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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實加強虛擬貨幣監管 防範化解金融風險

  切實加強虛擬貨幣監管 防範化解金融風險

  來源:金融時報

  8月24日,銀保監會、中央網信辦、警察部、人民銀行、市場監管總局五部委聯合發布《關於防範以“虛擬貨幣”“區塊鏈”名義進行非法集資的風險提示》稱,近期,一些不法分子打著“金融創新”“區塊鏈”的旗號,通過發行所謂“虛擬貨幣”“虛擬資產”“數字資產”等方式吸收資金,侵害公眾合法權益。

  虛擬貨幣非真正意義貨幣

  今年以來,全球加密貨幣交易所數量迅速增長,且頻頻出現資金被盜、被黑客攻擊等安全問題。與此同時,與虛擬貨幣相關的投機炒作盛行,價格暴漲暴跌,風險快速聚集。

  為維護金融穩定,去年9月4日,央行等七部門聯合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宣布“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從事代幣發行融資活動”,“任何所謂的代幣融資交易平台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資訊中介等服務”。

  此後,國內的加密貨幣交易所紛紛將業務轉移到海外,但部分交易所仍然通過境外伺服器向境內用戶提供服務。

  中國人民銀行調查統計司原司長、上海市人民政府參事盛松成在接受《金融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未來我國對ICO監管會更加嚴格。“比特幣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貨幣,因其缺乏國家信用支撐,難以作為本位幣履行商品交換媒介職能。比特幣不僅自身沒有實用價值,也沒有國家信用支撐,沒有全社會商品生產和交易作為保證, 因而不具有貨幣的價值基礎。如果一國宣布比特幣非合法貨幣,比特幣在該國範圍內就無法流通,也無法承擔交換媒介職能,甚至可能一文不值,價值貯藏功能都難以發揮。”盛松成稱。

  盛松成進一步表示,央行等五部委發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後,比特幣價格大跌,許多商家相繼宣布不接受比特幣支付,就是有力的證明。

  值得注意的是,比特幣價格自今年年初以來已經下跌約70%,加密貨幣總市值從1月初的8000多億美元高點跌至目前的2000多億美元。

  “比特幣的數量規模設定了上限,難以適應現代經濟發展需要,且缺少中央調節機制,與現代信用貨幣體系不相適應。這些原因都使得比特幣無法成為真正意義上的貨幣。”盛松成建議,“監管層應該進一步規範虛擬貨幣交易。由於比特幣等虛擬貨幣能夠實現點對點匿名轉账,對於我國資本項目管理和洗錢監管是一大挑戰。監管層應該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對利用虛擬貨幣從事違法行為的人進行更加嚴厲的監管。”

  虛擬貨幣交易監管再趨嚴

  由於ICO融資主體魚龍混雜,融資運作涉嫌非法發行證券、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8月23日,有媒體援引接近國家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長官小組辦公室人士消息稱,為鞏固專項整治工作成果,防範化解金融風險,下一步,相關部門將對ICO進一步采取針對性清理整頓措施,維護金融秩序和社會穩定。

  具體來看,一是對124家伺服器設在境外,但實質面向境內居民提供交易服務的虛擬貨幣交易平台網站采取必要的管控措施,下一步將加強監測,實時封堵。二是加強對新摸排的境內ICO及虛擬貨幣交易相關網站、公眾號等處置。三是從支付結算端入手,持續加強清理整頓力度。同時,要多次約談第三方支付機構,要求其嚴格落實不得開展與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相關業務的要求。

  同時,在8月21日,騰訊則對一批涉嫌發布ICO和虛擬貨幣交易炒作資訊的公眾號作出永久封號處理。

  近日,北京市朝陽區金融社會風險防控工作長官小組辦公室也下發《關於進一步開展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交易場所清理整治的通知》稱,為保護社會公眾的財產權益,保障人民幣的法定貨幣地位,防範洗錢風險,維護金融系統安全穩定,根據全國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長官小組辦公室《關於進一步開展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交易場所清理整治的通知》的規定,要求各商場、酒店、賓館、辦公大樓等地不得承辦任何形式的虛擬貨幣推介宣講等活動。

  對此,盛松成表示,ICO的迅速發展引起監管層的關注是很正常的現象。ICO具有眾籌、募集資本的功能,放任發展、不予監管會導致較大的潛在風險。大量沒有前途的項目甚至本身就有欺騙意圖,不僅讓投資者承擔巨大風險,也讓真正的區塊鏈創業團隊產生頗多抱怨,實際上造成了劣幣驅逐良幣的不良後果。

責任編輯:張國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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