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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奇霖:通脹指標改革的必要性與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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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小川:拓展通貨膨脹的概念與度量

  文/新浪財經意見領袖專欄作家 李奇霖 張德禮

  11月27日,央行政策研究欄目刊登了中國金融學會會長、央行原行長周小川的署名文章,題為《拓展通貨膨脹的概念與度量》。

  這篇文章背後有著很深刻的現實背景。目前通貨膨脹是各國央行制定貨幣政策時最關注的指標之一,歐美日等許多發達國家都直接採用了“通脹目標製”,即央行通過貨幣政策操作引導通脹預期向一個預設值(一般是2%)靠攏。但是近十幾年來,這些發達經濟體的貨幣政策操作面臨著嚴峻挑戰,一個最顯著的現象是,全球央行都在貨幣寬鬆的同時,通脹水準卻一直維持在較低水準,遲遲達不到預設值。

  導致該現象的原因有很多,市場上談論比較多的是貨幣向通脹的傳導機制出了問題,比如認為貨幣超發但是沒有流向實體經濟、推動需求擴張,因此通脹也起不來。周行長的這篇文章關注的則是另一件事——是否通脹的概念、範疇和度量本身出了問題。如果對通脹的理解本身是片面的,那麽圍繞它展開的貨幣政策框架自然也需要重新審視。

  在經典的教科書定義下,通脹指的是物價持續、普遍地上漲,並且這種上漲主要是由於貨幣超發所致。如果把通脹當作貨幣政策的最終目標,那麽關鍵就在於通過調節貨幣供應量,把物價控制在一個合理的範圍。

  但是正如周行長在這篇文章所指出的,通脹可能既是一個最終變量,又是一個中間變量,與其說央行應當關注的是通脹本身,不如說是通脹背後的民眾體驗、社會福祉。

  因此,周行長擴展了通脹的內涵,認為可以把通脹理解成一種“生活成本”。從這個角度出發,通脹所涉及的內容也明顯更廣泛了,比如同樣的收入下我們能購買到何種生活水準?要獲得同樣的收入我們需要付出更多還是更少的勞動時間?這些問題都直接影響到每個人的福利狀況和生活體驗。

  既然過去對通脹的理解存在局限,那麽在通脹的統計度量方面可能也有偏誤。在我國,目前我國有幾種指標可以度量通脹,使用最廣泛的的是CPI和PPI,除此之外還有GDP平減指數、固定投資價格指數等,它們分別從消費品、中間品、投資品等不同維度上反映了物價的變動趨勢。

  就拿備受關注的CPI來說,它的統計調查涵蓋了一籃子商品,包括食品煙酒、衣著、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務、交通和通信、教育文化娛樂、醫療保健、其他用品和服務等8大類和262個基本分類,不同分類按照不同的權重計入。統計局通過抽樣調查的方式確定調查網點,直接派人到調查網點采集各種商品的原始價格,最後再遵循特定的統計方法匯總出CPI數據。

  無可否認的是,通脹指標的統計方法從技術層面來看是科學的,也經過了長時期的歷史檢驗,但隨著經濟體系越來越複雜,通脹指標在現實中的適用性在不斷弱化。

  比如2019年以來受豬瘟等供給因素影響,我國豬肉價格出現了一輪史詩級的暴漲,這也帶動CPI同比持續走高,甚至一度到達5.4%。但是在經濟低迷的大環境下,其他商品的價格似乎又不見起色,這就導致了“拿掉豬後全是通縮”的現象。在這種情況下,完全被豬肉綁架的CPI對於貨幣政策而言到底還有多大參考意義,顯然存在疑問。

  而PPI則更多地受供給側改革、環保限產、全球大宗商品價格影響,與CPI有很大不同。近年來兩者走勢背離的情況大幅增加,比如2017年以來PPI同比快速下探,CPI同比則溫和上行,原有的PPI向CPI的傳導機制幾近失效,這也使得貨幣政策陷入比較尷尬的境地。

  當然了,周行長對於傳統通脹度量指標體系的質疑,主要來自於它無法準確地反映民眾的生活成本,經常與民眾感知相違背,這與上文中對通脹概念的質疑是一脈相承的。從此出發,周行長也提示了通脹度量中幾個具體問題:

