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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告宜家水杯爆炸索賠百萬 宜家:不能證明杯子來源

  水杯炸斷門牙 女子告宜家索賠百萬

  市民王女士稱,自己在宜家西紅門市購買了一款名為斯黛納的透明玻璃水杯,但在使用時水杯卻突然爆裂,導致她當場昏迷,送醫後下唇縫合4針,一顆門牙斷掉。因認為宜家的產品不符合行業標準,存在嚴重缺陷,王女士將北京西紅門宜家家居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退還貨款並雙倍賠償醫療費、後續治療費等共計100萬餘元。昨天上午,該案在大興法院開庭。

  事件

  水杯爆裂致女子門牙折斷

  昨天上午,原告王女士戴著帽子、口罩和墨鏡出現在法庭,她並沒有坐在原告席,而是坐在了第二排的旁聽席。

  王女士一方訴稱,2016年6月20日,她在被告西紅門市購買了一款透明玻璃杯。該產品在被告官網上標示貨號為50258912,並宣稱“由鋼化玻璃製成,十分堅固,耐摔耐熱”。

  2017年5月20日凌晨4點左右,王女士起床喝水,向玻璃杯中倒入常溫水,舉到嘴邊時突然發生爆炸,聲音巨大,玻璃碎片四處飛濺,她瞬間被炸暈倒地。

  醒來後,王女士照鏡子發現唇下有深深的傷口,一顆門牙已經沒有了。當天王女士到醫院就診,診斷為面部裂傷,牙外傷,口腔黏膜潰瘍,下唇傷部清創,縫合4針,需要擇期另拍片,試行RCT+冠修複。因腿部疼痛被診斷為右膝軟組織損傷,建議對症治療,減少活動。

  北京口腔醫院診斷記錄顯示,王女士就醫時意識清晰,但右下唇腫大,唇內可見2.0×1.5厘米的創傷面,一顆門牙的牙冠折斷露髓。

  王女士一方表示,王女士平時從事珠寶設計及鑒定工作,杯子爆炸對她的相貌、工作、生活等各方面都造成了很大影響。因為水杯爆炸,現在王女士對玻璃及類似玻璃製品都產生了恐懼心理,看到碎玻璃就心悸,不能打磨類似於玻璃的寶石,給原告造成了嚴重的人身損害和巨大的精神損害。

  王女士請求法院判令北京西紅門宜家家居有限公司退還購物款3.9元,並雙倍賠償醫療費、後續治療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100萬餘元。

  宜家

  無法證明涉案杯子是在宜家購買

  對於王女士的起訴,宜家方面在法庭上表示,王女士沒有提供證據證明杯子是在西紅門宜家店購買的。從王女士一方提交的證據看,沒有發票一類的單據。王女士起訴後,宜家方面的調查結果顯示,2016年6月20日當天,宜家總共銷售了28個同款的杯子,購買者為三名會員,他們都和王女士沒有任何關係。

  宜家方面認為,現有證據也不能證明王女士所受的傷是涉案玻璃杯造成的,事發當晚的情形,只有王女士一人的口述,沒有第三方的驗證。宜家客服人員曾對現場進行查看,記錄均為“顧客自述”,這就沒有辦法證實當時發生了什麽,也沒法證明玻璃杯爆裂和王女士的受傷有因果關係。

  此外,宜家方面還表示,其銷售的產品不存在品質問題,符合國家和企業標準。事發後,宜家曾委託兩家檢測機構進行檢測,結果顯示玻璃杯完全符合標準。涉案同款杯子是自2014年10月1日開始銷售的,直到現在,銷售總數達61萬多隻,但除了王女士投訴的事件外,宜家沒有收到第二起自爆傷人的投訴。因此,宜家不同意王女士一方的訴求。

  庭審

  律師質疑宜家沒考慮中國消費者習慣

  在昨天的庭審中,宜家提供了多組證據。宜家方面表示,事發後,宜家找到上海的兩家公司,對涉案的同款杯子進行了鑒定,鑒定結果為杯子在溫差200攝氏度以內,無破裂情況,因此證明涉案杯子沒有任何品質問題,屬於合格產品。對此,王女士一方並不認同,他們認為這個鑒定是宜家單方面委託進行的。此外,標準使用的是1997年的歐洲標準,而涉案產品在中國銷售,“為什麽要用歐洲標準?”

  王女士一方表示,涉案玻璃杯的設計師是外籍設計師,歐美人日常生活中沒有喝開水的習慣,通常情況喝冰水或常溫水,因此,很少出現向鋼化玻璃杯中反覆倒入開水,不會有瞬間升溫的情況。而中國消費者日常習慣喝開水,且經常向玻璃杯中交替倒入冷熱水。“宜家方面在設計此款產品時是否考過中國消費者日常生活習慣?”本案沒有當庭宣判。

  文/本報記者  李鐵柱  趙新培

責任編輯:郭一晨 SF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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