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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足P2P、又增長乏力的浙商銀行 回A股遇阻

  涉足P2P、又增長乏力的浙商銀行,回A股遇阻!

  來源:環球老虎財經

  民營的浙商銀行,除了與寶能系有剪不斷、理還亂的關係外,最近更是屢蹭區塊鏈熱點,並且還涉足P2P業務,圈內人稱其一直遊走在灰色地帶。3月27日公布的浙商銀行年報顯示,其增速放緩明顯,資本充足率又逼近8%的紅線,內控缺失又案件不斷;3月26日,浙商銀行主動延長A股IPO的有效期,其回歸A股之路遇阻。

  3月24日浙商銀行先是公布公告稱,要以每股4.8元配售7.59億股新H股。而在隨後的3月27日,浙商銀行便公布了2017年的年報。但是結合招股說明書和2017年年報的內容來看,浙商銀行的增長已稍顯乏力急於補“血”,資本充足率逼近紅線。伴隨著浙商銀行原董秘被爆出貪汙千萬,以及浙商銀行涉及的144件訴訟案浮出水面,其內控形似於“空中樓閣”。

  也許是想要彌補業績上的斑駁,浙商銀行近來不僅想要蹭區塊鏈的熱點,還屢屢涉及P2P業務,業內人士曾稱此舉似乎遊走在互聯網金融的灰色地帶,這樣的浙商銀行真能如願回“A”成功?

  業績背後的隱憂:不僅缺錢還難賺錢

  3月24日,浙商銀行公布公告稱,以每股4.8元配售7.59億股新H股。新H股佔該公司經擴大後的全部已發行H股及全部已發行股本約16.67%及4.05%。配售價較昨日收市價折讓約1.84%。

  浙商銀行稱,本次集資淨額為36.15億元,該行將配售所得款項淨額用於補充核心一級資本。公司已就配售獲得所有必要的中國監管部門批準,包括中國銀監會及中國證監會的批準。

  浙商銀行一邊在急於補血的同時,2017年的年報也已發布。據浙商銀行2017年報顯示,集團實現淨利潤109.73億元,增長8.07%;營收342.64億元,增長1.81%。而對比浙商銀行2016年數據(2016年全年浙商銀行的營業收入為336.53億元,增長33.91%,2016年的淨利潤為101.53億元,同比增長近44%)可發現,浙商銀行淨利潤增速卻明顯放緩。

  此外,浙商銀行的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比2016年的數據下滑了一個百分點,至8.29%;直逼監管紅線。

  資本充足率接近紅線,浙商銀行的盈利能力指標也一再走低。根據年報數據顯示,浙商銀行的利息淨收入更是不及2016年,2016年的數據為252.29億元,2017年卻減少到了243.91億元。與之對應的是,浙商銀行收入成本比的不斷走高,2017年該項數值為31.96%,而2016年僅為27.71%。

  蹭區塊鏈熱點,遊走在互金的灰色地帶

  主營業務增長乏力,浙商銀行不得不在一些延伸業務上大做文章。浙商銀行作為一家民營銀行,成立於2004年8月,其前身為1993年成立的浙江商業銀行。2004年,浙江商業銀行改製為浙商銀行,由浙江交投、萬向控股等15家法人股東發起成立,並遷址杭州。

  除浙江交投和浙江國際信託外,浙商銀行的發起股東都是浙江背景的民營企業,其中旅行者汽車集團更有安邦系的背景。這家民營系銀行,曾經還與寶能系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浙商銀行曾被曝出在2015年11月通過104個理財產品募集132.9億元,以此作為優先級資金,與寶能投資67.1億元作為劣後級資金,共同成立華福浙商2015-003號定向資產管理計劃(以下簡稱“華福浙商3號”),杠杆2倍。

  而這一舉動,當時更被人懷疑是浙商銀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和《中國銀監會關於進一步規範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投資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裡“將商業銀行理財資金作為資產管理計劃的劣後級資金購買二級市場股票”條例。

