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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牙發火,“中國王者榮耀第一人”違約賠款近半個億

這些標準對主播來說是不是太嚴苛了?

刺蝟公社 | 石燦

11月15日,知名主播嗨氏與前東家虎牙直播的跳槽糾紛案二審結果出來了,按照判決結果,嗨氏需要向虎牙直播支付4900萬元的巨額違約費。

據天眼查法律訴訟顯示,嗨氏原名江海濤。法院認定江海濤利用虎牙公司資源,成為“中國王者榮耀第一人”後,卻惡意違約,給平台造成了巨大損失,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016年9月,知名度還不是很高的江海濤與虎牙直播簽署協定,成為虎牙直播上的一名遊戲主播,與其約定的違約金是300萬元。簽約後,虎牙方面為江海濤提供公司的品牌、用戶、推廣、帶寬等資源作為扶持。

後來,江海濤的知名度和身價被抬高,虎牙與他針對合作費及違約金進行了調整提高。

虎牙要江海濤賠付4900萬元

2017年1月,虎牙、江海濤及關谷公司簽署《虎牙主播服務合作協定(預訂)》。《協定》約定,虎牙向江海濤提供直播支持,收取一定比例的服務費;江海濤將虎牙作為網絡直播及解說的獨家、唯一合作平台;關谷公司負責代替虎牙,向江海濤發放合作費。

這是一則很正常的商務契約關係,問題就在於一項排他性條款。那則條款稱,江海濤在合作期間內,不能在虎牙競爭對手的平台上進行直播,現在的、可能存在競爭關係的、未來存在競爭關係的網絡直播平台都不行,商務活動也只能聽虎牙方面的安排。

一旦江海濤違約,虎牙有權收回他在虎牙直播上已經獲得的利益,江海濤還要賠付虎牙2400萬元人民幣。

這都不算什麽,更狠的在後面。或者,以江海濤在虎牙直播上已獲取的所有收益的5倍作為違約金,賠付給虎牙。

2017年6月,虎牙方面綜合花了至少600萬讓他參加浙江衛視綜藝節目《高能少年團》,試圖把江海濤推進大眾視野,將其打造成主流新生代偶像。江海濤的母親對此欣然接受,還希望他多棲發展。

當所有人都以為江海濤的未來之路平坦坦時,令人吃驚的事情出現了。

同年8月27日,江海濤在未與虎牙直播溝通的情況下,單方面宣布離開虎牙直播,在競爭對手鬥魚直播開展直播活動。虎牙立即發布公告稱,該行為已嚴重違反雙方合作協定,構成單方面違約。

江海濤決定投身鬥魚前,在個人微博上公布過即將前往鬥魚做直播的消息。虎牙第一時間試圖與江海濤進行協商溝通,但多次協商未果。而促使江海濤離開虎牙直播的原因,源於一場罵戰。

去年8月,江海濤與一個叫楚河的虎牙主播互撕,雙方粉絲互不謙讓,最終江海濤落敗,主要矛頭都指向這個20歲的男孩。

法院公開的判決書顯示,2017年8月底至9月初,江海濤遭受虎牙平台另一主播聯合其他主播打壓、攻擊最嚴重之時,當時江海濤及其母每天都會收到大量的辱罵、攻擊簡訊及騷擾電話,他們被迫關機。

江海濤覺得,虎牙作為平台方,沒有起到調節好雙方的作用,“前期多次敷衍的處理方式”。他將此次事件的爆發和平台的冷處理行為,歸結為他離開虎牙的主要和最直接原因。

但是虎牙方面認為,這是私人恩怨,江海濤無任何證據證明該事件與虎牙公司有任何關聯,不能以此為借口違約。

法院認為,主播是一個綜合能力很強的職業,面對和處理網絡言論應為網絡主播的職業內容;網絡主播,尤其是長期從事網絡主播的主體應當有能力正確面對和處理來自網絡褒貶不一的評價甚至謾罵。

江海濤前往鬥魚做直播的那一刻,也就意味著他和虎牙的關係走向破裂。

虎牙方面向法院提供了一個數據,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江海濤在虎牙直播平台做直播以來,合作收益共計11186666.24元,按照5倍違約計算,最終账面數字是55933331.2元。如果把各種賠償疊加在一起,不止這個數字。

在一審環節,虎牙把江海濤跳槽到鬥魚的行為,實質定義為“和競爭對手合謀”的結果,互聯網直播企業相互挖角、惡性競爭激烈,普遍都認可應當用一定金額的違約金約束主播違約行為。

