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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欽州:首例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開庭

2019年5月15日,廣西欽州市欽南區人民法院一審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廖東南、溫東水、詹文雄、詹海深汙染環境罪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該案由欽南區人民法院院長何顯鋒擔任審判長,與審判員黃文輝、審判員易曉霞共同組成合議庭。欽南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顏家強出庭支持公訴。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被告人親屬等40餘人旁聽了庭審。

公訴機關指控:2017年12月份左右,被告人廖東南、溫東水、詹文雄三人在沒有完善生產手續的情況下,出資建設了土法煉鋁爐車間(內設反射爐8個),洗礦車間(內有4台洗礦車及洗礦池),約6畝無防滲設施的水塘。2018年3月下旬至6月9日,廖東南、溫東水聘請被告人廖海深管理該廠,負責該廠日常管理工作,並雇請工人開始非法煉鋁。該煉鋁窩點洗礦廢水、廢渣不經任何處理就直接排入水塘,存在通過滲坑、埋管偷排等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汙染物的情況。2018年6月9日,該非法煉鋁窩點被政府部門查處。

經環境保護部華南環境科學研究所鑒定:煉鋁廠排水口下遊10米處地表水中氨氮、總砷的超標倍數分別為38.875倍、68倍,造成下遊地表水體的汙染,煉鋁廠內地表水均已受到汙染,該冶煉廠受汙染的地表水從生態環境損害開始至恢復到基線的總費用共計248.38萬元。

開庭前,欽南區人民法院組織召開了庭前會議,聽取了控辯雙方針對案件證據的意見。庭審中,四名被告人對起訴書指控的事實作了陳述。公訴人、辯護人分別訊(詢)問了被告人。法庭根據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依法對被告人進行了訊問。公訴人當庭宣讀了證人證言、被告人供述和辯解。控辯雙方分別就證據發表了質證、答辯意見。隨後,控辯雙方在法庭辯論中就定罪、量刑的事實、證據和法律適用等問題發表了意見,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及其辯護人的辯解和辯護權利。廖東南等四名被告人作了最後陳述,並就民事賠償發表了意見。

庭審結束後,旁聽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紛紛表示,此次近距離旁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公益訴訟案件,不僅直觀了解了違法排放汙染物對環境造成的危害,也切實感受到了法院對此類犯罪的打擊力度與決心,提升了自身環境保護意識,將在日後工作生活裡身行力踐,為守護好欽州的綠水青山貢獻自己的力量。

據介紹,該案是欽州市首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公益案件。因案情複雜,法院將擇期進行宣判。

(來源:中國法院網作者:吳柏池)

編輯:孫溯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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