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撿到野保動物上繳索要報酬:救助野生動物該不該獎勵?

“這個鳥是國家的,我們給救了是不是該給我們一些補助?”4月22日,沈陽一市民撿到一隻罕見的小鳥,救助人員前往救助時遇到尷尬一幕,撿鳥者的家屬提出要獎勵。救助野生保護動物,到底該不該獎勵?

當日清晨,沈陽市林業局野生動植物保護站接到市民報告,稱其在居住小區內撿到一只可愛的小鳥,野保站馬上派沈陽猛禽救助中心志願者前往救助。到達現場後,救助中心志願者發現是一隻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東方角鴞。

據沈陽猛禽救助中心志願者韓淼森介紹,她們看到小鳥的撿拾者後亮出了相關證件,“救助小鳥的人沒有說什麽,他旁邊的一個年輕人提出了要補助的要求”,韓淼森說,年輕人索要補貼的理由是他們喂了小鳥不少香腸。

經過沈陽猛禽救助中心志願者董義軍長時間的勸說後,當事人才答應將小鳥拿到沈陽猛禽救助中心救助。志願者表示,市民救護了野生保護動物,會得到一份救護證明的榮譽證書。

救助野生保護動物該不該要報酬?不少人認為,救助野生動物是公民義務,不應該求回報。有人也表示,如果救助野生動物設定獎勵,反而會刺激別人見到動物就捕,以此謀利,不利於野生動物的保護。

也有人認為,人們遇見受傷的野生動物後,確有主動上交野保部門救助的義務。但對野生動物予以照料時付出了一定代價,相關部門應該給予適當補償,以鼓勵大家積極投身保護野生動物的熱情。索取獎勵或報酬時,只要不太過分,有關部門應予以支持。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