最終,虎牙要江海濤賠付4900萬元。法院支持。但江海濤方面認為違約金過高。這也成為了一審的焦點問題。

江海濤方面向上申訴,最終判決書寫到,“江海濤上訴沒有提交有效的理據論證4900萬元違約金過高,該上訴理由本院予以駁回”。

即便如此,江海濤方面依舊認為,惡意挖主播、擾亂商業規則的行為主體是像虎牙這樣的平台公司,而不是主播,主播只是商業食物鏈的最底端,只是一個被交易的“物件”。

主播離開平台的原因除了平台之間惡意挖角之外,還與平台隻願意通過挖角方式爭奪主播資源,不重視平台建設及主播權利保護有關。

江海濤方面稱,若放任平台公司成為合約法違約金調整機制的例外,任意設定天價違約金以鎖死直播行業從業人員的流動性,將影響該行業的健康、規範發展,打擊直播行業從業人員的從業積極性。

如何評價虎牙主播嗨氏?

江海濤很小時,父母就離婚了,他跟母親一直生活到現在。母親教育他要學會獨立。而她很多時候會幫助江海濤運營微博、QQ等社交账號,每個晚上要回復上萬條資訊,手機不離手。

13歲,江海濤就開始出來混江湖,那時他接觸到了人生中第一款遊戲CS1.6,並做了第一個關於CF的影片,願望很簡單,“有人看就行了,有人在不開心的時候,(影片)能給他帶來快樂”。他陸陸續續做了很多影片,單集點擊量最高的有一百多萬。

在初中那會兒,他做了沒多久,就因為家庭原因隱退了。有一次,一個看他遊戲影片的觀眾給他打電話,希望他重新做遊戲影片。他沒有被說服。沒過多久,又有很多人給他打電話,令人驚訝的在於,他不斷收到影片觀眾寫給他的信。“我不知道他們是怎麽知道我的地址的”。

他開始回到網絡世界,繼續做遊戲影片。

“如果沒有他們,我不知道我是怎麽走到今天這一步。”江海濤在現實生活中沒有多少朋友,在網絡世界裡,能找到很多與他一起聊天的人。

出道時,他想給自己取一個具有標誌性意味的名字。他在過往的經驗中尋找樣本作參考。他發現,很多有名氣的網絡名字,都有一個真實姓名的字夾在其中。他決定把他真實名字“江海濤”中的“海”用起來。

這是有典故的。

他在打遊戲和解說遊戲時,說話語氣都比較激動。在網絡世界,這種興奮的狀態被稱作“嗨”。剛好,“嗨”的狀態與姓名中的“海”恰好是一個音,他決定採用“嗨”字作為自己的“藝名”,至於“氏”字,就有些成熟了,把“嗨”和“氏”放在一起,容易產生一種不一樣的成熟型化學反應,至少令人對這個名字產生了好奇感。

那之後,他開始稱呼那些看他影片的人叫“嗨寶”或者“觀眾”,從來不叫粉絲。

2016年有三款遊戲很火,一個是《英雄聯盟》,另外兩個是《王者榮耀》和《全民超神》。前者是PC遊戲,玩家很多,但玩遊戲的環境局限在電腦上;後兩者是移動端遊戲,易於操作,接觸人群的門檻更低,拿起手機就能玩。

江海濤可以選擇這三款遊戲中的任何一款遊戲作為長期直播的主體,經過一番思考後,他選擇了《王者榮耀》。回頭看,此舉十分正確,他選擇了《王者榮耀》,《王者榮耀》成了他。

第三方移動應用數據調研機構Sensor Tower發布的2018年Q3報告顯示,在手機遊戲方面,《王者榮耀》依然是全球最賺錢的遊戲App。

江海濤的粉絲多是中學女生,一位女“嗨寶”撰文評價他:“他對遊戲這個行業的認知非常清晰,對市場了解的很透徹,這屬於智商的一部分吧。他明確地知道什麽時候是成熟的時機,什麽時候他應該去做什麽。”

有數據圖顯示,在2017年3月31日至2017年6月30日,在YouTube上觀看他影片的觀眾年齡段,集中在18-34歲。令人驚訝的在於,有接近1%的65歲以上老人也在關注他的遊戲影片。

嗨寶們很心疼他,因為他常年在直播時大聲解說,嗓子患上了慢性咽喉炎。在女“嗨寶”的眼裡,他是一個直男,但是他學著給嗨寶送口紅,說情話,見面會上,與嗨寶吃飯。

“1229”是他的直播房間號,每次參加頒獎典禮,發表獲獎感言,他都會說,“感謝1229的家人們,是你們的一路陪伴……”嗨寶們每每聽到這句話,都會很暖心,“有種被惦記的感覺”。

