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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尚編輯們應該愛死蔡徐坤了

都說新產的愛豆千人一面,白膚,紅唇,美瞳眼,染五顏六色的頭髮,衝誰都一個勁兒傻樂然後發射小心心。很乖,很五星好評的服務態度。

沒錯,是這樣。所以才顯得有兩個人特別不一樣——至少在雜誌這塊的畫風,他們鮮明、搶眼,面孔很難被複製。一個易烊千璽,是酷小孩,一個蔡徐坤,屬於怪小孩。

夠酷夠怪,還能撐得住,在成片的甜水男孩裡就贏了。反之,讓他們完成美少年的常規操作,就,很一般般。

同款棒球小子,粉絲不要打我,蔡徐坤真就是妖孽一隻,而王俊凱是風靡全校的棒球隊隊長,作業本上的簽名都要被撕下來拿去賣錢的那種。

乖乖的,帥帥的,陽光純情愛笑的,恕蔡徐坤做不到。他做過,但立刻泯然眾人矣。會覺得,哦,還不錯——挑不出毛病但也沒有記憶點。

直到他開始在時尚大片裡,玩那些怪裡怪氣的造型,一扇新世界的大門被打開了。一道謎題是,為什麽中規中矩的東西放蔡徐坤身上就是中規中矩,但普遍很難駕馭的、大膽前衛的、浮誇扯眼球的奇裝異服,被蔡徐坤穿出來,嘿,還挺能hold得住?

怪咖時尚這條路,除了李宇春,大概,蔡徐坤也能走一走。

所以時尚編輯們應該愛死蔡徐坤了,既能瘋狂衝量,又能放心大膽在他身上挖創意玩花招。那些花招,還不是看臉決定的,臉頂級,未必玩得轉,搞不好就是被花招玩,弄一身狼狽。

蔡徐坤的臉,憑良心講,沒有跳舞的加持不能算頂級。可就是這張還達不到頂級的臉,跟一堆看起來很瘋很不知所雲的造型相融合,零翻車,零失控,完成度簡直驚豔。

黑天鵝,可。

口紅妝,可。

中長髮英倫貴族,可。

複古搖滾,可。

大墊肩喇叭褲刺兒頭,可。

油頭配蕾絲大披風不知道是個什麽鬼,但,還是可啊。

總算清清爽爽卻還是沒能躲過在眼角“作妖”,毫無疑問,可的呀。

妖氣橫生鬼魅至極,完全可。

哪怕就是一道紅光打在臉上,連那顆痣都是可的。

經典造型,必須祭出《芭莎藝術》的銀耳look。嗯是很像銀耳,但都被倒騰得這麽“芭莎藝術”了,蔡徐坤本坤的東西,仍然是可見的,沒有被藝術玩死。

以至於反過來看早期,《紅秀》拍攝的運動男孩風,倒顯得蔡徐坤面目模糊。好看嗎?還行吧。記得住嗎?閱後即忘。

往後,期待更多變更出位更無懼也更無拘的蔡徐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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