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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銷40萬份“髒外賣”令人作嘔 專家:用“速食包”應明示

外賣平台的興起,給人們帶來了快捷的用餐服務,可是這兩天被曝光的一家主供外賣的合肥速食包食品公司,卻讓廣大食客倒足了胃口。網傳影片顯示,這家日銷產品40萬份的食品公司,不僅生產條件髒亂差,食品原料也不合格。目前,合肥市食藥監部門已介入調查,餓了麽、美團外賣兩大平台也已緊急排查並下線曾使用涉事公司速食包的商家。

近些年,外賣市場價格競爭激烈,在出餐速度與人力成本等因素的影響下,許多專門針對外賣商戶的食品加工供應商應運而生。然而,這種看似高效而廉價的外賣食品生產流程,是否得到了有效的監管?面對一些無良商家,拿什麽來守護消費者“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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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存放近一年,醬汁用手拌,外賣速食包黑暗產業鏈曝光

吃飯,點個外賣。你想過沒有,點的外賣是現炒的嗎?一家連鎖外賣店的工作人員韓先生告訴記者,他們店使用的就是速食包:“速食包不是剩飯剩菜,產品都有認證。你門市多了以後,只能這樣進行標準化,你點了外賣,肯定想快點收到,這樣我們也得提速啊。”

韓先生認為,速食包不僅方便,而且它的“標準化”,反而讓外賣食品安全更加可控。韓先生表示:“工廠的衛生要求肯定比一些外賣店的廚房要求高,衛生不會有問題的。”

但是,速食包真的更安全了嗎?這兩天,合肥杠崗香食品有限公司被媒體曝光,不僅生產條件髒亂差,食品原料也不合格。而這家公司生產的速食包主要供給了外賣商家。

影片顯示,杠崗香公司食品加工車間內,有工作人員表示,公司裡的肉遠低於市場價,一些排骨粒甚至儲存了快一年:“進了大概十幾噸,賣給那些外賣商家。能放幾個月嗎?這排骨粒都快放一年了,就是圖便宜買的多,一下幹了十來噸。”

除了疑似過期,還有工作人員表示,為了給牛肉增加重量,他們還會往牛肉裡面注射大豆蛋白。公司的原料過水解凍後直接醃製,而醬汁,員工也直接用手攪拌。工作人員直言自己都不想吃這些產品:“太惡心了,怎麽(能)乾淨呢,這麽多,能弄得那麽乾淨麽?我們自己包裝的,自己看的都不想吃。”

食藥監部門:牛肉注射大豆蛋白合規,未發現過期原料

那麽,影片中反映的情況屬實嗎?據了解,影片曝光後,轄區食藥監部門也第一時間趕到了現場。針對網友最關注的幾個問題,合肥瑤海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黃率作出了回應,首先對於牛肉中添加大豆分離蛋白的輔料,這一操作並不違規;其次是該公司肉類等食品原料進貨驗證資料齊全,未發現過期食品原料和成品。

黃率表示:“根據影片反映的情況,來檢查了它的原材料,從目前現場情況來看,它的原材料都在保存期限範圍內。車間生產工藝這塊,還有更專業的同志在看。衛生條件不是很樂觀。”

合肥杠崗香食品有限公司生產負責人李進表示,他們確實向牛肉中添加了叫大豆分離蛋白的輔料,目的是使產品變得更加潤滑:“這種原料屬於食品生產可添加原料,成份是大豆的提取物,在食品行業是可以添加的。”目前,生產車間已經停產。

合肥市食藥監局發布的關於杠崗香公司有關問題的調查通報顯示,杠崗香公司依法取得了相關資質,但是該公司生產車間存在地面積水、原料運輸過程防護措施不嚴格的問題。

目前,食藥監部門正在對企業進行全面檢查,一旦發現違法違規行為,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並及時公布。

疑似“黑心”速食包日銷40萬份,外賣平台默許速食包模式

在網傳的影片中,標注為杠崗香公司董事長助理的馮紅武說,目前杠崗香速食包日產量達到40萬份,外賣的興起催生了速食包產業。馮紅武表示:“目前,杠崗香在全國排在第一梯隊的,日產量我們是最高的,我們一天40萬份。外賣超過50%,主要是做外賣。因為也是餓了麽這些外賣平台的興起,催生了這個行業。”

相關數據顯示,幾大外賣平台的日訂單量達到數千萬單。面對龐大的需求,有業內人士指出,用速食包再加熱已經屬於正常情況。某外賣平台前公關總監表示,只要保證食品安全,平台方並不會要求商家公布加工方式:“國家對食品生產企業有非常嚴格的標準,如果是符合製作標準的中央廚房出來的產品,那麽是符合食品安全的。我們沒有權利去強製要求商戶公布製作加工方式。”

日前,美團、餓了麽兩大外賣平台均發布公告,稱在第一時間將使用該品牌產品的商家全部下線、督促所有平台商家對進貨管道進行自查。

專家:外賣不明示使用速食包侵害消費者知情權

外賣以及部分快餐店用速食包加工的做法行不行?符不符合相關規定?北京志霖律師事務所副主任趙佔領律師表示,在能否使用菜肴包做外賣方面,國家並沒有做出相應規定。不過仍有兩點需要特別關注:“第一,商家通過網絡外賣平台銷售的時候,是否明確告知消費者,(外賣)是屬於料理包還是屬於現場製作。第二,即使采取了料理包這種方式,同樣也是需要遵守食品安全相關的法規,不能存在一些安全的問題,食品品質要合格。”

此外,外賣使用“速食包”而不明示,是否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趙佔領律師認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知情權包括生產地、日期、品質、規格等,經營者使用速食包的行為超出了一般大眾的消費認知,不符合法律對經營商品進行完整、準確告知的要求。

趙佔領律師表示:“如果是現場製作食品,一般情況下不需要專門去注明,因為這個是符合消費者通常的認知。但如果說採用的是料理包這種方式的話,對於消費者來講,它是需要單獨去提示消費者,否則消費者通常的理解,他以為還是現場製作的這個食品。”

記者:王利 張建亞

來源:中國之聲《新聞縱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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