但也有虎牙方面的工作人員匿名在知乎截圖透露,江海濤“中國王者榮耀第一人”的頭銜,是被其身邊人給平台施壓加上去的。

該人士稱,在直播上,要求強行增加直播人氣、將所有推薦圖加上“王者榮耀第一主播”字樣、將所有頂級推薦資源給嗨氏。在媒體上,要強調“嗨氏始終是王者榮耀一哥”、“董小颯主動誇獎嗨氏”。除了微信聊天,還有不斷的電話施壓。

而知乎網友@河西枇杷樹 也稱:“嗨氏是我看的第一個主播。也曾經瘋狂追過直播,但是怎麽說呢,日久見人心,人設立久了會慢慢坍塌,觀眾都是明眼人。我寧願他爆粗口,也不願裝做一副偽善的樣子暗中帶節奏。”

江海濤最近一次直播在11月15日,他的鬥魚直播間標題顯示:最近太累了,休息一段時間。有觀眾不斷湧進他的房間,發現空蕩蕩的,又退了出去。

江海濤離開虎牙造成了虎牙用戶流失?

與江海濤很像,張大仙、韋神、蛇哥等直播平台頭部主播也因跳槽,官司纏身,“違約訴訟”成了他們和平台爭權奪利鬥爭中的必走流程。

刺蝟公社(ID:ciweigongshe)在梳理部分相關裁判文書發現,主播與平台簽訂的合約裡,大多包含了“排他條款約定”,規定主播必須在某一直播平台“獨家發布和解說”、“不得在其他直播網站或者移動應用平台上進行直播”。

針對中部主播,部分合約在規定中以“一口價”的形式確定違約金,如果是頭部主播,則是在此基礎上,增加收入翻倍賠償的違約規定。

“主播在平台面前其實上訴是處於非常弱勢的地位,一旦簽署了這份帶有“賣身”性質的合約,都是身不由己,完全由平台通過各種手段和力量來掌控。”在“江虎案”(江海濤和虎牙)的二審判決書上,江海濤方面如是總結主播與平台的關係,主播沒有討價還價的余地。

在很多協定裡,違約金有兩層作用,一是補償,二是懲罰。平台通常不會將一般主播告上法庭,他們通常選擇頭部主播開刀,以儆效尤。

在“江虎案”中,法院一審認為,用戶數量與流量,是互聯網企業命脈所在,是關係其生存發展的核心問題。只有不斷吸引用戶,才能支撐其不斷融資、生存與發展及盈利。

遊戲主播在借助直播平台的知名度、用戶基數以及推廣、技術服務資源成名後,本應繼續嚴格履行合約,但其在合約期內故意到有競爭關係的平台進行長期直播的違約行為,不僅使原平台付出的推廣、服務資源化為泡影,更為嚴重的是,造成原平台用戶流失。而用戶是互聯網的價值所在,用戶流失,直接會影響互聯網企業的收益及價值。

虎牙提出了一份報告想要證明“江海濤離開虎牙造成了虎牙用戶流失”的結論。法院經過審閱後,認可了報告的有效性。

核心內容是:在2017年7月22日至2017年9月1日期間,虎牙直播《王者榮耀》品類日活躍用戶數量,低於江海濤直播間日活躍用戶數量。

法院一審時,挑明了一條準則:遊戲主播若對因其違約造成原直播平台基礎用戶、活躍用戶及用戶注意力流失而否認的,應當承擔舉證責任,公開至新平台的用戶情況,與原平台用戶進行比對,若主播舉證不能,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這些標準對主播來說是不是太嚴苛了?

浙江浙杭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貝賽在接受《南方都市報》採訪時說,“現在學界對於直播行業的競業限制也存在兩種觀點,一種觀點認為,主播跳槽屬於正常的商業行為。既然合約已經約定了高昂的違約金,那麽適用違約金即可,不應采取競業限制。”

“另一種觀點認為,即使存在違約金,但最後還是轉嫁到新平台的挖人成本中,擾亂了市場競爭秩序,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與商業道德,應當適用競業限制條款,法律同時規定了競業限制的最長期限不得超過兩年。”貝賽稱,競業限制確實能起到一定的規範效果,但當前業內對於是否應該對主播適用競業限制暫無統一定論。

石 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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