  一是較少包含資產價格。以房價為例,目前我國CPI度量中雖然包含居住項,但主要是租房支出以及自住房用類比租金,購房支出不直接計入CPI,而過去十幾年間,房價漲得飛快,已經成為了中國很多家庭最主要的支出項之一,大幅加重了居民的生活負擔,CPI數據卻無法反映出這一點。

  二是通脹的支出籃子所對應的收入範圍較窄。現行的CPI統計以家庭可支配收入作為基準,而養老、醫療、子女教育等開銷,很多是在家庭可支配收入之外的,這部分內容的價格上漲較多,但是沒有納入CPI的考量之中。

  三是忽視了勞動付出對通脹感知的影響。如果將勞動付出也看成是一種“生活成本”,那麽用更多的勞動付出換取同樣的消費效用,也意味著通脹(這裡的勞動付出,可能是更長的工作時間,也可能是我們為了提升競爭力而在自己身上追加的教育投資)。民眾其實能明顯體會到這種層面的通脹,但它很顯然也沒有被現行的通脹指標所捕捉到。

  四是通脹的基準、可比性和參照系不夠完善。通脹指標的設置,本身就是用來對比的,所以隨著時間變化,CPI籃子涵蓋的商品服務類別以及它們的權重需要調整以保證通脹數據的可比性,但可比性一方面是個統計技術問題,另一方面又涉及公眾的感知,而公眾對生活的滿意度,很多時候並不是嚴格按統計公式來分析的,目前的通脹度量體系多少忽略了這一點。

  總而言之,當前的通脹指標體系需要進行更深層次的改革。而從當前的時間點來看,周行長撰寫的這篇文章有著很特別的意義,我們可以從中探知到兩個層面的政策信息:

  一是貨幣政策層面,在尚未建立起更合理的通脹測度體系之前,未來可能會頻繁出現貨幣政策和通脹數據“脫鉤”的現象。因此,基於通脹水準來判斷貨幣政策鬆緊的想法需要更謹慎。

  市場經常會根據CPI數據來預測央行下一步的貨幣政策操作,比如說當去年豬價帶動CPI高企時,部分觀點認為央行可能會收緊貨幣以遏製通脹繼續走高,但事實上並未如此。部分原因在於,在我國央行的考量中,現有的通脹測度體系或許已有些“不太合時宜”,因此對於貨幣政策的參考價值也相對較低,央行的關注點可能更多地放在了穩增長、防風險等目標上,而非控通脹。

  二是通脹統計層面。未來通脹度量體系大概率會進行改革,周行長這篇文章其實已經點明了一些主要的改革方向,比如將資產價格納入通脹核算、調整通脹核算對應的收入基準等。

  這其中又包括兩種可能,一種是對現有的通脹指標進行完善,另一種是創設新的通脹指標。哪種可能性更高?個人認為是後者。因為如果要大幅變革現有的CPI核算體系,仍然存在很多爭議和難點。

  就拿納入資產價格這件事來說,它和CPI作為消費者物價指數的定義本質上是衝突的,因為一旦涉及資產價格,那麽CPI的考察範圍自然就越界到了投資領域,而不僅是消費。另外,如果把資產價格納入原本相對平穩的CPI中,在沒有設置合理權重的情況下,必然會導致CPI的波動大幅加劇,這又會從另一個層面削弱CPI的政策參考價值。而如果要設置一個合理權重,那麽這個合理權重該定為多少,怎麽來定,很難確定。

  相較之下,設立新的通脹指數來兼容各種調整思路,同時保留原有通脹指標的核算方法,這種做法可能更現實一些,也比較符合一貫的統計改革思路。比如之前M2指標存在缺陷,對貨幣政策的指導意義有限,於是我國獨創了更符合現實情況的“社會融資規模”指標,與此同時也保留了M2統計,兩類金融數據共同描繪我國的貨幣信用擴張狀況,預計通脹度量體系的改革會與之類似。

  此外可以注意到,統計局每5年調整一次CPI籃子和基期,明年將迎來新一輪調整,從周行長認為“CPI數據應當更好地反映民眾實際生活成本變化”這個思路來看,大概率會出現的調整是進一步下調食品項(尤其是豬肉)在CPI統計中的權重,而提高居住項的權重。但整體的CPI統計框架在明年可能不會出現大變動,新的通脹指數暫時也不會推出,因為從周行長的這篇文章來看,通脹體系改革還處於探索階段,目前沒有非常明確的路線。

  (本文作者介紹:中國首席經濟學家論壇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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