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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州銀行“難產”的年報:貸款還沒結清

5月15日,錦州銀行繼續停牌。距離4月1日因延遲寄發2018年財報而停牌,已經過去一個半月的時間。

在其他銀行2019年一季報陸續出爐的時候,錦州銀行2018年財報依舊“難產”。

5月14日,H股上市銀行錦州銀行發布公告,表示將延遲刊發2018年年度業績及寄發2018年年報以及延遲董事會會議。此外,公司股票將繼續暫停買賣。

公告中稱,將竭盡全力盡快刊發2018年財報。只不過要再等多久,可能就連錦州銀行自己都說不準。

“根據本行目前可得資料,本行難以合理準確地給出審核工作的預計完成日期及董事會會議、刊發2018年年度業績及寄發2018年年報的估計日期。”公告寫到。

這也是該行繼4月1日發布延遲刊發年報的公告後,再度給出的延期說明。

其實,很多銀行在完整的年度財報出爐前,會先期發布一份未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業績快報,對經營數據和財務狀況進行大致說明,據此,市場和投資者可形成一個初步判斷。

不過從錦州銀行來看,未經審計的業績快報也暫時不便公布。

根據港交所上市規則第13.49(1)條,錦州銀行須於不晚於財政年度結束後三個月內(即2019年3月31日或之前)發表上年度業績。延遲刊發2018年年度業績不符合上市規則第13.49(1)條。

同時,上市規則第13.49(3)條規定,發行人如未能刊發初步業績,則必須公佈根據尚未與核數師一致協定同意的財務業績所編制的業績(如具備該等資料)。

在4月1日的公告中,錦州銀行提到,董事會經審慎周詳考慮後認為,本行此階段不宜刊發本集團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未經審核管理帳目,因為有關管理帳目可能無法準確反映本集團之財務表現及狀況,且刊發未經審核管理帳目可能造成混淆,並可能誤導股東及本行潛在投資者。

未結清的貸款

對於銀行而言,準備一份年度財務報告,需要足夠嚴謹,至少要結清貸款。

究其延遲發布年報的原因,錦州銀行在5月14日的公告中有所闡述:“核數師需要額外資料和文件以完成有關2018年年度業績的審核程序,而本行需要額外時間提供核數師所需資料。”

這些有關資料和文件主要是關於錦州銀行向其機構客戶提供的某些截至2018年12月31日尚未結清餘額的貸款,以進一步說明並證實該等交易的商業邏輯及其真實性和合理性以及該等貸款的還款來源,從而最終與錦州銀行就相關資產撥備的計提方案達成一致。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年報“難產”,錦州銀行2018年三季報至今也尚未公布。目前,可查詢到最近的一次財務數據是2018年上半年財報。

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6月30日,錦州銀行淨利潤43.40億元,同比增長7.7%。對標城商行,屬於中規中矩的水準。不良貸款率1.26%,較2017年末上升0.22個百分點。其中,個貸不良率要遠高於對公。數據顯示,至2018年6月30日,錦州銀行公司貸款和個人貸款的不良率分別為1.16%和4.22%。

發了年報才能複牌

5月14日,即表示將延遲業績發布的同一天,錦州銀行還發布了一則複牌指引公告,稱該行已接獲一封來自聯交所的函件,當中聯交所指出該行股份恢復於聯交所買賣的下列複牌指引:

(a)刊發上市規則規定的所有未刊發財務業績及說明任何審核修訂;及

(b)公布所有重大資料,以供股東及該行投資者評估其狀況。

該行必須於證券獲準恢復買賣前補救導致其暫停買賣的問題及全面遵守上市規則以令聯交所滿意。聯交所進一步提示如該行情況轉變,其可能修改或補充上述複牌指引。

目前,何時能等到年報還尚未可知,不過在此之前,錦州銀行的一些違規行為已經出現在銀保監會的行政處罰公示中。

大連分行曾被處罰200

今年4月,錦州銀行大連分行因信貸管理不到位等受到大連銀保監局的處罰。

根據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錦州銀行大連分行主要存在的違法違規事由包括:

放鬆對企業貿易背景真實性的盡職審核,對貿易背景真實性的調查審核形式化,導致簽發貿易背景虛假或不清的銀行承兌匯票;向“四證”不全的商業性房地產開發項目提供融資;信貸管理不到位,貸款資金被挪用於償還貸款本息,掩蓋風險暴露;在存單質押貸款業務辦理過程中,通過反覆以貸轉存虛增存款。

大連銀保監局對錦州銀行處以罰款合計200萬元,相關責任人路思偉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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