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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又扳回一局!雖有諾基亞背後撐腰,但它還是接連吃敗仗

文/李俊慧校對/陳莉

扳回一局。

疫情之下,雖然蘋果公司的市值一度跌破兆美元大關,但是,它在與一些NPE機構的專利訴訟中,可謂“喜訊頻傳”。

日前,就康文森無線許可有限公司(CONVERSANT WIRELESS LICENSING S.à.r.l,以下簡稱“康文森”)訴蘋果公司專利侵權一案,英格蘭-威爾士高等法院(England and Wales High Court)專利法庭(Patents Court)的法官作出裁決。

裁決認為,康文森據以起訴的專利被判無效,因此,蘋果公司在該案中不構成對康文森專利侵權。

對康文森來說,這無異於一記“當頭棒喝”,其通過專利訴訟施壓蘋果公司達成一攬子全面專利許可的設想,可能還是無法落地。

而對蘋果公司來說,在過去近十年與康文森的專利訴訟對決中,蘋果公司又拿到一個對自己有利的判決,對於提升其與康文森在專利許可談判方面的主動權,意義重大。

首次交手:蘋果剛與諾基亞和解,後腳就被康文森起訴

2009年,諾基亞雖然依舊是手機市場的“霸主”,但是,其營收能力已經不及蘋果公司。

當年第三季度蘋果iPhone手機的運營利潤高達16億美元,而諾基亞僅為11億美元。

正是因為諾基亞希望“遏製”蘋果公司,維持自身的市場地位,才觸發了雙方之間的專利大戰。

2009年10月22日,諾基亞公司將蘋果公司訴至美國特拉華州聯邦法院,訴稱蘋果自2007年以來各款iPhone手機上網侵犯了其10項專利,涉及無線數據、語音編碼、安全和加密技術等10項與 GSM、UMTS、局域網標準相關的技術。

2009年12月11日,蘋果發起反擊,訴稱諾基亞的E71、5310、N900等機型全都侵犯了蘋果共計13項專利。

2009年12月29日,諾基亞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投訴蘋果專利侵權,2010年1月15日,蘋果公司也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投訴諾基亞專利侵權,雙方都希望禁售對方的手機產品。

2010年5月7日,諾基亞又將蘋果公司訴至美國威斯康辛州聯邦地區法院,訴稱蘋果的iPhone和iPad產品侵害諾基亞五項重要專利,涉及改善語音和數據傳輸、在應用中使用定位數據等技術。

2011年6月14日,諾基亞與蘋果公司正式達成的和解協議,兩家公司除和解針對對方的所有法律訴訟外,還將各自從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撤回針對對方的投訴。

另外,作為和解協議的組成部分,蘋果將向諾基亞一次性支付相關專利費用,並承諾向諾基亞支付後續使用專利技術的相關費用。

至此,諾基亞與蘋果公司之間持續近三年的專利紛爭暫告一段落。

但諾基亞與蘋果和解不到半年,蘋果公司又被康文森以涉嫌專利侵權起訴。

2012年3月,因涉嫌專利侵權,康文森(原名為:Core Wireless Licensing S.à.r.l,核心無線許可有限公司)將蘋果公司訴至美國德克薩斯州東部一地區法院,訴稱蘋果公司的iPhone和iPad等設備侵犯了其8項與2G、3G和4G通信協議等相關的專利權。

這應該是康文森與蘋果公司的第一次交手,但也拉開雙方之間長達8年的專利“拉鋸戰”。

初嘗苦果:康文森起訴蘋果公司索賠1億美元,但未能如願

2015年3月,美國德州一個聯邦陪審團做出裁決,認為蘋果沒有侵犯加康文森擁有的5項無線技術專利。

在該案件中,康文森在訴訟中對蘋果提出了高達1億美元的賠償請求。

案件審理過程中,康文森認為,蘋果現有及未來銷售的部分設備都應該作出侵權賠償。蘋果則表示,即使存在侵權行為,其賠償金額也不應該超過100萬美元。

不過,令康文森感到的尷尬的是,陪審團裁決並未支持它們的請求。

值得注意的是,康文森與蘋果公司的“戰火”並不止於“德州”,也不止於“美國”。

2016年12月,就康文森訴蘋果公司侵犯其兩項智能手機專利案件,美國加州北區地方法院一陪審團日前裁定,蘋果公司構成侵權,需賠償730萬美元。

當時,康文森CEO約翰·林格倫(John Lindgren)對此表示:“我們對該裁定感到滿意,感謝法院和陪審團為此作出的努力。這一裁決凸顯了我們在知識產權領域的強大實力,在此之前,我們還在德州東區地方法院的兩起訴訟中戰勝LG。”