  而近日,浙商銀行更是將戰線向最近很火的區塊鏈和P2P上盡可能延伸。浙商銀行曾稱在2017年初,推出基於區塊鏈技術的移動數字匯票平台,並稱這是國內首個採用區塊鏈技術實現核心銀行業務的實際應用。在聊天時不扯區塊鏈就覺得落伍的大背景,浙商銀行確實蹭上了區塊鏈的熱點,但是在區塊鏈屢遭騙局的今天,這個熱度能持續多久我們並不得而知。

  除了蹭區塊鏈的熱點外,浙商銀行還被爆出涉及P2P業務,很多業內人士都稱這是遊走在互聯網金融的灰色地帶。

  浙商銀行直銷銀行官網的小微錢鋪板塊就曾有過P2P為小微企業貸款,融資金額多在500萬以上。平台運營商為廣東網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資產項目提供方為浙商銀行。

  浙商銀行小微錢鋪的官網也顯示,見證機構為浙商銀行,運營機構為廣東網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資金存管機構也是浙商銀行。且平台不對融資人歸還融資本息提供擔保,浙商銀行僅對融資(借入)方在本平台上的披露資訊進行形式審核,不對其將來的資信狀況、還款能力進行任何審核或評估。

  而據知情人士透露,截至3月12日,浙商銀行直銷銀行小微錢鋪目前已經沒有新的投融資項目,該平台正發力小微企業純線上貸款“點易貸”業務。

  部分人士稱,此舉可能涉及了P2P業務,一位股份製銀行負責人則說道“前幾年,我們也想上線P2P產品,但監管沒有批,擔心風險大”;而另一部分人士稱,如果拿不到備案,且沒有獨立運營的網站,廣東網金控股的上述業務模式可能行不通,現在也許還可以做,但一旦到6月底,廣東網金控股不能獲得備案,就不能做了。

  一位法律界人士還稱,從公開資訊披露的業務模式來看,某種程度上應是銀行提供底層資產(債務人),利用銀行流量銷售。相關機構為回避監管風險,聲稱系委託給一個暫無P2P網貸資質的第三方公司來運營平台,銀行作為見證人。這種結構本質上還是有監管套利之嫌,一方面因為P2P網貸有借款額度限制,如此則不受該限制,而且可以利用銀行背書獲取投資者。而銀行平台代銷網貸產品的合規性本身就應打問號。

  內控缺失、罰單不斷

  浙商銀行除了在大膽“嘗試”P2P業務外,其內控更是讓人擔憂。就在3月上旬,中國裁判文書網剛剛公布了《張淑卿受賄二審刑事裁定書》,該裁定書顯示浙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會秘書、董事會辦公室主任張淑卿上述被駁回,維持原判,即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0萬元。

  張淑卿,於2008年3月被聘任為浙商銀行董事會秘書、董事會辦公室主任,是浙江銀行系統一位風雲人物。在擔任浙商銀行的董事會秘書時,張淑卿利用職務之便,以在代表浙商銀行聯繫、辦理存款業務和負責董事會辦公室日常工作過程中,以假借行銷費用名義、利用虛假發票虛列開支等手段,騙取、侵吞公共財務共計1479萬餘元,其中包括公款購買131瓶“小拉菲乾紅”以及29箱茅台酒。

  而這1479餘萬元中,有1300萬來自於不允許任何人領取的,浙商銀行向浙江省政府報告請求提供的存款支持(政策性扶持資金)。但浙商銀行杭州分行,居然違規同意了張淑卿以行銷費用的名義從這部分資金中進行報銷账款。

  而浙商銀行的招股說明書同時還顯示,截至2017年6月30日,浙商銀行作為原告、單筆涉案本金在1000萬元以上的尚未了結的重大訴訟案高達144起,涉及本金45.43億元,平均每起訴訟案件涉及的本金達到了3154萬元。以2017年上半年淨利潤56.13億元為基準,這144起案件涉及的金額達到了半年淨利潤的80.94%。

  浙商銀行本身接到的罰單也不勝枚舉。據不完全統計,2018年以來,浙商銀行接到的罰單已經有6筆(含2017年底未公布處罰結果的),合計被罰金額為171萬。

責任編輯:郭春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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