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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當“保護傘”的老領導剛被查 這名警察副廳長也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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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內蒙古紀委監委發布消息稱,自治區警察廳副廳長(正廳級)趙雲輝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調查。

北京觀察注意到,趙雲輝曾任呼和浩特市副市長、市警察局局長,繼任者為李志斌,已於去年11月在休息室內縊亡。

此外,他的老領導——自治區警察廳原副廳長孟建偉(正廳級)因給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已於上月被開除黨籍並移送司法。

5月31日,中央掃黑除惡第15督導組進駐內蒙古,進行為期一個月的專項督導工作。就在6月6日,趙雲輝還赴鄂爾多斯市督導檢查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情況。

中央督導組進駐後,當地紀委監委密集公開了多名廳級幹部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的細節,包括內蒙古廣播電台原台長趙春濤、包頭原副市長路智,以及自治區警察廳原副廳長孟建偉(正廳級)等。

北京觀察注意到,趙雲輝與“老上級”孟建偉在仕途上存在兩段交集,分別是包頭任職期間、警察廳任職期間。

具體來說,出生於1959年11月的趙雲輝長期在包頭警界工作,2005年底至2010年任市局副局長。與之相對應的是,孟建偉2003年6月任包頭市局局長,後升任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兼警察局局長。

2010年9月,兩人同時離開包頭,趙雲輝赴興安盟警察局升局長,孟建偉則上調警察廳任正廳級副廳長。換句話說,兩人在同一個班子共事長達7年。

第二段交集發生在2013年5月至2015年1月。當時孟建偉仍在警察廳任職,趙雲輝則赴首府呼和浩特,擔任警察廳副廳長,呼市副市長、警察局局長。算下來,這段交集不足兩年。

2015年1月,孟建偉到齡卸任;10個月後,趙雲輝也卸去呼市職務,成為正廳級副廳長。同樣,孟建偉的落馬也早於趙雲輝,發生在去年10月,上月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因涉嫌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批捕。

通報顯示,孟建偉不僅收禮斂財、作風腐化,還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違規批準購買民用槍支彈藥;並且縱容其妻在管轄地經商、子女收受巨額財物,成為“全家腐”的典型。

北京觀察注意到,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主要發生在孟建偉於包頭任職期間。他與黑惡勢力組織頭目——包頭某酒店老闆郭某某交往甚密,放任其“黃賭毒”等違法行為。當該酒店與另一家酒店發生糾紛時,他指使從輕查處,而郭某某則在孟建偉妻子開的店購買了數十萬元的奇石。

此外,警方偵破由澳門人楊某某等人組織的網絡賭博案件時,孟建偉利用職權,違規要求檢察院對5人不起訴,其余7人由警察局處理,並要求法院將賭資交由警察局處理。

在孟建偉這把“大傘”庇護下,包頭又滋生了多把“警傘”。北京觀察注意到,其中就包括趙雲輝的4名前同事、前下屬。他們分別是包頭市警察局副局長杜寶君、昆區治安分局局長夏景魁、青山治安分局局長瀏海清,以及市局副局長黃某。

比如,杜寶君明知黑社會性質組織經營的企業賭博、妨害公務等,仍然向有關人員打招呼說情;黃某收受組織多人打麻將和賭博“抽頭漁利”的無業人員王某50萬元後,放縱犯罪。

北京觀察注意到,除了“老上級”孟建偉,趙雲輝還與去年11月自縊身亡的自治區警察廳副廳長,呼市副市長、警察局局長李志斌有交集。

2009年8月至2010年9月,二人均在包頭市警察局任副局長。而且趙雲輝離開呼市後,繼任者正是李志斌。

2018年11月1日凌晨,李志斌在呼市警察局休息室內縊亡。經警察機關勘查調查勘驗,初步排除他殺可能。現場遺書稱其一直被抑鬱症困擾,每天都靠高效安眠藥才能入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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