康文森CEO口中戰勝LG的案例,應該就是指:2016年3月美國德克薩斯州東區地區法院陪審團做出裁決。

當時,就康文森訴LG侵犯其兩項跟手機用戶界面相關專利案件,美國德克薩斯州東區地區法院陪審團做出裁決,判定LG需按照每部手機賠償10美分專利費的算法賠償損失,一共為350萬美元。

當時的陪審團裁決同時要求,一直到2027年為止,LG每售出一部使用了該公司專利的手機,需再補償10美分專利費。

2019年5月,美國加州聯邦法院作出裁定,蘋果將不必為侵犯康文森持有的無線通信技術專利中的一項支付費用,因為該專利的原始所有者諾基亞公司沒有及時向歐洲電信監管機構披露該專利。

可以看到,在與蘋果公司的抗衡中,康文森並未能在美國市場中佔到足夠大或多的“便宜”,而躲在康文森背後的諾基亞已經浮出水面。

再吃敗仗:康文森在美國沒有佔到蘋果便宜,在英國也碰灰

2018年,因涉嫌專利侵權,康文森將蘋果公司訴至英格蘭-威爾士高等法院。

涉案專利為“具有改進的應用程序用戶界面的計算設備”(Computing device with improved user interface for applications,專利號:GB 2 365 712),最初由“Symbian Ltd”於2001年7月27日在提交申請,並於2003年7月30日獲得授權。

值得一提的是,“Symbian Ltd”是一家由諾基亞和愛立信共同參與出資成立的公司。

簡單說,康文森在英國起訴蘋果公司侵權的涉案專利,背後也有諾基亞的影子。

事實上,康文森在美國對蘋果公司發起的數十起專利侵權訴訟,其涉案專利也大都出自諾基亞。

2012年5月起,諾基亞旗下的大量專利轉讓給核心無線許可有限公司(Core Wireless Licensing S.à.r.l,後公司更名為“康文森”),該專利包中包括歐洲專利、美國專利、中國專利等。

其中,1200件專利和正在申請的專利與2G、3G和4G通信技術標準緊密相關,涉及全球移動通信系統(GSM)、通用移動電信服務/寬頻碼分多址移動通信系統(UMTS/WCDMA)與長期演進技術(LTE)等技術領域,另有大約800項無線實施專利。

因此,康文森在台前全球各地專利施壓蘋果公司,其最終目的都是幫助諾基亞實現專利資產變現利益的最大化。

以諾基亞2017財年第四財季財報為例,該財報顯示,該公司第四季度營收為66.51億歐元,當季利潤達10億歐元(大約12億美元),其中,利潤中有2.1億歐元來自於專利費用收入。

相當於專利許可收入佔到了該季度利用的21%左右,佔到了其當季營收的3.15%。

2019年11月29日,就康文森訴蘋果公司專利侵權一案,英格蘭-威爾士高等法院專利法庭的法官作出裁決,認定康文森據以起訴的專利被判無效,因此,蘋果公司在該案中不構成對康文森專利侵權。

由此可見,在與蘋果公司間的專利訴訟全球“追逐戰”中,雖然,康文森亮出的專利不少,發起的訴訟也不少,也偶有法院勝訴支持,但總體來看,確實未能佔到太多蘋果公司的“便宜”。

而這也給包括華為等在內的其他正在與康文森發生專利訴訟的各類廠商提供了借鑒和參考。

簡單說,與康文森間的專利訴訟,不論在哪兒、不論持續多久,最優方案應該是“一戰到底”,除非康文森拋出的許可費率足夠低。

(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李俊慧,長期關注、及等相關政策、法律及監管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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