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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講堂 借鑒定之名行詐騙之實!檢察官揭秘古玩詐騙

如今不少市民將古玩收藏作為一種投資方式,但是藏品鑒定、拍賣行業魚龍混雜,看似專業的鑒寶流程,實則套路滿滿。一不小心就容易陷入騙局。

案例簡介

2018年1月,被害人盛某在微信上結識巨豊公司的經理關某,關某稱可以高價收購盛某手中的大清銅幣,並願意報銷其往返車費,盛某覺得沒什麽損失,遂答應。

來到公司內,一位自稱是馬來西亞的買家當面表示願意高價購買盛某手中的大清銅幣,但是必須經過鑒定,隨後巨豊公司員工被盛某帶至璞歆公司鑒定,期間,璞歆公司要求繳納鑒定費16800元後,該大清銅幣被認定為博物館藏品,不能私下交易。

此時,該買家表示不想繼續交易。李某懷疑自己被騙當即向警方報案。經查,巨豊公司和上海璞歆鑒定公司實際控制人為同一夥人,被告人李某作為巨豊公司的團隊負責人,通過製作話術,培訓業務員,以高額的收購價格為誘餌,招攬有藏品的賣家到公司,通過讓賣家至璞歆公司鑒定,借鑒定之名行詐騙之實,在2017至2018年間,多次騙取多名被害人鑒定費,共計6萬餘元。

法條鏈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規定,本案中,被告人李某夥同他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約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合約詐騙罪。2018年9月,崇明區檢察院依法以合約詐騙罪對李某提起公訴,後法院依法對其作出有罪判決。

檢察官說

從本案可以看出,古玩詐騙常規的操作有以下幾步,第一步:電話詐騙說有人願意高價現金收購古玩,前期稱一分錢不需要就能交易,引誘受害人走進騙局。很多受害人還是存在“撿漏”的心態,正是這種貪念,使他們更容易陷入騙局。

第二步:假借古玩需要檢查、鑒定收取高額鑒定費,鑒定後又謊稱古玩有問題取消交易。

所以,在這裡也要提醒廣大古玩收藏愛好者,要警惕類似詐騙套路,要通過有經營資質的公司或者個人進行交易,避免竹籃打水一場空。當然最重要的是,要對藏品的價值有充分認知,不要因為超出預期的高價而落入騙子圈套。(崇明檢察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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