款餘額不得超過小額貸款公司資本淨額的5%。

  2020年《通知》:

  小額貸款公司對同一借款人的貸款餘額不得超過小額貸款公司淨資產的10%;對同一借款人及其關聯方的貸款餘額不得超過小額貸款公司淨資產的15%。

  【點評】這一放寬,尤其是對於為產業鏈服務的小貸公司而言是利好的,可以擴大對於產業鏈上的可服務對象。

  強化信息披露和負面清單

  1、強化面向借款人的信息披露

  2008年《意見》:

  小額貸款公司應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按要求向公司股東、主管部門、向其提供融資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有關捐贈機構披露經中介機構審計的財務報表和年度業務經營情況、融資情況、重大事項等信息,必要時應向社會披露。

  2020年《通知》:

  小額貸款公司應當充分履行告知義務,使借款人明確了解貸款金額、期限、利率、還款方式等內容。小額貸款公司應當在債務到期前的合理時間內,告知借款人應當償還本金及利息的金額、時間、方式以及未到期償還的責任。

  【點評】本條加強了小貸公司的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措施。

  2、強化了負面清單

  2008年《意見》:

  小額貸款公司應接受社會監督,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資。

  2020年《通知》:

  小額貸款公司不得有下列行為: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通過互聯網平台或者地方各類交易場所銷售、轉讓本公司除不良信貸資產以外的其他信貸資產;發行或者代理銷售理財、信託計劃等資產管理產品;法律法規、銀保監會和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禁止的其他行為。

  【點評】新版負面清單強化和明確了禁止小貸公司開展的業務,從2008年的非法集資,擴大到了存款、理財、信託、資產轉讓等方面,讓地方金融監管有了更明確統一完善的負面清單。

  利率、監管職責明確

  1、明確要求利率合理制定

  2008年《意見》:

  小額貸款公司按照市場化原則進行經營,貸款利率上限放開,但不得超過司法部門規定的上限,下限為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的0.9倍,具體浮動幅度按照市場原則自主確定。

  2020年《通知》:

  小額貸款公司不得從貸款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續費、管理費、保證金等,違規預先扣除的,應當按照扣除後的實際借款金額還款和計算利率。鼓勵小額貸款公司降低貸款利率,降低實體經濟融資成本。

  【點評】本條規定明確要求取消客戶從小貸公司融資的複雜費用結構,對於客戶降低融資成本有實際意義。

  2、明確了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的監督管理職責

  2008年《意見》:

  《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是下發給“各銀監局,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

  大多數監督管理規定都是針對於小額貸款公司自身治理、合規、接受社會監督等要求。

  中國人民銀行對小額貸款公司的利率、資金流向進行跟蹤監測,並將小額貸款公司納入信貸征信系統。小額貸款公司應定期向信貸征信系統提供借款人、貸款金額、貸款擔保和貸款償還等業務信息。

  2020年《通知》:

  《關於加強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的通知》是下發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明確了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責對轄區小額貸款公司進行監督和風險處置。

  明確了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和市場監管部門在準入方面的全面協同。

  明確和細化了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的非現場檢查、現場檢查、分類監管、淨化行業、風險處置和依法市場退出等監督管理職能。

  《通知》第一次提出小額貸款公司監管數據要報送中國銀保監會。

  【點評】《通知》明確了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在小貸公司監管中的主導地位,並細化了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對小貸公司監管和風險處置的具體環節措施。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和市場監管部門在小貸公司準入環節充分協同,將從股東資信、資金來源、風險管控能力等方面對小貸公司進行審查,這可以防風險於未然。

  首次提出貸款禁止用途、貸審分離、規範催收和跨區經營

  1、首提貸款禁止用途

  2020年《通知》:

  小額貸款公司應當與借款人明確約定貸款用途,並且按照合約約定監控貸款用途,貸款用途應當符合法律法規、國家宏觀調控和產業政策。小額貸款公司貸款不得用於以下事項:股票、金融衍生品等投資;房地產市場違規融資;法律法規、銀保監會和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禁止的其他用途。

  【點評】這條非常重要,監管希望小貸公司貸款能服務實體經濟,而不是進入股票投資、房地產領域。貸款用途監控並不容易做,這呼喚金融科技可以在貸款用途識別和監控方面發揮更大作用。

  2、首提審貸分離

  2008年《意見》:

  小額貸款公司應建立健全貸款管理制度,明確貸前調查、貸時審查和貸後檢查業務流程和操作規範,切實加強貸款管理。小額貸款公司應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審慎規範的資產分類制度和撥備制度,準確進行資產分類。

  2020年《通知》:

  小額貸款公司應當按照穩健經營原則制定符合本公司業務特點的經營制度,包含貸款“三查”、審貸分離、貸款風險分類制度等。

  【點評】很多小貸公司可能就十幾個人,為了圖省事,將業務部門和風險部門乾脆就同樣的一撥人幹了,這對於貸款風險控制是不利的。貸審分離是最基本的一個制度保障。

  3、首提要求規範債務催收

  2020年《通知》:

  小額貸款公司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的要求,規範債務催收程序和方式。小額貸款公司及其委託的第三方催收機構,不得以暴力或者威脅使用暴力,故意傷害他人身體,侵犯人身自由,非法佔有被催收人的財產,侮辱、誹謗、騷擾等方式干擾他人正常生活,違規散布他人隱私等非法手段進行債務催收。

  【點評】小貸公司不是不能催收,而是必須根據法律法規和監管要求規範催收程序方式,本條對於催收的負面做法規定的比較具體,小貸公司需注意不要觸碰。

  4、首提經營區域放寬條件

  2020年《通知》:

  小額貸款公司原則上應當在公司住所所屬縣級行政區域內開展業務。對於經營管理較好、風控能力較強、監管評價良好的小額貸款公司,經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同意,可以放寬經營區域限制,但不得超出公司住所所屬省級行政區域。經營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等另有規定的除外。

  【點評】這條很重要,尤其大型企業的供應鏈可能分布在省內的各個市,大型企業的小貸公司需要能夠跨市區提供服務。實際上,允許優質的小貸公司跨區經營,也是對其良好經營能力的肯定,鼓勵其獲得更大發展。

  總結

  小貸公司是產業鏈互聯網和場景金融風雲際會的產物,是中國產業鏈金融的重要組成。很多小貸公司帶有鮮明的行業特徵,沉澱了大量的行業經驗,比如蘇寧小貸的零售行業特徵、焦點小貸的製造業貿易行業特徵、美團小貸的餐飲行業特徵。很多知名的消費貸款、小微貸款、供應鏈金融貸款都是脫胎於小貸公司。

  本次《通知》對於1兆資產規模的小貸行業的發展是利好的,為監管提供了操作性極強的監管指引,也能夠引導小貸公司更規範的經營。

  同時,《通知》明顯帶有監管兼有服務的思路,監管不僅僅是單純的管,而是為了小貸公司行業更高質量的發展而服務。

  《通知》中的監管意見充分考慮到了小貸公司當前在資金來源、貸款佔比和經營業務範圍方面的困難,給予了小貸公司政策層面的放寬。讓更優秀的小貸公司容易脫穎而出從而受到資金、跨區經營等方面的扶持,最終成長為能夠履行好鏈接金融機構和產業鏈互聯網使命的重要角色。

  (本文作者介紹:蘇寧金融旗下專業研究機構。研究領域涵蓋宏觀經濟、消費金融、銀行業發展、互聯網金融、金融科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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